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弑母”学生已释放,大家怎么看?

张燕爸爸1


我认为不能简单的一放了之。虽然不能入刑但应该对其采取限制性的惩罚,让他知道罪恶是要受到惩罚的。把孩子交由其监护人继续看护明显是不负责任的表现。其监护人肯定是不负责或是不合格的监护人,否则也不会发生这样的事。再把孩子直接交给这样的监护人,这不是“放虎归山”吗?!

那么怎么处置他呢?我的建议如下:

1.限制空间(类似于古代的禁足)。除了出去干农活,不准出家门,直到达到某些条件后解除。2.思过。让他每天看母亲的相片1小时,反省自己的罪过。3.惩罚,让他给家里洗衣服、做饭、干农活,让他体会父母的艰辛。4.定期给他看教育影片,播放那些有妈的孩子的幸福生活,没妈孩子的苦难,让他体会到妈妈的好,从而产生内疚的心理。5.所有的一切都要让他自己通过劳动获得,让他知道没人欠他的。

总之,不能让他不受任何惩罚,生活得和原来一样,得让他懂得为自己的错误负责。如果您有什么更好的方法和建议,欢迎发表意见。


三湘尤莲2


一,首先要看12岁的年龄竟然有这样的“恶独”之心,把自已母亲杀害,这是啥概念?杀了母亲以后还用母亲的手机向学校请假,这就看得出这孩子的心态己经不是孩子的心态了。

二,关于孩子犯事过后,经公安部门处理决定:释放孩子,送到原校或转校,对于这一点,想说的是:这样的孩子,就这样简单的处理,一推了之,送到原校或转校,这不是对学校及社会产生更大的危害吗?说实话这孩子已经心态有很大问题,可以说从骨子里都坏了,所幸的是,发稿之前,看新闻说,有一位专家提议将送至少年教养管理所,这还靠谱一点,但是有一点,的确现在孩子的教育问题,家庭、学校和社会都要下很大的功夫,这是刻不容缓的事情,必须要下大力气重视起来,谢谢。

(本次回答,不到之处,敬请谅解)



张燕爸爸1


正在为社会培养一个隐形杀手!可笑的法律!!



我心依旧热血沸腾


绕着走呗。这家伙可是杀人不犯法,自己的母亲都能杀,对于普通人来说太危险了。况且你还不能打他,你打他犯法,而他杀人没事。



落叶与霜


12月2日,湖南省益阳市泗湖山镇发生的12岁男孩弑母一事,一直受到社会上众多人士的关注。

最近,从报道上了解到,该少年吴x康被免罪释放,将回归社会,继续上学。
试想,弑母少年吴
某康的释放第一是其父声明:孩子还小,不懂事?其实吴某康的父亲心中是痛苦的,做父亲的心中知道,自己己失去了爱人,可他不想再失去心爱的儿子,他不想儿子进“少管所”受苦,更不想儿子失去美好的未来。自古以来人们办事的选择办法是救活不救死,做父亲的良苦用心就在这里。

第二是吴某康沾了法律条文的光,毕竞他还是个未成年人。

回顾吴某康的弑母经过和心理老成反应,他应当具备了成年人的成熟,具备了报复打击他人的凶险动机。他12岁就学会了抽烟,母亲看不下去随意打了他几下,他就手握菜刀手刃其母,20多刀,刀刀见血,可这砍杀的是哺育、养育自己之母啊!就是一个专业杀手也难能如此残忍。

现将吴某康回归社会,彰显法律的人性关怀。可他会追思悔改吗?他会悲中思痛吗?我看不会,他这次侥幸免却法律的追究,会养成更大的毒瘤,会成为一个炸弹,说不定在某个时候某个场合诱发爆炸。

凭吴x康现在的处境,胆敢杀母的人,有人性吗?周边人还有谁敢与他相处,邻居们肯定敬而远之;同学们会退避三舍。

别让他周边的人生活在如履薄冰的阴影之中吧!


洞悉人生杨稼


故意杀人必须严惩

故意杀人必须严惩,年龄小不能成为杀人免责的借口。就这样释放回家,会带来严重社会问题:

一是起到恶性示范作用。因为年纪小,杀人后就可以回家正常生活甚至是上学,必然带来恶性示范效果。甚至这个人很可能继续杀人!

二是对死者没有交待。死者白死了,如果杀的不是他母亲而是是其他人呢?甚至是比他还小的小朋友呢?真不敢想象[流泪]。

三是少年犯的监管没有到位。12岁杀人,虽未成年,但必须由社会机构集中隔离管理,进行改造,少管所是干嘛用的?

四是对周围群众的安抚缺失。杀人是严重的社会事件,对周围和身边人的影响是长远的也是无形的。杀人后却正常回归,这一结果是让人无法接受的,必然带来后续问题,会出现什么情况谁也无法预料!

五是青少年发育懂事普遍提前。现在10岁以上未成年人普遍发育快、懂事早,行为能力并不弱!法律也要与时俱进!

总之,学校和其它学生家长拒绝吴某重新上学的做法无可厚非、是正确的!建议把吴某重新收容并抓紧修改刑法,必须遏制类似恶性事件的蔓延!


五讲四美六热爱


这种小孩恶性思维主要根源、是他祖父的过分宠爱、导致所犯下的恶果、这样的祖父肯定是无知、没有文化、并且重男轻女的思想意识严重!这样的人、这样的家庭绝不会教育出象样的人来、养不教、父母过`、许多家庭都是象他一样、子孙后代不肖、所以我们要提倡国学教育、懂得怎样做人!爱国爱家、爱父母!要培养人懂得爱I、象这样的坏小孩应该绳之法`把他关起来、或关进精神病医院、让他永远不得出来!更希望我们的家长更加重视小孩的家庭教育!当严则严、爱只能藏在心底!另外要加强广大人民的思想教育、提高全民文化水平:让这种现象不再有!让整个社会主义变得更加友善和谐I


用户6098140486450俞


此次“弑母”事件,是一起典型的青少年犯罪行为。目前,无论哪个国家,青少年犯罪率越来越高。

首先,从青少年犯罪的原因看,主要有:自身原因、家庭原因、学校原因。

一、自身原因:由于一些青少年自身素质不高,其扭曲的人生观、价值观,逐渐形成了无事生非的不良嗜好,加之自身的性格缺陷和不健全的心智,一旦收到外界和社会的刺激,很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家庭原因:俗话说“养不教,父之过”,在家庭中,由于父母的本身素质有限,非打即骂,没有正确的说法教育,造成了孩子的心理阴影;有的父母过于宠溺孩子或者父母自身行为不端也是造成孩子犯罪萌芽的推手。再者,随着离婚率的攀高,单亲家庭越来越多,爱的缺失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三、学校原因:学校一味地追求成绩和升学率,行为教育和品德教育严重欠缺,不当的教育引导,也是导致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

针对此次释放“弑母”犯罪者,只是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但未成年绝不是纵容其犯罪的理由,建议还应该更多的考虑法律之外的教育或者惩处手段。


水墨丹青7762


弑母男孩因不到法定刑责年龄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条款的限定,经教育后释放,由其亲属领回监管。案件中弑母男孩表现出的冷漠无情,视罪若无的顽劣都超出了人们所能理解的底线。尽管家庭关爱的缺失和父母教育的缺位,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男孩本身的无良禀性恰是案件发生的根本。那句“我杀死的是我亲生母亲”的不以为然,足见其人性的泯失。正因此,当听说男孩要重回原校时,家长们理所当然地表示了强烈的反对。至所以有现在这样的结果,是法律本身的缺陷姑息了弑母男孩的罪行。其实,近些年不到法定刑责年龄的未成年人犯下强奸杀人的恶性案件时有披露。其结果大多以保护为由一放了之,应该看到,现在孩子的心智早已不能和往日同语。现在孩子的言行也已不能和旧时相提。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善意和法律不达罪龄的宽恕不能仅以现行条款论事。因为法律往往滞后现实。


留馨镌香


这货不劳教,基本上是毁了。

古语云,欠债还钱杀人偿命。

杀人如果可以不偿命,那么,只有两种结果。

第一,继续杀人。

第二,被人杀死。

12岁的少年弑母,天理难容,已经激起众怒,走到哪里,都会成为群起而攻之的对象,这一辈子都不得安宁。。。。

关进劳教所,是对他最好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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