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社會保障工作:穩穩“兜”住百姓幸福

如果把改革開放40年濃縮成一首壯麗詩篇,民生必然是意蘊豐富的“詩眼”;如果將40年風雨歷程譜一曲時代華章,民生必然是撼人心魄的“強音”。

改革開放40年來,湘潭不斷健全和完善覆蓋城鄉居民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全力保障群眾老有所養,病有所醫,住有所居,學有所教。如今,城市變化日新月異,社保待遇連續提高,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顯著增強。

湘潭市社会保障工作:稳稳“兜”住百姓幸福

居民持社保卡“一卡通”可在市人社局辦理七項服務。

保障網絡越織越密

“養老金每年都在漲,金山、銀山,養老保險是靠山!”10月16日,84歲的曹大斌看著手機上養老金到賬提醒短信,喜上眉梢。他告訴記者,1994年退休時,他的養老金每月400多元。經過調整後,如今接近3000元。“這些年,享黨的福,退休工資一年比一年高,我不愁吃不愁穿,日子過得很幸福。”他高興地說。

從剛退休時的400多元,到現在接近3000元,曹大斌退休工資的變遷史,見證著湘潭市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史。

而對於他來說,最重要的是前些年起,他退休前的單位停產倒閉,他們這些退休職工由於退休工資早已實現社會化發放,生活沒有受到任何影響。

曹大斌等人之所以能過上安定幸福的生活,這得益於湘潭市不斷健全和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

市社保局原局長周子奇介紹說,1995年以前實行的是勞動保險制度,主要覆蓋城鎮企業職工,職工的個人福利和生老病死統一由企業負擔,屬於“單位保障制”。在這一背景下,退休人員的福利待遇直接與企業效益掛鉤,帶有很多不確定性。

1995年6月,湖南在全國率先出臺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正式拉開養老保險制度全面改革的序幕。次年,湘潭就建立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

1997年,湘潭市作為全國第二批醫改試點城市,率先在全省啟動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改革試點。隨後的10餘年裡,湘潭先後建立起大病醫療互助制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制度。到2016年,湘潭市又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醫保並軌為城鄉居民醫療保險。

同期,失業保險制度、工傷保險制度、生育保險制度、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也與經濟體制改革同頻共振,不斷健全和完善。

2011年,《社會保險法》正式實施。以這一年為起點,湘潭各項社會保險制度建設逐步取得突破性進展。

首先是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現了從全覆蓋到順利並軌。其次,湘潭於2009年和2011年分別進行了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新農保)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城居保)試點,並於2014年率先實現了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並軌,建立起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把機關事業單位和城鎮職工之外的人員,全部納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覆蓋範圍。

同年,湘潭市全面實施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建立了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與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並軌。同時還建立了職業年金制度,實現了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保障由財政、單位保障到社會保險制度保障的轉軌;再次是2016年,合併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醫保制度,全面整合醫保管理體制和城鄉居民醫保制度。

保障水平越來越高

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市人社局局長陳鐵平介紹,現在湘潭市已建立起了由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5大險種組成,資金來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規範化、管理服務社會化的新型社會保險制度體系框架。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實現城鄉全覆蓋,一個覆蓋城鄉的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社會保障制度體系已全面建立。

截至2018年11月,全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56萬人,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參保9.2萬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120萬人,工傷保險參保42萬人,失業保險參保33.5萬人,生育保險參保25.4萬人,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各類人員287萬人,基本實現了應保盡保。

來自市人社局的數據顯示,從2005年起至2018年,湘潭市連續14次上調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且年均增長約10%,目前人均達到2206元/月;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正在持續提高。

近年來,湘潭市通過有效的制度安排,穩步提高社會保障待遇水平,讓群眾有了更多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醫療保險方面,職工醫保最高支付限額從啟動之初的2.5萬元提高到30萬元,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由60%調整至80%;居民醫保最高支付限額從最開始的3萬元上調到35萬元,政策範圍內報銷比例由60%提至70%。

失業保險方面,建立了失業保險金與最低工資標準同步調整機制,湘潭市失業保險金髮放標準從1999年的191.5元逐年提高,目前市城區和縣(市)發放標準每人每月已分別達到1343元和1215.5元。同時,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還可享受職工醫保待遇和技能培訓補貼,失業保險保障生活和促進就業的功能得到進一步發揮。

工傷保險方面,建立了工傷預防、工傷補償、工傷康復三位一體的保障體系和工傷待遇定期調整機制,工傷職工權益得到有效維護。

工傷職工傷殘津貼從2009年至2018年每年調整待遇標準,每人歷年累計增加1540元;供養親屬撫卹金從2007年至2018年,每人歷年累計增加680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從2012年起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生育保險方面,生育保險支付住院醫療費用從啟動時的人均2000元提高到3569元,一次性生育補助金從805元/人提高到1904元/人,生育津貼人均發放14122元。

繼建立起新型社會保險制度後,市民政局按照“方案統一、標準有別、先易後難、逐步推開”的方法,一一統籌。

市民政局副局長周海球介紹,全市城市低保,城市區、韶山市農村低保率先實現城鄉統籌,按500元/月保障;湘潭縣、湘鄉市農村低保提高至460元/月,城市低保人均補差達到365元,農村低保人均補差達到270元,分別居全省第二和第一位;特困供養標準達到7800元/年,供養對象住院看病基本醫療費用實現“零支付”;基本養老服務補貼和高齡補貼已全覆蓋。為困難群體提供了一份堅實的生活保障,解除了他們的後顧之憂。

不僅如此,現在湘潭市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已達到70元/月,居全省第二位;孤兒集中供養費用1200元/月,散養供養費用800元/月;對2萬多名重點優撫對象進行保障,年發放2億多元優待撫卹金。

與此同時,現已建立城鄉93個養老服務示範點、60個社區日間照料中心,養老床位達2萬張,並建成了中南地區體量最大的部省共建項目湘潭市養老康復中心等一批重大項目;連續10年為農村特困戶建房,讓1400多戶、近4500名農村困難群眾住上了新家;開展惠民光明行、金葉慈善醫療等慈善惠民活動,將黨的溫暖送到困難群眾心坎上。

市殘聯副理事長袁典凡介紹,改革開放40年以來,湘潭市連續出臺殘疾人社會保障事業領域的新政,先後制定《關於全面加快殘疾人小康進程的實施意見》等文件,出臺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教育就業、文化體育等在內的50多項政策措施。

目前,全市6664名殘疾人享受低保,29419人享受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25916人享受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幫助1560戶城鄉貧困殘疾人家庭進行危房改造;11868名建檔立卡殘疾人家庭實現如期脫貧;75%持證並有需求的殘疾人及殘疾兒童接受了康復服務,95%的鄉鎮(街道)建立社區康復指導站,70%的社區和30%的村擁有殘疾人康復訓練室,累計投入資金1040.2萬元為1486戶貧困殘疾人家庭進行無障礙改造;實施“陽光家園計劃”,為5600餘名殘疾人提供託養服務;殘疾人持證免費乘坐公交車等公共交通工具,全市發放愛心公交卡6790張;開展“智力扶殘,後代扶強”活動,資助殘疾學生及殘疾人家庭子女7400餘名,資助金額600餘萬元。

百姓獲得感越來越強

“您本次住院總費用4676.69元,通過基本醫保報銷2851.6元,民政醫療救助1475.25元,個人自付349.84元。”11月15日上午,市中心醫院健康扶貧“一站式”結算窗口,來自雨湖區鶴嶺鎮金錢村的黃林,順利在該院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一站式”結算業務窗口辦結出院手續。辦完手續後,黃林忍不住感慨道:“如今辦事真方便省心,辦手續再也不用到處跑了。”

為切實給貧困人員帶來便利,有效解決參保人員“墊資、跑腿”的問題,今年7月,湘潭市在湖南省率先建立市域內“一站式”結算平臺,實現全市建檔立卡貧困患者跨縣域住院費用“一站式”結算。

此舉標誌著,今後湘潭市本級、湘潭縣、湘鄉市、韶山市的建檔立卡貧困患者,在全市醫保定點醫院住院治療時只需提供居民身份證或社保卡,出院時即可在醫院“一站式”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大病保險、扶貧特惠保、醫療救助、醫院減免、政府財政兜底政策等健康扶貧醫療保障政策,再也不用輾轉到民政、保險公司等部門辦理相關手續了。

市醫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通過健康扶貧“一站式”結算,湘潭市貧困對象實行綜合保障後,縣域內住院費用實際報銷比例達90%。

這是湘潭市近年來推出的社保便民惠民舉措的一個縮影。當下湘潭市正在大力推進“就近辦”“網上辦”“一次辦”改革,其中人社部門對46項人社政務服務事項進行了梳理精簡,取消了31項證明材料等一系列便民惠企舉措。

民政部門則堅持“以率先推進民政事業城鄉一體化發展為總攬,加快推進民生保障公平化、公共服務標準化、惠民實事項目化、工作格局社會化”的改革方向,積極推行基層公共服務設施民辦機構“零租金”入駐、社會救助申請“最多跑一次”“互聯網+民政服務”改革。同時,實行“大網格”管理,啟動“互聯網+社區(村)”行動計劃,務實推進“智慧社區+便利店”服務模式,打造了15分鐘綜合管理服務生活圈。

惟改革者進,惟創新者強。改革開放40年來,從只保障國有企業職工,到基於勞動權保障所有勞動者;從保障全體勞動者,到保障全體城鄉居民;保障內容從單一型向體系型轉變,保障對象從特惠型向適度普惠型轉變,服務方式上從簡單兜底向人文關懷轉變,資金保障從單靠政府投入向政府與社會共同建設轉變,湘潭市社會保障體系始終與時代同呼吸,共發展,也成為與我們每個人密不可分的“安全網”。

湘潭社會保障改革大事記

1986年,湘潭市根據湖南省《〈國營企業職工待業保險暫行規定〉的實施細則》執行政策,初步建立起失業保險制度。

1994年,湘潭開展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工作。

1996年,湘潭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實行統賬結合制度。

1997年,湘潭全面建立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要求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包括企業(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

2005年,建立農村低保。

2007年,湘潭全面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將廣大農牧民納入醫療保障範圍。

2007年,湘潭推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至此,醫療保障制度覆蓋了城鄉所有居民。

2008年,湘潭開始將被徵地農民納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

2009年9月,湘潭開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即新農保),參保人員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

2011年,湘潭啟動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即城居保)。

2014年,湘潭將新農保和城居保整合為統一的覆蓋城鄉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同時開始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2016年,湘潭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並軌為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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