湖南弑母案的涉案少年被释放,我们应该如何正视儿童犯罪?

都市轶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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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12岁的小孩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但是从这个事件来看,这个孩子基本的善恶观和道德教育缺失确实是存在的。虽然要给任何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不过对于这种道德观缺失的儿童直接放回学习是否不妥?

我们在给予他改过自新的机会时,是否考虑到了其他孩子的安全问题。所以对于吴某,我认为首先要对其做精神鉴定,因为一个12岁的孩子按理来说,应该有简单的是非和善恶观了。所以我们要先排除吴某是否有精神方面的疾病;其次,应该对其进行教育,让其意识到自己错在了哪里。只有这样才有悔改之心。最后当吴某被确定无害以后,才是让其回到学校进行教育,这样既是对吴某的负责,也是对其他孩子的负责。

这次的事件给我们敲响了一个警钟,一个是孩子教育的缺失,另一个则是社会法律对于青少年犯罪的处理漏洞问题。现在已经不是以前的时代了,以前12岁的孩子啥都不懂,不过现在通过网络和手机,许多12岁的孩子都懂这些道理,而且近年来青少年犯罪也逐渐呈现低龄化,所以在刑法上是否需要进行相应修改,这都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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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和法律咨询


说到如何正视儿童犯罪,我觉得应该从法律的完善这个源头抓起。

现有的法律法规,对于儿童和青少年犯罪的惩罚力度太低,虽然沅江弑母案这种重型案件只是个案,但校园欺凌,熊孩子聚众犯罪的案件还是不少。很多犯罪行为仅仅因为施害者年龄尚轻被免予处罚或者减轻处罚。这固然一定程度上考虑到施害者的年龄幼小,给他们一个重新做人,弃恶从善的机会。但对受害者又很不公平,很多时候一些伤害足以影响受害者的一生。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对犯罪分子(尽管年龄幼小)的从轻惩罚,又是对犯罪行为的纵容。

随着社会的进步,生活水平的提高,现在的孩子无论在生理和心理都比以前早熟,以前的针对小孩成年未成年的界定也应该与时俱进,重新做出解释,从而让有关部门在对儿童或者少年犯罪进行惩罚时有法可依。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无论是沅江弑母案中的12岁男孩,还是其他的少年犯罪的主角,他们走上犯罪的道路一定不是一天就能形成的。所以日常在对待孩子的教育中就要注意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三观,健全的人格。从而减少孩子形成暴戾性格的机会。

从源头关心孩子的成长,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加大对儿童(少年)的犯罪成本,才能减少儿童(少年)犯罪的几率。


家有二大爷


看了好多条评论,都是一边倒的,你们有没有想过他只有十二岁?十二岁的孩子你指望他和你们一样明白是非?你们十二岁的时候又是什么样子?随着他越来越大,越来越懂事,我想他会明白自己都做了什么,周围人的眼光,社会的舆论,自卑,悔恨,痛苦……都是他这辈子所难以承受的了,孤独终老,悔恨一生,还不够吗?你们要把他逼疯?自杀?或者报复社会?


伪君子156519678



善缘红宇


建议恢复少管所,这个居然能放了我也是不明白,放出来谁敢跟他相处?一个人生活,他的内心只会更加孤僻冷漠,以后百分之百会再出事。这个小孩才12岁,离14岁还有两年,这两年他清楚的知道自己杀人不会有任何事情,那他不管在做任何事情的时候还会有什么顾虑嘛?还有这个消息如果被一些性格极端的小孩看见了会怎么做??跟谁有仇就把谁杀了就行了,反正我也没事的!!


羽扇半江山


未成年人有犯罪吗?没有吧!貌似现在未成年人不管干什么都不算犯罪!瞧瞧,现在未成年人连他妈杀了都放回家了!这以后啊,中国最危险的地方就是学校了!中国现在虽然没有恐怖组织,但是未成年人比恐怖组织更可怕!恐怖组织政府可以消灭他,但是未成年谁敢动?不管未成年人是抢劫、还是强奸、杀人,甚至碎尸,法律都会保护这些未成年人!这样一个群体太可怕了!


结局开始的时候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遵法守法要从儿童抓起,儿童是国家的希望,是国家的未来。所以从小就应该让孩子们懂得不守法的厉害,让孩子们从小就做一个真善美的具有优良品德的孩子。而不是每天都让孩子们不知道厉害有恃无恐,对犯罪和暴力充满诱惑和新奇,根本就对犯罪不知道惧怕,少年犯罪逐年增加就说明了这一点。所以我建议对少年儿童犯罪要严厉打击以儆效尤,让少年儿童对法律有敬畏之心,才不至于越来越多的少年儿童犯罪。


快乐的丑小鸭LGF


恢复工读制度,建立健全少年儿童心理干预机制!对于问题少年儿童,每个县都应设立相关机构,并有专业人员编制!


ID抗美平倭


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直接考量政府立法部门的能力!强烈要求恢复工读校!最大限度减少悲剧重演!


找不着北的大圣


根都有问题,苗又如何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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