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弒母案的涉案少年被釋放,我們應該如何正視兒童犯罪?

都市軼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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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現行的法律規定,12歲的小孩是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但是從這個事件來看,這個孩子基本的善惡觀和道德教育缺失確實是存在的。雖然要給任何人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不過對於這種道德觀缺失的兒童直接放回學習是否不妥?

我們在給予他改過自新的機會時,是否考慮到了其他孩子的安全問題。所以對於吳某,我認為首先要對其做精神鑑定,因為一個12歲的孩子按理來說,應該有簡單的是非和善惡觀了。所以我們要先排除吳某是否有精神方面的疾病;其次,應該對其進行教育,讓其意識到自己錯在了哪裡。只有這樣才有悔改之心。最後當吳某被確定無害以後,才是讓其回到學校進行教育,這樣既是對吳某的負責,也是對其他孩子的負責。

這次的事件給我們敲響了一個警鐘,一個是孩子教育的缺失,另一個則是社會法律對於青少年犯罪的處理漏洞問題。現在已經不是以前的時代了,以前12歲的孩子啥都不懂,不過現在通過網絡和手機,許多12歲的孩子都懂這些道理,而且近年來青少年犯罪也逐漸呈現低齡化,所以在刑法上是否需要進行相應修改,這都是值得思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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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和法律諮詢


說到如何正視兒童犯罪,我覺得應該從法律的完善這個源頭抓起。

現有的法律法規,對於兒童和青少年犯罪的懲罰力度太低,雖然沅江弒母案這種重型案件只是個案,但校園欺凌,熊孩子聚眾犯罪的案件還是不少。很多犯罪行為僅僅因為施害者年齡尚輕被免予處罰或者減輕處罰。這固然一定程度上考慮到施害者的年齡幼小,給他們一個重新做人,棄惡從善的機會。但對受害者又很不公平,很多時候一些傷害足以影響受害者的一生。

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對犯罪分子(儘管年齡幼小)的從輕懲罰,又是對犯罪行為的縱容。

隨著社會的進步,生活水平的提高,現在的孩子無論在生理和心理都比以前早熟,以前的針對小孩成年未成年的界定也應該與時俱進,重新做出解釋,從而讓有關部門在對兒童或者少年犯罪進行懲罰時有法可依。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無論是沅江弒母案中的12歲男孩,還是其他的少年犯罪的主角,他們走上犯罪的道路一定不是一天就能形成的。所以日常在對待孩子的教育中就要注意引導孩子樹立正確的三觀,健全的人格。從而減少孩子形成暴戾性格的機會。

從源頭關心孩子的成長,加強對孩子的教育,加大對兒童(少年)的犯罪成本,才能減少兒童(少年)犯罪的幾率。


家有二大爺


看了好多條評論,都是一邊倒的,你們有沒有想過他只有十二歲?十二歲的孩子你指望他和你們一樣明白是非?你們十二歲的時候又是什麼樣子?隨著他越來越大,越來越懂事,我想他會明白自己都做了什麼,周圍人的眼光,社會的輿論,自卑,悔恨,痛苦……都是他這輩子所難以承受的了,孤獨終老,悔恨一生,還不夠嗎?你們要把他逼瘋?自殺?或者報復社會?


偽君子156519678



善緣紅宇


建議恢復少管所,這個居然能放了我也是不明白,放出來誰敢跟他相處?一個人生活,他的內心只會更加孤僻冷漠,以後百分之百會再出事。這個小孩才12歲,離14歲還有兩年,這兩年他清楚的知道自己殺人不會有任何事情,那他不管在做任何事情的時候還會有什麼顧慮嘛?還有這個消息如果被一些性格極端的小孩看見了會怎麼做??跟誰有仇就把誰殺了就行了,反正我也沒事的!!


羽扇半江山


未成年人有犯罪嗎?沒有吧!貌似現在未成年人不管幹什麼都不算犯罪!瞧瞧,現在未成年人連他媽殺了都放回家了!這以後啊,中國最危險的地方就是學校了!中國現在雖然沒有恐怖組織,但是未成年人比恐怖組織更可怕!恐怖組織政府可以消滅他,但是未成年誰敢動?不管未成年人是搶劫、還是強姦、殺人,甚至碎屍,法律都會保護這些未成年人!這樣一個群體太可怕了!


結局開始的時候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遵法守法要從兒童抓起,兒童是國家的希望,是國家的未來。所以從小就應該讓孩子們懂得不守法的厲害,讓孩子們從小就做一個真善美的具有優良品德的孩子。而不是每天都讓孩子們不知道厲害有恃無恐,對犯罪和暴力充滿誘惑和新奇,根本就對犯罪不知道懼怕,少年犯罪逐年增加就說明了這一點。所以我建議對少年兒童犯罪要嚴厲打擊以儆效尤,讓少年兒童對法律有敬畏之心,才不至於越來越多的少年兒童犯罪。


快樂的醜小鴨LGF


恢復工讀制度,建立健全少年兒童心理干預機制!對於問題少年兒童,每個縣都應設立相關機構,並有專業人員編制!


ID抗美平倭


未成年人犯罪問題,直接考量政府立法部門的能力!強烈要求恢復工讀校!最大限度減少悲劇重演!


找不著北的大聖


根都有問題,苗又如何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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