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车向婴儿收费并称“有头有脚就要收钱” ,涉事车辆被停运,对此你怎么看?

耿彦佳


这个做法欠妥,缺乏相应的人文关怀!不过在这方面也存在相关制度规定不健全的问题。过去人们携带婴幼儿出门不是抱着就是背着,现在婴儿车用得多了,在公共交通上也的确占用了空间,但是是比照对待乘客行李的作法,给予关照,还是作出其他付费规定,颇有争议,各有理由。

耐心等待权威部门给出裁定性的意见。


心理咨询师日志


我生于农村,从小就是坐这种有售票员的外包车长大的,很巧的是,我的叔叔就是做客运的,到目前为止,已经做了二十几年了!关于“客车向婴儿收费并称‘有头有脚就要收钱’,涉嫌车辆被停运”这个事情,我认为:

1、那个售票员有可能是刚上岗没多久的或者临时工。

据我的了解,外包的车辆在招聘正式的售票员时,都是会有岗前培训的,虽然这个培训相当简单,但是流程却是一定有的——售票员都是老手带新手,周期也只有3-5天,但是最少也得熟悉整个路段及收费标准,才能独立售票。

这个售票员有这样作为,应该是对收费标准还不是很清楚。

2、这辆车的驾驶员要么也是新手,要么就是纵容这个售票员的行为。

临近过年,客运车的售票员都匮乏,有时候驾驶员会又开车又收钱。驾驶员通常是比较稳定的,开哪一条路线就是哪一条,所以驾驶员对路段、收费标准有时候比售票员都要熟悉。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司机没有给售票员纠错,要么是司机也是新手,要么就是纵容。

这个事件发生在最近,很可能是属于这种情况。

3、客运班线运营车辆文明行车培训和行业监管力度确实不足。

虽然外包车也是有岗前培训,但是没有考核你是否真的懂了,这就是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另外,外包车以前都是包出去了,公交车公司就不管了;现在还好一些,一段时间就会有监管人员来例行检查。但是,就我看来,力度还是很不足的。

这个售票员连收费标准都没有搞清楚,有可能也是没有通过考核。

4、关于“涉嫌车辆被停运”被停运,我觉得太该了!

客运、铁路、公交、飞机场本身都是服务百姓的,初心是偏向公益性的!不管是公共的,还是外包的,都不应该偏离这个初心!如果这件事没有做出一个警示,那后续这类不遵守法律、法规的事情还会层出不穷的!

这已经不是那几块钱公交费,也不是那个售票员的事,而是上升到行业规范的问题了,需要重视!

5、收费标准要更显眼、更公开!

有些公交车上有标明身高和对应的收费标准,我觉得都不够。我觉得可以在车上把路线标明处理,连带价格也标出来。这样售票员和乘客都能一上车就知道价格,付钱收钱就行了!乘客出门,特别是抱着小孩出个门,根本就没想生什么事端!

将收费标准清楚标明是利人利已,便民便售票员的。

6、换位思考,客运的家属也有婴儿的话,当他们带着宝宝去坐车被要求收费,他们会怎么做?


7、有网友评论说客运营运不容易,出现这样的情况是因为交警按人头对号入座导致的。这一点我确实不清楚,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确实特别期待交警出来现身说法!我认为,如果是这样,问题的关键点就变成盈利比较重要还是遵守法律比较重要了?还有法律法规是否合情合理的问题了!

但是尽管如此,如果法律法规不合理需要调整,我们可以反映,但是还是需要遵守!毕竟无规矩不成方圆吧!


以上就是我关于“客车向婴儿收费并称‘有头有脚就要收钱’,涉嫌车辆被停运”这个事情的看法,如果有疑问或者意见欢迎在下方评论留言!


yoLa育儿


乘务人员这么说确实是有点欠妥!但这里边有个超员的问题,作为一个客运人,我来说一句,假如准乘三十人的客车,其中有三四个一米二以下或者更小的儿童加起来是三十四人,上路行驶交警绝对会说是超载车辆,司机会被扣十二分,并处罚款的,过去的交通规则是规定免票儿童不能超过准乘人数的百分之二十,现在的交通法没有这个说法了,所以才出现现在这种小孩被收费的问题,如果收费,小孩应该是买半票,就应该有这个小孩的座位的,你可以不坐,座位会给你留着的,这样就不算超员,司机师傅也是无奈之举,敬请谅解!大多数人并不十分了解现在的交通法,乘务人员说法又欠妥,才会产生误会!希望这样的解释能给大家说明白,谢谢大家!


隔壁老王246224982


这种问题早就存在了,这是法律与法规的衔接问题,( 形成了他是他家的法律,你是你家的法规,我是我家的制度,三家没有效融合,而是形成三家各管各,)国家法律规定儿童1.2m以下免费,1.2m至1.5m半价,1.5m以上全价。 而到了运政,假如 给营运客车规定19座中巴车,核定19人,多出就是超员,得罚款。然而到了客运公司,19座卖19座只要乘客其中一人带儿童就是超员,到车上一数超员一名儿童,就会发生争执,客运公司与乘客谁有错,两者都没有错(客运公司19座卖19座,而乘客带一名儿童1.2m以下按国家法律该免费〉,最终到了交警这里该罚款,谁有付错呢? ? ? 当然是运管(为什么没考虑到法律付于人民的权利呢? 1.2m以下儿童免费,你的规定能临驾于法律之上吗?)为什么19座核定人数不是 19成人+2或3或4呢?儿童。

我个人观点而以。谢谢。


乡愁黄祥勇18190659953


客车向婴儿收费,曝光后涉事车辆停运,这件事能发生,又在曝光后受罚,其中不乏让人吸取教训的地方。

客车敢于在普遍认可1.1米以下儿童不收费的情况下收费,而且还言之凿凿,说有头有脚就要收,说明其有恃无恐,那么问题来了——他们为什么敢于嚣张?

而在该情况曝光后遭到停运,进一步印证,他们的做法其实是不合理的。

所以我们是否能在监管方面更好地让乘客进入监督层面?既要留存证据有理有据,同时也维护服务行业的合法权益,让服务行业也能更好地生存。

晨光微晓,俩娃妈,青云计划获得者,专注育儿、阅读、英语。多平台邀约原创作者,英语专业,投身儿童早期阅读近10年。


晨光微晓


特别条款:

交通法相关儿童乘坐客运车规定:

1,身高1米以下儿童免费。

2,身高1,1米至1,4米儿童半价购票。

3,身高1,5米以上儿童全价购票。

4,有票者必有座位。

特别描述:

"只允许携带一名免费儿童乘客车,多者购票“。

意指?:A,一个监护人,只能带一名免费儿童。B,一辆客运车,只允许免载一名免费儿童。

AB两种情况,是目前大多数客运车辆执行的情况,即:一个监护人,多带儿童得购票。一辆客运车,按先后顺序,首名儿童免费,后上儿童须购票。

在多次乘坐客运车时,见到以上所述儿童乘客车情景,未见当事人,有不曾接受的状况。

观感:以上儿童乘客车情况表明,相对合理,又合法,易被乘客所接受,即维护客运车主的合法权益,又使交通法规的相关内容,不致落空。

交通运输监管,与客车运营单位,联合达成执行交通法规,关于儿童免费乘车的地区行为规则,避免所谓客车超员受罚的尴尬。

交通法规,是运输行业的行为规范,无论你是私车或公车,没有理由拒绝执行,儿童免费乘车规定。“有头有脚”就要收费的说法和行为,违反了有关交通法规,理应得到相应惩处。

交通法规,不容亵渎,人民的利益,不可小觑。学习交通法规,是从事运输行业人员的必修课。加强监管,遵章守法,交通行业,责于律己。

仅此。以交通法规为范。


冰冷的机械


真不知道这客车的售票员是怎么培训的。有头有脚就得收车票钱,那你能婴儿安排个安全的座位吗?你收的那几块钱能保证婴儿坐的安全吗?婴儿出问题,你能负责得起吗?一心钻进钱眼了,是非对错都不分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婴儿那么小,你还要问他要车费,他要是能说话,至少得叫你阿姨(叔叔)。说得轻的,可以说收昧心钱,说得重一点,等于明抢。钱或许你是受到了,但是你会收到无尽骂名,受到无数良心的谴责。受到损害不仅仅是你的声誉,它将波及你家人朋友,同事,以及整个行业。一颗螺丝砸坏一锅汤。眼前你得到一点小利,你所丢失的良知将会使你失去更多。每个人做事都需要好好考虑,你所做的事没人替你承担后果。钱很重要,但是良知是基本,失去了它,你也失去了做人的资格。当你丢失了良知,想要再做回人就难了,你以前获得的一切肯定也会灰灰湮灭,等着你的是无尽的困难。希望困难后,你能好好改正,找回做人的尊严。


不来闪


我女儿几个月的时候,大年初二,我从我老公家坐车回我奶奶家,跟老公一起抱着女儿,买票的时候买的两大人的票,并且提前告知车站售票员有小孩!结果上车的时候,客车上的人不让小孩上车,说是小孩要买票,也不是买票,是要买位置,全票!然后乘客不愿意了,各种争论,最后说一辆车只能上十个小孩子,谁上车早就可以,十个以后就不行,我们当然不愿意,车票都是卖完了的,总不能给小孩子补个票,一群小孩坐一车吧,最后没有办法了,我们就去找车站负责人,结果就都上车了,车站负责人说:不是胡闹吗?让大人上车,小孩都扔了不要了?买了票的都上去!最后,我们就都上车了!其实有的时候,让小孩子买票,是属于跟车压车的人的个人行为,能坑一个是一个的心态!这种情况要坚决投诉。


玉儿126367112


其实这件事我们要辩证的来看。属于交规和行规的冲突。

如果国家规定,客运行业对于身高不超过标准的儿童不占座位的不收费,那么,应该同时交规也应该规定该儿童不算人数。但现实却非如此。

每个车辆都有限乘人数,你不让人家收费,必然不能算人数。

举个极端的例子,除去司机之外,如果一个车辆限乘20人,每一个成人乘客都带一个免票儿童,那么,这个车按照交规,只能乘坐10个成人,只能收10张票。因为在核算限乘人数的时候,儿童是包括在内的。这是非常不合理的。

我们在谴责运营人员无礼的时候,也要反思他们面临的问题。


蔚蓝de生活


对于这个话题我比较好奇,就是为什么会邀请我来回答哈。不过既然邀请了,我也就大概说下我的观点。

1,可以说出这种话的人,素质可想而知。对于这种人,我觉得不用客气,但是我们怀里还有婴儿在,不能和他们吵架,他要我们买票,那就买票。你要详细记录下来这辆车的车号,这个人看下有没有工号之类的信息,全部记录下来。完整的记录下来。下车之后,使尽你的洪荒之力,向有关部门还有媒体,自媒体举报。记住,一定要不达效果不罢休。因为这是他们侵犯了你的利益。还有如果这次你出面了,打倒他们了,那么下一次就不会有人再受这种委屈了。就像题中的那个处理方式,就很好了。就很多人可以免受这种委屈。

2,这个钱,不是出不起,而是本来就有规定1.1米以下不用门票,再者这么小的婴儿本来就是抱在我们怀里,没有占有其他的空间。每个人未来或者过去都有低于1.1米的婴儿,每个人都会有这么一个过程,这个是我们的权利,我们应该去维护。所以对于这些明知故犯的人,我们不能放过,让他们离开这些岗位是最好的,免得再去侵犯其他人。

3.我们应该感谢怀来县交通运输局的及时更正错误的行为。挽回了不少的民心。现在社会, 民智越来越高,伤害民心的行为,肯定不能容忍。也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能越来越好,我们的政府职能才能越来越完善。

现在社会中很多政府职能做的其实很不好,所以我们需要跟踪好,如果不完善的地方,我们要及时曝光,让社会来监督。

我也希望这个社会对孕妇,哺乳期的母子,对于三岁内的孩子多点关怀,多点理解,多点支持。不要用常人的眼光来对待,多一些理解和温暖的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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