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醉驾 受到重罚

9月7日凌晨2时5分,沧州市交警二大队执勤民警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称,有群众举报,一名出租车驾驶人涉嫌酒后驾驶,随后,执勤民警在市区解放东路欣怡小区路口发现一辆出租车与通报的出租车相符,立即尾随其后,在煤建路口将出租车查扣。经过询问,出租车驾驶人王某承认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立即将王某带到大队进一步核实调查,在进行呼气酒精测试时,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4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依照法定程序,民警带领王某到医院抽血采样送司法鉴定中心。9月10日,经司法鉴定中心血液鉴定,驾驶人王某静脉血中验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13.88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营运车辆,涉嫌危险驾驶罪。

9月13日上午,民警在确认出租车驾驶人王某醉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后,依法对驾驶人做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的处理,并移交刑警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出租车驾驶人王某成为该大队查处醉酒后驾驶营运车辆被处罚的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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