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理念已逐步深入人心,但仍有一些司机心存侥幸、铤而走险。昨天,东阿就有这么一位胆儿大的司机,不光是酒后驾车,而且驾驶的还是营运车辆(出租车)。
2019年10月30日晚,东阿交警大队开展“逢十”夜查酒驾集中行动,21时20分左右,侯某驾驶鲁AH92**出租车经过东阿县城阿胶街、青年街路口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45.8mg/100ml,已达酒后驾驶标准。司机候某涉嫌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东阿交警将依法对侯某作出15日以内行政拘留、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决定。
事后,候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表示非常后悔。
交警提示:
为全面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交警查处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作为营运车辆驾驶人,更应该严格恪守职业操守,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原则,既要对自己生命安全负责,更要对乘客的生命安全负责。乘客对发现的营运车辆驾驶人有酒后驾驶行为的,请拒绝乘坐,并及时向交警部门举报。
报警电话:15206359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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