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弒母”學生已獲釋,當地教育部門將安排他到誰都不認識的學校上學。這樣真得好嗎?

悠悠西北風


社會需要寬容,但寬容的代價不應太大,如果讓學校的教職工、學生以自己的生命為代價去寬容這樣的孩子,就是求全責備了。這孩子肯定是需要教育,但不是語數外的學科教育,而是人生觀的教育,實話實說,現在的學校教不了這個。

十幾年前我家鄰居有個男孩,當年18歲,天天不上學,淨惹事,就是個小流氓,我記得非常清楚,他爸把他綁在柱子上,用繩子抽,抽完託關係送到部隊當兵去了。三年之後回來,完全變了個人,老老實實跟著他爸做生意,後來自己單幹,現在至少有幾百萬,娶了老婆,生了兩個孩子,從來沒聽說跟鄰居吵過架,標準的有為青年。

人是管教出來的,雖然不提倡綁在柱子上用繩子抽,但必須找到有用的辦法。

這個孩子,很明顯,他心裡對什麼都沒有敬畏,對什麼都無所謂,需要一個像《大宅門》裡管教白景琦的季宗布這樣的人或者組織,耐心的開導教育是沒用的,讓他怕起來才是正道。


笑林散記


對於十二歲的弒母學生,因達不到我們相關刑法的年齡規定直接釋放的做法,對於我個人來說,是沒辦法從容接受的。

原因一:一個十二歲的孩子,能做到殺人後淡定從容,被人問起無動於衷。可以看出這個孩子的心理是扭曲的,分裂的,不正常的。如果發生這麼大的事情都沒有被教育,什麼措施都沒有就這樣釋放了,很難相信他能從這起事件中認識到自己錯誤的嚴重性,吸取教訓。

原因二,釋放後,安排到其他學校繼續接受教育,這也許是當地政府部門考慮到孩子的未來自身發展的考慮。但在送到學校之前,至少要給社會一個交代,讓社會人放心,很具體的說是要讓在校的學生和家長放心。試問,有幾位家長能安然接受這樣的孩子跟自己的孩子在一個班級,在一個學校。

我個人認為,在送孩子去學校之前,至少要讓孩子受到一定的懲戒,讓其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要讓孩子的心理恢復到正常的狀態。能重新認識到自己的人生價值,走上正確的人生道路,不仇恨社會,沒有報復心態。

當孩子有悔恨,痛苦之心,說明這個孩子還有救。如果孩子一點都沒有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孩子就不應該如此狀態放到社會。




toffeecandy


讓我想起我一個同事的朋友,他一次喝酒開車,撞樹上,同車四人當場死亡,他已經瀕死狀態,醫生都蓋了布了,他舅舅是省廳一個廳長(忘了是公安還是交通),也在現場,給醫生說,只要人沒死,就得救,死也得死在搶救臺上,就這麼神奇,給救活了,出院後,照常喝酒,照常酒駕,沒有一絲的悔改,別人勸他,他就說:都是死過一次的人了,現在活的就是賺的!兩年後,還是那條路,還是酒駕,還是撞樹上,不同的是,這次只有他自己!

他完全看不出來有悔改之意,以此事度之…我知道以假設去懷疑別人是不對,但我覺得還是要有所警戒!


歷史系初學者


把弒母男孩放到不認識他的學校,有點像“掩耳盜鈴”。

讀小學時,學校轉來一位在其他學校因為打架被開除的男生,該男生轉校至我校後,立刻又成為了班級裡的小霸王,老師實在拿他沒辦法,每次喊家長來,家長都會對老師說“老師,把孩子交給你管了,他不聽話,你就揍他!”


那時的家長還是對老師有所尊重的,不像今天這樣難為老師,說的也是實話,問題是“老師真的管的了嗎?”

就像弒母男孩一樣,保護其受教育的權利沒錯,但是如何在保護他的權利同時,避免其他人受到傷害才是當地教育部門應該解決的問題。

訊問筆錄裡記載弒母男孩認為自己“殺死了自己的母親,不是什麼大事”,然而經過這一星期的經歷,他是否已經從新聞或者親屬,或者辦案警官的嘴中得知“不是因為殺死母親他不用承擔刑事責任,而是因為他尚未滿14週歲……”


那麼,如果他內心態度不端正,他周圍的每一位人都可能成為他情緒的受害者,甚至是不是會有其他孩子效仿,也是難以預測的。

最終該怎麼處理,作為旁觀者只能建言獻策,譬如讓他去特殊教育學校,或者找心理醫生對其進行矯正。

誰也不願意悲慘再次發生。


秘語相傳


應該把他安排到當地教育局長家去,由局長監督其學習。


用戶7587693585572


個人覺得,這是在利用那些無辜者的不知情,矇蔽他們對於真相的知情權,僅僅為了保護這個小小年紀就大逆不道的兇手!

首先,這個小孩的心理問題依然存在。普通人再怎樣跟自己的母親慪氣,能做到將親手將她殺害嗎?更不說事後還那般冷靜淡定,無論是回答鄰居對於家裡響動的解釋,還是用母親手機編謊話給自己的老師請假,甚至事後毫無恐懼悔恨之意,還坦然稱殺的只是自己母親,不是別人。以上種種做法,試問,這樣的小孩心理健康嗎?

同齡人身上該有的敬畏和天真活潑在他身上絲毫看不出!連成年人都不敢做的事他卻能下得去手,對於這樣一個依然存在心理隱患的小孩,放到哪裡都會是不合群的存在。

再者,利用他人的不知情,將這樣一個殺人兇手融入到其中。我們試想,如果哪天同學或者老師與其發生矛盾,產生的後果會是怎樣?這樣的“學生”哪個學校敢接收?

最後我們換位思考,如果你是那個學校的學生家長,你敢讓自己的孩子有這樣一個同學嗎??



安馨ann


這個圖片應該讓所有人都看到!還“調到沒有人認識的地方”?就想問問:誰敢接受?誰敢?去年廣西13歲男孩殺害三姐弟的事都忘記了吧?這緊咬著的嘴告訴你們:小爺我不服氣啊!不就是殺了自己的媽媽嗎?我又沒殺別人!出現這種情況不能簡單的說換一個地方就可以的。偷錢,撒謊,抽菸,這些都是長輩的溺愛造成的。當然,也有社會環境的原因。不能出事了就只怪學校。



孤獨和烈酒陪你


不涉及我的利益,我可以站在道德高地上呼籲:他還小,不懂事,大家給他個機會吧!俗話說得好,浪子回頭金不換。一個十幾歲的娃娃,犯錯誤是難免的,但知錯能改,善莫大焉,改正了,就是好同志。

但如果涉及了我的利益,我會堅決反對:一個12歲的孩子,因母親管得嚴,結果就把母親殺了。如果他在學校,見誰不順眼,誰也不敢擔保自己是不是下一個受害者。和這樣的人在一起誰不擔心自己的安全?誰不擔心自己孩子的安全?如果他去了哪個學校,假設我在哪個學校工作或學習,我知道了會毫不猶豫的告訴所有的同事、學生和家長,堅決反對他來讀書。如果反對無效,那我就會毫不猶豫的辭職、退學或轉學。畢竟生命只有一次,我可不想拿它來開玩笑。當然,我不是怕死,但正如司馬遷說的,死有重於泰山,有輕於鴻毛。我把他殺了要償命,不值得;我被他殺了更不值得,連個烈士都撈不著,媒體只不過多一個頭條新聞:軾母兇手再次殺人,無辜同學(老師)慘遭毒手。像他那種人,最好的歸宿就是在監獄裡關著,永遠別出來。


血染戰旗紅


大實話:這根本就不是換個學校能解決的事情,這種孩子需要心理老師去先把思想問題端正了,再去接受文化知識教育。

這件事其實是這樣的,因為12月6日,這個學生被釋放後其親屬想把他送回學校遭到了家長們的反對,原因是大家都害怕一個殺了自己母親的小孩兒會因為自己某句話得罪了他敏感的心靈而遭到其殺手。畢竟,一個連自己母親都敢殺的人,誰會不害怕呢?

而如果將他安排到一個誰也不認識的學校上學,是一種治標不治本的做法。甚至可以說,如果這個小男孩兒的思想沒有被端正過來,這就是把一個定時炸彈從一群人中間,轉移到了另一群人中間。並且,更要命的是這個新的人群還不認識定時炸彈的危害。那麼就更容易將其引爆。畢竟,如果說,我們都知道這是定時炸彈,那麼我們肯定至少會遠離他,但是,如果大家都不知道,只把它當做一個沒有危險的東西對待,那麼引爆的幾率就更大一些。

同樣,就這個小男孩兒的事情就是如此,比如說,現在在這個學校,所有學生和老師都知道了這事,那麼至少在平時跟他交流的時候會多加註意,知道什麼話該說,什麼話不該說。但是,如果是一個新的環境,誰都不認識他,那麼在平時相處的生活中肯定就是把他當一個正常的孩子看待了。但是,我們有理由相信,一個身上揹負命案的孩子是和正常人不一樣的。那麼,這是不是就有可能會對這些不認識他的師生造成新的危險呢?雖然我不敢說一定,但是的確有這種可能。

所以,現在的問題不是把他安排到哪兒上學的問題,而是首先要糾正他的思想問題,要讓他知道他自己究竟犯了多大的錯,造成了多大的危害,要給他制定一個適合的改造方案。並且要有考核機制,考核過了,再讓他進入學校或者社會。不能因為年齡小,不懂事,不夠判刑就放棄對其思想教育。

所以,如果說,當地教育部門能夠保證這個小男孩兒的思想問題已經解決,並且不會對其他學生和老師造成進一步的傷害,那麼這樣將他轉學至一個新環境自然是很好的。但是,如果沒有人為其擔保,那麼,就不應該著急讓他開始接受教育或者進入社會。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真的不好,我小時候當地有個學生殺了同學,用石頭砸腦袋,腦漿都出來了,被弄去少管所關了幾年,出來立馬殺了一對老夫妻,就為了搶劫幾百塊錢,槍決了。現在都還能在網上查到他,宜賓第一宗死刑。

一旦打破這種對生命的敬畏,很可能會蔑視生命。殺人就跟殺雞一樣無所謂。這種殘忍手段弒母的人,決不能就這樣輕易放回去。如果法律不允許拘禁,那必須有人時刻監控他的,要有心理醫生跟蹤觀察,一旦覺得不正常就要強制治療。絕不可能就這樣輕而易舉的放回去,那就是安全隱患,放到學校傷害的就是學生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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