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黑龙江鹤岗劫金案件(十六)

95黑龙江鹤岗劫金案件(十六)

1990年12月19日,民警高连国被杀死在选煤厂地沟内。1991年1月25日,高连国的手枪出现在小金鹤储蓄所被抢现场。

仅仅根据打在无名尸左眼的一枪是为了灭迹,就把“1.28”案犯与发生在四年前的两起案件联系起来,不能说有什么实在的把握。但指挥部成员仍很重视,调齐了所有的档案材料。从各方面情况看,发生在1991年1月25日的小金鹤储蓄所抢劫案犯只有两人,带有一支“五四式”手枪。

小金鹤储蓄所位于向阳区区政府大楼南楼尽头处,面朝一条算得上比较繁华的大街。储蓄所门脸很小,无突出装饰,淹没在沿街一排与它规模相似商店之中,不大容易分辨出来。在这里,每天出进的款项有几万元以上。像许多小储蓄所一样,房间被严密隔开一半,里面是出纳柜台,外面接待客户。当日下午15时30分左右,储蓄内有3名工作人员,所长王人伟(男,25岁)、储蓄员(女,24岁)。他们已经结完帐,陶雁在作表,王所长登记凭证,张明丽数现金。从外面进来的两个青年人分头行动,一个拎小型黑色皮兜奔柜台,把皮兜放下,趴在台面上。据描述,作表的陶雁向他问了句“是存还是取”。这个人没吱声,走到通往营业室的门前,伸手去摘铁门上的锁。王所长查觉有异,从里面过到柜台处,那人已从皮兜里抽出一支手枪,对准王人伟说:“你赶紧把钱拿出来!我数三个数,不拿钱就打死你!”说完即将第一道门拉开。

王人伟能辨认出“五四式”真枪,他对对方再将第二道铁门拉开,就立即拿起一只木凳准备堵住二道门。持枪人向他开了一枪,接着又开了一枪,子弹都似乎从王人伟脖子旁边飞过去,打破了他的衣领。 十分惊讶的陶雁站起身来奔过去拉响了警报器,室内顿时玲声大作。站在窗前的青年脸色变了,立刻招呼他的同伙“快跑”,两个人就先后跑出门去,朝东跑。王人伟追出门,他们已跑远,即报警。

以后,在正式材料中,用“因储蓄所工作人员奋力反抗,抢劫未能得逞,二犯仓惶逃跑”等文字叙述这一经过,可以说是比较准确的。在当时情势下,王人伟仍用木凳抵门,陶雁没经细想便拉响了警报器,这些举动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出来的。两枪中若有一枪击中一王人伟,后果不堪设想。罪犯没有射出第三枪是因为陶雁拉响了警报,而如果陶雁不这样做,下一个受害者将是她和张明丽。他们的勇敢不仅保护了财产,也保护了他们自己。实际上警报器只是恐吓器,没有接通外界。向阳区公安局就在这条街的斜对面,距储蓄所不到100米,但也不会听到所里的警报。在90年代初,各地银行、储蓄所还具有“神圣不可侵犯”的威严,谁都知道抢银行必定罪,犯罪分子不敢轻易往那地方想。银行和储蓄所一般也不会想到雇用保安,以及安装直接通达附近公安部门的报警设施。

小金鹤储蓄所案件是促使全市金融系统紧急动员起来、购置先进保安器械、严密加强日常防卫,时刻处于战备状态的主要动因,也正是从那个时期起,全国各地重要部门的保安工作都进入了一个新阶段。短短一两年里,独立设计或引进生产保安用具的大小工厂企业如雨后春笋一般涌现出来。保安队伍也从无到有迅速形成一支强大的区别于公安的准警察组织。现在,人们走进任何一家储蓄所或银行分理处,都会发现一名以上穿深色制服、腰佩手枪、手持警棍的保安人员坐在座位上,警惕地打量着每一个推门而入的陌生人。

自然,犯罪与保安行为是轮番升级的。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进入90年代中期,银行运钞车代替银行建筑成为犯罪分子袭击的重点。

1996年2月8日,也是在春节前夕,北京市安惠里甘水桥工商银行分理处的几名工作人员刚刚在保安人员的护卫下把“略有沉重”的密码箱装进运款车,分理处南侧位置停着的一辆藏蓝色“大宇”轿车里中冲出一名端枪的蒙面人,将正准备上车的保安员打倒在地,又向车内其他人射击,抢走两个装有巨款的密码箱驱车逃走。同年6月3日晨,一辆运钞车从北京海淀知春里银行开出,驶离50米时,一辆黑色轿车突然拦住去路,车内冲出的蒙面人手持冲锋枪,逼住运钞车司机取得钥匙,将后备箱打开抢走两只“铝合金提款箱”。而在8月27日上午,同一罪犯伙同另一名歹徒在北京城市合作银行滨河支行附近截住运钞车时,遇到顽强的抵抗。罪犯在打倒4人后击碎运钞车后备箱内的玻璃,却发现“即打不开款箱,也搬不动款箱”,只好“仓惶逃窜”。从这起系列大案中,可以见到抢劫与防范手段不断发展的历史过程。小金鹤储蓄所当天的库存现金2万多元。两名罪犯徒步逃离现场,沿途有多人目击。

紧挨储蓄所的一家食杂店老板崔XX提供情况说,当日下午15时47分左右,他出去倒灰,看见从储蓄所跑过来一高一矮两个青年人,“小个1.60米左右,穿挺瘦的衣服,什么式样没看准。”戴什么帽子没注意,也没看见手里拿着东西。侦察员问他再见着这两个人是否能辨认出来,他说不能,走对面也认不出来。在他家附近无人议论此事。南山区二建工作的刘XX当日从杀猪厂附近路过,看见一前一后两名罪犯与他相反的方向跑去。其中小个子男人二十五六岁样子,挟黑色人造革拎包,穿深色上衣、浅色裤子,圆脸,脸较白,身高1.65米左右。大个子男人二十三四岁,穿普通半新灰上衣、蓝色旧裤,脸较白,身高1.73米左右。以前未见过这两个人。当侦察员向他出示犯罪分子模拟画像时,他认为有点像大个子男人,但脸没有画的胖,眼睛也没有那么大。他看见两人往向阳区化工厂左边的胡同跑走。如再见到“不敢说能认识”。

住向阳区十八委的一名14岁的小学生吴X那天从院里提桶出门倒水,看见那两个人从化工厂那条道往下跑,跑进向阳区五金商店旁边的胡同里。后面的人手里拿一把黑色手枪,边跑边往衣服里藏。前面的小个子穿灰色上衣,1.60米左右,手拿一只黑色的皮包。嘴里说着“快跑!”后面拿枪的大个子有1.70米左右,往衣服里插枪时能看到枪的后半截。侦察员把自己的“五四式”手枪展示给这名学生看,该学生说这枪和那两人带的枪是一样的。

当日下午15时30分以后,住向阳区十八委的两个小学生在门口玩,也看见了那两个人。赵XX说他看见的高个子男人穿黑皮夹克,脖领上带毛。矮个子男人穿呢子上衣,敞着怀,跑跑又停住,并把一支手枪揣在怀里,没插好,枪把掉了出来,又急忙往回塞了一下,两人就跑远了。 12岁的杨XX认为他看见的高个比侦察员(1.73)高点,右手好像包着布,手里拿着枪,把枪插到怀里。后面的矮个比他矮一头,穿深灰色上衣,两个都没戴帽子。他们从杨XX家对面的胡同里跑下来,跑到胡同口站下,前面的高个问杨XX和曾XX两个孩子前面是不是死胡同,曾XX说是,后面的矮个就招呼前面的高个,指着另一条胡同说:“从这跑!”因为看见了枪,两个孩子好奇地跟过去,在那条胡同口看见两人向右拐了下去,穿运动服的人回头望了一眼,吓得两个孩子都跑回来。14岁的曾XX认为他看见的高个穿灰衣服,1.70米以上身高,戴前进帽。

那天矿务局总医院服务公司的王XX下班回家,在家门口看见两个人从对面跑来,小个子穿深色中山服,比大个子年长二三岁、圆脸。大个子好像穿半截大衣、深色,左胳膊夹个黑兜子,瓜子脸,脸色较黑,身材较瘦。两人跑远后,有个胖子走过来对王XX说,刚才那两人可能是“拎包”的,王XX说是,就回家了。

曾与歹徒抗争的小金鹤储蓄所所长王人伟描述说:持枪罪犯身高1.70-1.72米,年龄20岁左右,体态中等,长瓜子脸,中等眼睛,左眼有点斜,是格棱眼,头戴黄色毡绒帽,上身穿半截呢子大衣“似乎是圆领”,裤子没看清。此人说话为本地口音。另一名罪犯年龄比持枪罪犯稍大,也比持枪罪犯稍高一些,25岁左右,其它印象不深。 两名女营业员则坚持认为站窗前的歹徒比持枪歹徒矮一些、胖一些,圆脸。储蓄所的3个人都说,如果再见到歹徒能认出来。

上述证词描绘了两名罪犯从抢劫到逃离的一长段过程,但大家对他们体貌、穿着、年龄上的追忆互相多有矛盾之处。归纳起来,警方倾向于肯定: (1)两名罪犯都是本地人。 (2)高个子罪犯身高1.71-1.72米,体型适中,瓜子脸,左眼下斜,上身穿半截呢大衣,持“五四式”手枪。 (3)矮个子罪犯身高1.68-1.70米,稍胖,圆脸,皮肤较白,逃跑时拿着拎包。这样看来,两人与“1.28”破案指挥部《通告》中明确提到的两名罪犯确有相似之外。 曾参加“1.25”案件破案工作的王春林介绍说“从作案经验和作案手段来看,这两个人显然不能与‘1.28’案犯相比。他们没有交通工具,逃跑时靠两条腿,沿途被多人注意,可以说很危险,即使抢到钱,如何摆脱追赶也是个问题。他们本以为有枪就能抢到钱,没想到遇到对方的反抗,一下子就慌了手脚,逃走时也不像‘1.28’案犯那样预先规定了逃跑路线,有点乱闯,差点儿走进死胡同。但我们当时分析,这两个人还是有脑子,事先的策划不一般。”

闫自忠点点头,评道:“策划上的确有路数。第一,去抢钱的时间刚好是储蓄所结账的时间,也是一天里现金最多、顾客最少的时间,事先肯定作过详细调查;第二,全城储蓄所不少,专门选择离公安局最近的地方抢,不会是偶然的,大概认为那里的戒备最松懈。这后一条在当时已经算是高智能犯罪了。案子没破是什么原因?”

李洪杰答:“还解释不清。按说线索不能算少,开了枪,留下痕迹,与1990年‘12.19’案件并上了,特别是案犯眼部有重要特征,都以为非破不可,没想到进行了一个半月,还是没有结果,后来认为,他们急于搞到钱,没搞到,肯定还要作案,就暂时‘挂’了起来。”

“侦查时的主要线索是什么?”

“眼部的特征,格棱眼。根据两个人逃跑的路线和彻底消失的地域,划定了重点地区。所有符合基本特征的、尤其是有格棱眼的,全都经过认真排查,我记得当时筛出了二十几个嫌疑人,全都带格棱眼,都被请到向阳分局做辨认。我看是无一遗漏,但经过目击证人的辨认,全被查否了。”

“那么罪犯也由此明白,他们中的一个眼部特征已被公安抓住,很容易暴露。”

“是这样,当时全城都在议论格棱眼,还有几个人找到公安局来抗议。”王春林微笑地补充,很快又收敛笑容:“我也很奇怪,这个特征是遮掩不得的。临时遮掩更不可能。可以说罪犯除非经过公安部门的明确排查否定,很难避开群众的议论。为什么被他混过去了,到现在也是个谜。”

“由谁辨认?”

“主要是小金鹤储蓄所的三个工作人员,他们都说得很肯定,能认出罪犯。”

“也未必。大多数人不能可靠地辨认短暂接触的人,特别是在危急情况下。我想重要的是,经过大规模的清查,这名罪犯和他的同伴都知道眼部特征是要命的,一旦出问题必须千方百计掩盖。”

“你是说,他们很可能是‘1.28’作案分子?”李洪杰问。

“体貌特征上也像,只不过发展到四个人,有了车,有了会开车的,开始杀人灭口,而且有了猎枪,还懂得了尽量避免使用抢来的正规枪支--如果他们真是拿着一支‘五四’手枪闯入现场又不发一枪,那就是接受了小金鹤案件的教训。--当然,现在还只是猜测。”

落在小金鹤储蓄所外间地面上的两枚弹壳为瓶形,固定弹头的方式为卡窝紧口,壳长24.4mm,颈部直径为7.62mm,底座直径为9.9mm,无底缘,据此判明这两枚弹壳为:“五一式”7.62mm手枪弹壳。弹壳底面上标有“947”、“80”字样。在显微镜下观察弹底舌痕,其形态完整,边缘清晰,弹底窝凸凹线条痕明显,特性稳定。经验证,两枚弹壳是用工商派出所民警高连国被抢31082992号“五四式”手枪发射的。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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