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弑母”学生已获释,当地教育部门将安排他到谁都不认识的学校上学。这样真得好吗?

悠悠西北风


社会需要宽容,但宽容的代价不应太大,如果让学校的教职工、学生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去宽容这样的孩子,就是求全责备了。这孩子肯定是需要教育,但不是语数外的学科教育,而是人生观的教育,实话实说,现在的学校教不了这个。

十几年前我家邻居有个男孩,当年18岁,天天不上学,净惹事,就是个小流氓,我记得非常清楚,他爸把他绑在柱子上,用绳子抽,抽完托关系送到部队当兵去了。三年之后回来,完全变了个人,老老实实跟着他爸做生意,后来自己单干,现在至少有几百万,娶了老婆,生了两个孩子,从来没听说跟邻居吵过架,标准的有为青年。

人是管教出来的,虽然不提倡绑在柱子上用绳子抽,但必须找到有用的办法。

这个孩子,很明显,他心里对什么都没有敬畏,对什么都无所谓,需要一个像《大宅门》里管教白景琦的季宗布这样的人或者组织,耐心的开导教育是没用的,让他怕起来才是正道。


笑林散记


对于十二岁的弑母学生,因达不到我们相关刑法的年龄规定直接释放的做法,对于我个人来说,是没办法从容接受的。

原因一:一个十二岁的孩子,能做到杀人后淡定从容,被人问起无动于衷。可以看出这个孩子的心理是扭曲的,分裂的,不正常的。如果发生这么大的事情都没有被教育,什么措施都没有就这样释放了,很难相信他能从这起事件中认识到自己错误的严重性,吸取教训。

原因二,释放后,安排到其他学校继续接受教育,这也许是当地政府部门考虑到孩子的未来自身发展的考虑。但在送到学校之前,至少要给社会一个交代,让社会人放心,很具体的说是要让在校的学生和家长放心。试问,有几位家长能安然接受这样的孩子跟自己的孩子在一个班级,在一个学校。

我个人认为,在送孩子去学校之前,至少要让孩子受到一定的惩戒,让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要让孩子的心理恢复到正常的状态。能重新认识到自己的人生价值,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不仇恨社会,没有报复心态。

当孩子有悔恨,痛苦之心,说明这个孩子还有救。如果孩子一点都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孩子就不应该如此状态放到社会。




toffeecandy


让我想起我一个同事的朋友,他一次喝酒开车,撞树上,同车四人当场死亡,他已经濒死状态,医生都盖了布了,他舅舅是省厅一个厅长(忘了是公安还是交通),也在现场,给医生说,只要人没死,就得救,死也得死在抢救台上,就这么神奇,给救活了,出院后,照常喝酒,照常酒驾,没有一丝的悔改,别人劝他,他就说:都是死过一次的人了,现在活的就是赚的!两年后,还是那条路,还是酒驾,还是撞树上,不同的是,这次只有他自己!

他完全看不出来有悔改之意,以此事度之…我知道以假设去怀疑别人是不对,但我觉得还是要有所警戒!


历史系初学者


把弑母男孩放到不认识他的学校,有点像“掩耳盗铃”。

读小学时,学校转来一位在其他学校因为打架被开除的男生,该男生转校至我校后,立刻又成为了班级里的小霸王,老师实在拿他没办法,每次喊家长来,家长都会对老师说“老师,把孩子交给你管了,他不听话,你就揍他!”


那时的家长还是对老师有所尊重的,不像今天这样难为老师,说的也是实话,问题是“老师真的管的了吗?”

就像弑母男孩一样,保护其受教育的权利没错,但是如何在保护他的权利同时,避免其他人受到伤害才是当地教育部门应该解决的问题。

讯问笔录里记载弑母男孩认为自己“杀死了自己的母亲,不是什么大事”,然而经过这一星期的经历,他是否已经从新闻或者亲属,或者办案警官的嘴中得知“不是因为杀死母亲他不用承担刑事责任,而是因为他尚未满14周岁……”


那么,如果他内心态度不端正,他周围的每一位人都可能成为他情绪的受害者,甚至是不是会有其他孩子效仿,也是难以预测的。

最终该怎么处理,作为旁观者只能建言献策,譬如让他去特殊教育学校,或者找心理医生对其进行矫正。

谁也不愿意悲惨再次发生。


秘语相传


应该把他安排到当地教育局长家去,由局长监督其学习。


用户7587693585572


个人觉得,这是在利用那些无辜者的不知情,蒙蔽他们对于真相的知情权,仅仅为了保护这个小小年纪就大逆不道的凶手!

首先,这个小孩的心理问题依然存在。普通人再怎样跟自己的母亲怄气,能做到将亲手将她杀害吗?更不说事后还那般冷静淡定,无论是回答邻居对于家里响动的解释,还是用母亲手机编谎话给自己的老师请假,甚至事后毫无恐惧悔恨之意,还坦然称杀的只是自己母亲,不是别人。以上种种做法,试问,这样的小孩心理健康吗?

同龄人身上该有的敬畏和天真活泼在他身上丝毫看不出!连成年人都不敢做的事他却能下得去手,对于这样一个依然存在心理隐患的小孩,放到哪里都会是不合群的存在。

再者,利用他人的不知情,将这样一个杀人凶手融入到其中。我们试想,如果哪天同学或者老师与其发生矛盾,产生的后果会是怎样?这样的“学生”哪个学校敢接收?

最后我们换位思考,如果你是那个学校的学生家长,你敢让自己的孩子有这样一个同学吗??



安馨ann


这个图片应该让所有人都看到!还“调到没有人认识的地方”?就想问问:谁敢接受?谁敢?去年广西13岁男孩杀害三姐弟的事都忘记了吧?这紧咬着的嘴告诉你们:小爷我不服气啊!不就是杀了自己的妈妈吗?我又没杀别人!出现这种情况不能简单的说换一个地方就可以的。偷钱,撒谎,抽烟,这些都是长辈的溺爱造成的。当然,也有社会环境的原因。不能出事了就只怪学校。



孤独和烈酒陪你


不涉及我的利益,我可以站在道德高地上呼吁:他还小,不懂事,大家给他个机会吧!俗话说得好,浪子回头金不换。一个十几岁的娃娃,犯错误是难免的,但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改正了,就是好同志。

但如果涉及了我的利益,我会坚决反对:一个12岁的孩子,因母亲管得严,结果就把母亲杀了。如果他在学校,见谁不顺眼,谁也不敢担保自己是不是下一个受害者。和这样的人在一起谁不担心自己的安全?谁不担心自己孩子的安全?如果他去了哪个学校,假设我在哪个学校工作或学习,我知道了会毫不犹豫的告诉所有的同事、学生和家长,坚决反对他来读书。如果反对无效,那我就会毫不犹豫的辞职、退学或转学。毕竟生命只有一次,我可不想拿它来开玩笑。当然,我不是怕死,但正如司马迁说的,死有重于泰山,有轻于鸿毛。我把他杀了要偿命,不值得;我被他杀了更不值得,连个烈士都捞不着,媒体只不过多一个头条新闻:轼母凶手再次杀人,无辜同学(老师)惨遭毒手。像他那种人,最好的归宿就是在监狱里关着,永远别出来。


血染战旗红


大实话:这根本就不是换个学校能解决的事情,这种孩子需要心理老师去先把思想问题端正了,再去接受文化知识教育。

这件事其实是这样的,因为12月6日,这个学生被释放后其亲属想把他送回学校遭到了家长们的反对,原因是大家都害怕一个杀了自己母亲的小孩儿会因为自己某句话得罪了他敏感的心灵而遭到其杀手。毕竟,一个连自己母亲都敢杀的人,谁会不害怕呢?

而如果将他安排到一个谁也不认识的学校上学,是一种治标不治本的做法。甚至可以说,如果这个小男孩儿的思想没有被端正过来,这就是把一个定时炸弹从一群人中间,转移到了另一群人中间。并且,更要命的是这个新的人群还不认识定时炸弹的危害。那么就更容易将其引爆。毕竟,如果说,我们都知道这是定时炸弹,那么我们肯定至少会远离他,但是,如果大家都不知道,只把它当做一个没有危险的东西对待,那么引爆的几率就更大一些。

同样,就这个小男孩儿的事情就是如此,比如说,现在在这个学校,所有学生和老师都知道了这事,那么至少在平时跟他交流的时候会多加注意,知道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但是,如果是一个新的环境,谁都不认识他,那么在平时相处的生活中肯定就是把他当一个正常的孩子看待了。但是,我们有理由相信,一个身上背负命案的孩子是和正常人不一样的。那么,这是不是就有可能会对这些不认识他的师生造成新的危险呢?虽然我不敢说一定,但是的确有这种可能。

所以,现在的问题不是把他安排到哪儿上学的问题,而是首先要纠正他的思想问题,要让他知道他自己究竟犯了多大的错,造成了多大的危害,要给他制定一个适合的改造方案。并且要有考核机制,考核过了,再让他进入学校或者社会。不能因为年龄小,不懂事,不够判刑就放弃对其思想教育。

所以,如果说,当地教育部门能够保证这个小男孩儿的思想问题已经解决,并且不会对其他学生和老师造成进一步的伤害,那么这样将他转学至一个新环境自然是很好的。但是,如果没有人为其担保,那么,就不应该着急让他开始接受教育或者进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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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实话


真的不好,我小时候当地有个学生杀了同学,用石头砸脑袋,脑浆都出来了,被弄去少管所关了几年,出来立马杀了一对老夫妻,就为了抢劫几百块钱,枪决了。现在都还能在网上查到他,宜宾第一宗死刑。

一旦打破这种对生命的敬畏,很可能会蔑视生命。杀人就跟杀鸡一样无所谓。这种残忍手段弑母的人,决不能就这样轻易放回去。如果法律不允许拘禁,那必须有人时刻监控他的,要有心理医生跟踪观察,一旦觉得不正常就要强制治疗。绝不可能就这样轻而易举的放回去,那就是安全隐患,放到学校伤害的就是学生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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