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沅江12岁弑母男孩,欲到无人认识的学校就读,你怎么看?

最后一只大虾


这个事情,这几天我也是有一直在关注,看了很多报道也看了孩子父亲的回应。整体看下来之后就是气,特别气。

第一孩子没有感觉自己错,直到现在都没有看到哪篇报道说孩子知错了,后悔了,痛哭了,难受了。我看到的报道里面孩子说杀的是自己妈妈不是别人。记者去宾馆采访,孩子还在嬉闹玩耍,问他恨妈妈嘛?他说恨。人都被你杀了还恨呢?就光这点这孩子就不可饶恕,不可能被社会接纳。

第二记者去采访孩子的父亲有没有责怪孩子,父亲说他还小不懂,只是个孩子。我天哪,看的我想爆粗口了,真不知道记者怎么忍住的,也是佩服。而且言语间也没感觉这父亲对自己妻子的死有多大悲伤。有的孩子作业没写好没写完,还挨顿打骂呢!这孩子杀人了,父亲却一句小,不懂。就解决了。太可怕的教育方式了。现在12岁的孩子不比大人懂的少啊!

第三现在搞的他杀人了,社会不接受他,大家不接受他,好像是社会的错,大家的错一样的感觉。就是围绕孩子不能上学了,孩子以后谁教育来说了。看了孩子父亲在头条发的说法,我再次想爆粗口。大致内容我个人看了就是哭穷,需要救助。需要救助也要看事情性质的,就你们这态度这想法,哎!真是够恶心的。

第四这件事情的影响,现在不能光看到这个12岁孩子杀了自己母亲,没有悔改,还要大家接纳,还想像没事一样学习生活的事情。关键这会不会引起一些孩子的效仿,孩子有不喜欢的人或者说因为某件事情而恨一个人,孩子会不会像这个12岁孩子一样,去杀人。反正他杀人都放了,我杀人也没事。学校欺凌,留守儿童没有父母在身边守护爱护,这些不是不可能的,想想都恐怖啊!所以这件事带来的影响太恶劣了

孩子该何去何从我不知道,但是绝对反对入校,不管哪个学校,你想着你的孩子受教育,别的家长们还想着自己孩子的人身安全呢!你只看到自己孩子杀母还可怜不被接受,我们大家看到的是一个杀母还微笑的恶魔👿👿。口口声声呼吁社会教育,孩子连个悔意都没有,社会应该也只想伸巴掌了。

真是气啊!


玉美人广场舞


把一个杀人犯放到无人识的学校中,无异于恶狼入羊群。

三岁看大,五岁看老。十二岁性格基本已塑成,嗜血的谬种,绝对改变不了的。

不能把这种孽子放到社会中,放在学校里,这就是一个炸弹,不知何时爆炸,荼毒生灵。

千万不可低估一个十二岁的孩子。一个成年女人在格斗上,力量未必是他的对手。

我家就有个十二岁的女孩,她的思维接近成人,有时她对事物的分析比我还精准。营养,教育,环境都在改变我们孩子的认知。

圣女婊的思想,什么他才十二岁,他还是个孩子。

他是杀人犯!

一个正常的十二岁孩子,敢拿刀杀鸡吗?敢宰羊吗?敢剖鱼吗?敢砍狗吗?

大多孩子看到杀鸡宰羊的,都会心生怜悯,不忍直视,更不要说动手了。

他敢摸刀弑母,绝对是骨子里冷酷到冰点。二十多刀,血流一地,分尸。竟然能在另一个房间安然入梦。这是人吗?

这是魔鬼。

他若到新学校,万一与同学之间有矛盾摩擦,谁敢保证他不摸刀!

这种孽子,进监狱是唯一出路。

对他慈悲,就是对无辜的残忍。



七色花666


我只想说,我孩子就读的学校别来。去那些圣母表的学校,不能保护一个杀人犯未成年的权利,就侵犯其他未成年的权利。


港城114


我就想知道,从古至今,弑母的结果是什么?怎么到了现代,文明程度高了,惩罚反而都没了?


灰灰106853591


我觉得还是在牢里过比较合适。


魔香姐姐


湖南沅江12岁弑杀母男孩,欲到无人认识的学校就读,你怎么看?

真好笑,无人认识,一个十二岁少年,因在家抽烟被母亲发现,其母亲加以管教后遭到他的杀害……这么一个惊人的新闻、事件,如今这个网络时代再加上有电视台报道,再说了,人们常说的一句话"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一传十,十传百……反正最近一些日子网上把他的行为早已传开了,他已经是网络中的"红人"了,试问还会有谁不认识?大家不要再欺骗自己了……

个人认为对社会负责,最好还是要有专门人员来管教才可以,否则,谁能保证他今后不会再做出以前的事来……当然,大家希望他能变成一个懂事、懂理……



家人平安147354958


头条上一说,可以看到头条的家长们要注意了,年满12岁的转校生,性别男。家长们要密切关注了


果果69977843


因为家庭原因,毁了一个女人!孩子已经知道错了,如果在得不到社会上的同情和认知,这个男孩长大会一步步返还给社会,从新开始吧,改变一个孩子变好变坏就在一念之间了,不要纠结过去了


姐攀不得


我就问一下,如果这个男孩隐藏身份,在其他家长不知道的情况下转到班级里,结果和小孩再次发生冲突,毕竟孩子之间的冲突不可避免,如果这时候人家孩子生命受到威胁,这种情况学校全权负责和赔偿么?还是教育局全权负责其它孩子的生命安全?谁敢负担起这个责任?如果都不敢请将这个孩子所转到的班级和学校公布给同班家长,毕竟人孩子放在你学校是去学习的,而不是随时准备失去的,人交了钱来上学,但是单纯的人身安全都不能保证,这难道不应该给所有班级里面的家长和孩子一个选择的机会?

二十多刀啊,全部砍在了他母亲的身上,这不是孩子小不懂事儿,也不是情绪激动失手,这是报复性杀人啊,十二岁的孩子报复心理就已经这么重了,就算他长大了学历再高,心理如果还是这样,那他还是一个反社会人类。不是说就不给他机会了,只是为何要拿别的孩子的生命安全给他买单?现在重要的是让他上学么?当下最重要的不应该是治疗他的心理疾病么?真不知道现在未成年保护法到底是在保护孩子,还是让他们伤害人。未成年保护法也该改改了,未成年人恶性杀人导致死亡的,跟成年人的法律一起走吧!


皮皮29386073



我认为可行。

这涉及到“问题学生”的教育问题。《义务教育法》规定:未成年学生,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当然也包括问题学生。问题学生的教育需要社会、学校、家庭的共同努力。

如果当地学校拒绝接收“弑母”学生,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这样的恶性事件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当地学生肯定是畏之如虎的!而且这样的环境也不适合“弑母”孩子继续学习。但我们不能就此把包袱抛给社会、家庭。如果“弑母”学生不再接受学校教育,那么不久的将来。“弑母”孩子可能会成长为一个对社会危害更大的人。到那个时候,也许他会因为仇视那些曾经不让他继续上学的人而报复社会的。

所以我们要给予“弑母”学生改过自新的机会。给他换个环境学习成长,只要学校和家长共同努力,相信他会成长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在此,我公开回复一下朋友们!

感谢朋友们的评论!这只是我的一家之言!当时只是想到给孩子换个环境,或许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很显然,是我考虑不周!欢迎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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