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離職半年,還要承擔原公司法律責任?”堅決不做“背鍋俠”!

說走就走的離職,對於財會人來說,可沒有那麼簡單。財會人一不小心可是要背鍋的

“我離職半年,還要承擔原公司法律責任?”堅決不做“背鍋俠”!

莫名其妙的背鍋俠

事情的經過大概是這樣的:

一位新手會計從公司離職,她在現單位工作了半年,原想著在這個小公司好好幹。然而,在公司更換主要負責人之後,財務部門的日子逐漸不好過了,老闆刻薄,跟不上時代,對財務工作瞎干預,財務人員壓力很大,於是,憤然離職.....

然而,不久之後,原公司倒閉,賬務出現了問題,她卻背上了莫名其妙的鍋.....

為什麼要我賠償??

以下是一名財務人員的自述:

我是一名出納會計,幾個月前在原本的公司遞交了離職申請,並已局部清點無誤後由總監簽字了。但最近,原公司發現系統了少了一筆錢,把責任推到我身上了,要求我負責任進行賠償,但是我覺得我已經沒有責任了呀!

工作交接十分重要必須要認真對待!

財會人員離職,沒有進行工作交接,或者交接工作沒有完成,將來風險可是非常大的!

離職後,甚至離職幾年後,原來就職的公司賬務出現問題,你肯定也跑不了。都怪你,離職的時候,沒有好好做完工作交接!

交接重點一:變更稅務信息

案例:

王女士之前為A公司財務負責人,後來因個人原因,辭職到了B公司擔任財務負責人。在給B公司辦理相關涉稅業務的時候,王女士被告知辦理業務受限,並且會影響當前企業的納稅信用評級!

原因就出在:A公司因長期不申報轉為了非正常戶,而王女士辭職時沒有在稅務機關辦理更換財務負責人程序,這導致王女士在稅務系統中一直顯示為A公司的財務負責人。變更財務負責人,需要攜帶A單位的相關資料,但是隔了那麼久,A公司早已不知蹤影……

為什麼??

企業上了稅收黑名單,會計人員都會被連累。一旦上了國稅系統的黑名單,會計去稅局辦稅時就會被拒絕,還會影響下家企業的納稅信用評級;萬一該企業涉嫌偷稅漏稅,原來經手的財務人員都會受到影響……這些都會直接影響你的整個職業前途。因此離職時,千萬要記得去稅局變更財務負責人的信息。

“我離職半年,還要承擔原公司法律責任?”堅決不做“背鍋俠”!

一般情況怎麼做??

財會人員在辦理離職時,要督促單位負責人和現任財會人員,到稅務局辦理財務負責人、辦稅員的變更登記。變更財務人員需要提供公司公章、營業執照和新會計人員身份證。

特殊情況怎麼做?

情況1.財務負責人、辦稅人員已離職,但前公司未辦理變更

原財務負責人、辦稅員聲明已離職但公司未辦理變更的,可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實名信息採集窗口申報並提交個人聲明。實名信息採集窗口於受理後根據不同情況進行相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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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況2.法定代表人已離職,但前公司未辦理變更

原法定代表人聲明已離職但納稅人未辦理信息確認或變更登記的,原法定代表人可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實名信息採集窗口申報並提交上面的個人聲明及市場監管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實名信息採集窗口受理後,當場變更稅務登記。若公司為非正常(含非正常註銷)狀態或現任法定代表人涉及異地非正常戶且非正常戶認定時間晚於變更登記核准時間的,由辦稅服務廳受理並按程序辦理。

情況3.個人信息被別的公司冒用,無法更改

“我離職半年,還要承擔原公司法律責任?”堅決不做“背鍋俠”!

法定代表人聲明身份信息被冒用的,可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實名信息採集窗口申報並提交市場監管部門撤銷登記決定書或司法裁定書。

財務負責人、辦稅員聲明身份信息被冒用的,可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實名信息採集窗口申報並需提交個人聲明及公安機關接報案回執等資料。

交接重點二:所有的交接單必須簽字確認:

財會人員的工作內容交接,要比其他崗位的工作交接更加嚴格,所有的交接都必須做好交接單,並且必須要有第三人在場,作為監交人。交接雙方和監交人核對所有的資料後,在交接單上簽字,作為交接雙方明確責任的依據。

必要時,找個會計師事務所來做個稅審,老闆不願意出錢做審計的話,自己出錢做一份,沒多少錢,但是未雨綢繆,審計沒問題,將來公司財務要是出了差錯,你就能撇清干係了。交接過程中,有條件的話,最好帶上錄音筆。

“我離職半年,還要承擔原公司法律責任?”堅決不做“背鍋俠”!

財會人員交接工作內容

1、會計資料交接: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不得遺漏。如有短缺,必須查清原因,並在交接單中加以說明,由交接人員負責。各類總賬、明細賬核對後填寫交接報告,交接雙方、單位負責人、監交人簽字。

2、科目餘額交接:所有賬本的科目餘額應與總賬的科目餘額持平,並清楚地記錄下科目餘額的金額。

3、所交賬簿交接: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 ,明細分類賬等 。

4、交接現金:並對現金日記賬及銀行存款日記賬收支進行核對。

5、印章票據的交接:公章、收據、空白支票、發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須交接清楚,核對數量。

6、納稅資料交接:記賬憑證(註明起止日期); 抵扣聯扣稅憑證(註明起止日期);納稅申報表,(註明起止日期); 發票專用章、發票使用登記簿、稅控IC卡等; 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等;其他事項,根據單位實際情況填寫。

7、上述交接資料一式三份,需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簽字並人手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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