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母和父親再婚二十年,父親癱瘓兩年是繼母照顧的,現在父親去世了,繼母要五萬養老費,該給嗎?

燕國有勇士


大實話:繼子是否應該贍養繼母,主要看繼母有沒有對繼子起到養育的義務。

我們都說養兒防老,但是,現實生活中關於養老問題也是令無數老人心碎的問題。自己含辛茹苦把子女養育成人,但是,如果不幸約到一些不肖子孫,那可就真的是連哭都沒地兒哭了。而如果是繼母和繼子之間的關係,那麼就更加微妙了。

最近,就有粉絲給我發來這麼一個事情,故事說的是老朱家裡有五個兄弟姐妹,自己是長子。不過,在老朱20歲的時候,自己的母親因為生病去世了,因為父親還年輕,所以在老朱母親去世後的第二年,父親又找了個女人結婚。繼母和父親也沒有要孩子,一家人就這樣過了20年,前兩年父親生病癱瘓在床,繼母也是辛苦操勞照顧了父親兩年,但是父親最終還是不幸離世。過了一段時間,繼母表示希望老朱他們五個兄弟姐妹共同拿5萬塊錢用於自己的養老。而其他幾個弟弟妹妹們表示願意拿錢,但是,老朱感覺自己的母親去世時自己已經是成年人,並且也已經工作。繼母沒有對自己起到養育的責任和義務,所以就不願意拿錢。

確實,如果從法理上來說,子女是否應該贍養父母,主要取決於父母有沒有在孩子未成年的時候起到一個監護人的職責和作用。簡單一點來說就是,只有父母把孩子養大成人了,那麼孩子才有責任在父母年邁時為父母養老。而老朱的父親當年和老朱得繼母結婚時,確實老朱已經20歲並參加工作。所以,單單從法律上來說,老朱是沒有責任和義務承擔對繼母的贍養責任的。而老朱當時幾個年齡比較小的兄弟姐妹則是由繼母養大的,理應承擔贍養責任。

但是,從情感上和繼母對他們五個兄弟姐妹的付出上,這個錢老朱則是應該拿的。別的咱們就不說,單單從實際角度來說。這一家七口共同生活了20年的時間,說難聽一點,就算是陌生人,那也該有感情了吧。更何況這還是自己的“母親”。並且,繼母也確實做到了一個妻子和母親的角色,沒有再生孩子,老公癱瘓的時候精心照顧。無論是從什麼角度來說,這都是很到位了。說現實一點,哪怕是你請個保姆照顧父親兩年,也不止用五萬塊錢吧。更何況還是跟自己一起生活了20年的人。

因此,就我個人角度而言,老朱這兄妹五個人不但應該拿這5萬元的養老費,並且還應該照顧繼母為其養老送終。不然,就真的太沒人情味兒了。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母親去世後幾年後,父親有了一個女盆友。相處了6-7年沒有結婚。前年開始父親身體不好了,阿姨日夜照顧,盡心盡力,看的出來是有了真感情的。去年父親最後時刻跟我說,阿姨沒有社保,需要五萬元補社保。我之前幾年每月給的生活費,父親拿2000出來給阿姨存著,等存夠五萬了回家買社保。結果還沒有夠時父親身體就不好,他希望我能夠在他去世後幫阿姨把社保錢補上。我一點沒有猶豫就答應了。幾萬塊不多,真感情難找。阿姨全心全意對待父親,也照顧我們小輩,不是用錢能衡量的。她能用心對父親,讓父親的晚年生活幸福,最後能送父親上山,我就應該解決她的實際困難。我不但給了她需要的錢,還多給了兩萬塊給她存著。我們的關係並沒有因為父親離世而終止,雖然她已經回老家了。以後每年過年我都會轉錢幾千元給她,買點衣服,買點自己喜歡的。我是真心感激她、敬佩她。


美美喜歡毛小


我們單位一個領導的爸爸是離休幹部,身體非常健康,十多年前老伴去世了,自己就找了一個小他三十多歲的婦女,五個子女堅決反對。我勸了單位領導:想開一些吧,子女再好也不可以天天陪在父親身邊,他就是找一個比子女小的女人也正常吧,難道找一個馬上要死的老太太讓你爸爸伺候她?你們跟後媽見面給個笑,不叫“媽媽”叫阿姨也行,估計對方不會計較......因為八十多歲的人了,身體不確定因素很多,三年後突然中風癱瘓了,雖然住院不要付錢,又是高檔病房,還另有護理費等補貼,後母叫了自己的哥哥弟弟們全家伺候,這個老幹部的其他子女心中極度不平衡,我又勸說了老幹部其他子女:正因為對方整個家族的生活都系你們爸爸一身,他們會傷害老人家嗎?你們可以伺候的比他們更加到位嗎?你們缺那些護理費補貼家用嗎?後來子女們就在過年過節去看看,今年老人家才走,近百歲的高齡,後媽將老人家前期的存款和最後政府的補貼給了老人家子女們,自己也有了一個離休幹部配偶的身份,大家相處平安,老人家獲得高壽。任何時候都要學會共贏。


不亂噴愛國者


如果我是你,我肯定不會給!

因為我不會用這五萬去賣斷我們之間的親情!

試想一下一個女人把自己的二十年都給了一個男人,那麼這個女人就是偉大的代名詞,即便她是你們的繼母,那也是以為偉大的繼母,一位盡職盡責的老伴!

人到老年以後都會感覺到孤獨,不是孩子不孝順,也不是家庭太拮据,而是沒有一個知心的人陪在身旁,哪怕每天嘮叨著你,每天出門前不厭其煩的叮囑著你!你永遠會在內心最深處惦記著她,這就是能夠陪你到老的老伴!也就是你的繼母給你父親帶來的最大幸福!

再說說你們,兄妹四個平時肯定都有自己的工作或者事情要忙,那照顧老父親的重擔就都壓在了繼母的身上,如果反過來想,也正是因為有繼母為你們照顧年邁癱瘓的老父親,你們才能放心的去為自己的生活和事業去奮鬥,也是繼母的勇於承擔,也才讓你們四個人避免了因為照顧老父親而可能產生的紛爭!俗話說的好“久病床前無孝子”,你也不要說不可能之類的話!

想想你這個繼母為你們家做的事,其實和個親生母親沒什麼區別,做人不能忘恩,這件事如果你們卸磨殺驢,那就只能說你們對不起的不僅僅是繼母,而是一種不孝,父親走了,但是他最放不下的應該就是老伴兒了,好好善待你們的繼母,也是為老父親完成最後的遺願!

最後說這五萬塊錢,不說別的,就說癱瘓兩年你在家顧一個護工多少錢?吃喝拉撒都要照顧到,護工能有繼母照顧的盡心盡力?能知道你父親什麼時候想吃點什麼?你們平時能放心!

所以錢你們只能多給不能少給,而且還要經常聯繫,探望,讓這份親情繼續的延續下去!直到花甲之年!

錢只是一個物質保證,餘生的孤獨和寂寞才是她最害怕的!只有真正的關愛才是你們最好的給予!

別讓一個善待過你們老父親的繼母心寒!



鴨子生活筆記本


我有一位同事,兄弟三人,青年喪母,他父親後來又娶了一位小他二十歲的女人為妻,共同生活了三十年,他們三兄弟應了那句“沒媽也沒爹”,老爺子因是抗美援朝老紅軍,離休後待遇極為豐厚,不過和他們三兄弟都沒半毛錢關係,但是老爺子活了八十多歲,也沒麻煩他們照顧,去世後,老爺子的房子和遺產都由後妻繼承,他們三兄弟只分了少許喪葬費,你能說對還是不對?

我還有一位朋友,也是沒結婚母親就去世了,父親很快另娶,她結婚後也極少回家,今年她父親八十多歲,前一陣子也因腦梗半邊癱瘓,她們兄妹輪流照顧,不過後老太太卻是二十四小時在醫院陪護,自己還捨不得吃,出院後,我朋友說,假如有一天她父親不在了,他父親房子一半繼承權她也不爭了,讓老太太住到老,因為在醫院那段日子,熬得她筋疲力盡,體會要照顧一個癱瘓病人實在是太辛苦,難怪不少人花高價錢請保姆也不可心,而老太太全心全意照顧老爺子,讓他們兄妹省了不少後顧之憂,是多少錢也買不來的,更何況老爺子也沒多少錢,何必昧著良心去爭。

所以,題主問該不該給繼母五萬塊錢,這要適情況而言,如果她已經得到了老爺子的不少家產,兒女可以拒付,如果老爺子沒有什麼家產,於情於理,兒女都應該支付,不能過河才橋。



清風曉築514


分享一下我家的事:我爸爸兄妹七個,大伯是爺爺的第一任老婆所生,他生母去世後八九歲的時候爺爺娶了我奶奶,我奶奶生了十個孩子,夭折4個,剩下六個,但我奶奶一直把大伯視若己出,這麼多孩子從來沒有厚此薄彼的,所以爺爺過世之後大伯一脈仍然對奶奶孝順有加,對奶奶的事從無推託,大伯晚年已經行動不便,輕易不出門,但是每逢爺爺奶奶祭日,清明冬至祭祖仍然會堅持跪拜行祭禮,他說為人子女這是本份,大伯89歲過世,我們家族所有晚輩無論在哪,哪怕在國外的也全部回來奔喪,無一缺席。我的姑姑父親他們七八十歲了依然在靈堂前跪著守靈,如今剩下大伯母也己經患了老年痴呆症,我爸爸他們兄妹幾個也是時常照顧,我爸爸說,寡嬸為母,她已經是我們家族輩份最大的人,就算神智不清,她活著就是我們的福份,大伯已去,我們做晚輩的更應該照顧大伯母,這是責任。我想說,幾十年的共同生活,這份情義是無價的,是無法用金錢衡量的。如題主所問,我以為生為子女,應該以感恩的心對待父親的伴侶,感謝她這麼多年對你父親的一腔熱情和付出,哪怕只是為了讓九泉之下的老父親瞑目,也應該善待繼母,免她晚景淒涼,無所依靠。因為起碼的她把最好的年華奉獻給了你們的父親。


小寶愛多多


曾經,父親在世的時候說:我走了以後她就是你的親媽!曾經,父親病重的時候她守護在他身邊。她說:孩子忙你的事業去吧,這裡有我!他好起來是咱們全家的福氣……不好也是生死有命不是咱們能改變的了的。孩子去吧!我知道你是個孝順的孩子。可忠孝不能兩全你還有更重要的事兒要做……。

父親走了,留下孤零零的繼母成了我的牽掛。幾次接她來一起住她都蜿蜒地說:孩子你不理解我也不理解你爸爸。我們都盼著你好,家庭和睦幸福事業有成……知道你正直心直口快……難免傷人……你爸爸臨走還說:告訴孩子一母生九子九子各不同個有各的性格,做人要厚道寬容大度……教育好我的孫子讓他成為有用的人……。你爸爸走了,在我心裡他一直都在,我哪也不去就守著他……。

轉眼間我已是滿頭白髮,人生就是這樣新老交替是自然法則。繼母還在,一位耄耋老人性格卻像個年輕人,聲音洪亮爽朗耳不聾眼不花真是個奇蹟。每次我要給她些錢她都說:我有工資夠花,留給孫子吧。我一輩子沒做過虧心的事兒,就是到了閻王爺那他也不會難為我的……哈哈……老人的聲音洪亮震撼到了我的心靈!

我們全家都祝福她老人家,我的媽媽長命百歲!


吉祥待完善


呵呵,5萬,我是繼母,我不會要我兒子一分錢,兒子從大班開始跟我,把他像親兒子一樣對待,我有女兒,親生的,比兒子大三歲,隨她爸,姐弟倆感情很好,從不紅臉,兒子早產兒,從小看著瘦弱,給他買各種吃的,營養,連鄰家小孩都羨慕,人家誰誰誰後媽給他買好吃的,冬天休閒浴室吃冷飲,夏天游泳池裡去。

經濟方面,我和老公的錢是不分你我的,開始我管錢,後來懶得管,把老公鍛煉出來讓他獨立做事,自己管錢,熟人們都勸我長點心,自己留點底,我說我不怕,我帶出來的孩子我相信,我老公和公婆也都是實實在在的農村人,掙的錢存著捨不得花,我們還沒買房時就給了我們十幾萬,買房時更是傾其所有,我的女兒結婚了,她爸那邊辦了酒席,老公也給女兒大酒店裡辦了一場,完全是親生女兒的規格,連我爸都感動了。

女兒對我老公也是很有感恩心,上班第一次拿到工資,給未來公婆和親爸後媽還有我們都買了每人500塊的禮物,還買了好多吃的去看望我的父母,兒子現在也實習了,很能吃苦,夏天曬冬天吹,早起晚歸,對我一口一個媽,出去吃酒席時,時不時給我夾菜,還給我媽夾菜,我對他要求不高,工資你自己存著,女朋友帶進家門前談朋友費用你自己備著,老媽老爸給你婚房備好,以後我老了,我不用花你錢,只要你爸照顧我,但要是你爸不在了躺床了你得管我飯。

總之,我相信我兒子不會不管我這老媽,他生母跟人跑了,幾年後出現,他只認我一個媽媽,給他錢叫他去看他媽他也不去,雖然他經常去他媽的小區裡找同學玩,看到他媽也不打招呼的


誠緣堂


最近有兩個案子,都是繼母一方,都是繼母與父親結婚20年以上。

很遺憾,法院裡審理的繼承案件中,關乎兩代人紛爭的,以繼父母子女關係居多。

最近這兩個案子,一個是繼子和繼母平時關係生疏,沒有來往;另一個平時雖有走動,也是看在自己父親一方的份上,父親去世後,這兒子惦記的就是讓老太太配合他,儘快把父親名下的房子過戶給他。老太太不從,說等她死了再過。繼子懟曰:那麼,老爺子名下在存款,你一分也別想花!

無奈只好訴諸法院。

君生日日說恩情,君死又隨人去了。世態炎涼,莫過如此。

繼父母子女間的關係,處得好的,有,比親生的都親的,還有。比如有的生父母一方撇下原配和孩子追求自由快樂去了,繼父母接手後,對繼子女視若己出,繼子女對繼父母比親生父母都親,我見過不少。

所以,繼父母子女關係,折射的是世態萬象,五花八門。

回到本題。不知道這幾位子女平時和繼母相處如何,但就憑繼母與父親相伴20年,病床照顧兩年,不離不棄,這繼母就夠格繼續成為你們的母親。

繼母開口向你們要5萬元,也說明你們的父親沒有什麼遺產,她自己也沒有什麼依靠。

一個風燭殘年的老人,用20年時間陪伴你們的父親,讓你們無牽無掛自由自在地生活,工作,特別是最後兩年,她以一己之力照顧癱瘓在床的老伴,說明這個老人是有情有義有擔當,堪稱人母。

所以,對這位母親,不是給不給5萬元養老,而是你們是否應當給她養老送終。


潘衛霞律師


我現在的奶奶是後奶奶也就是我爸的繼母,和我爺爺在結婚的時候我爸就五六歲大伯六七歲的樣子,誰都知道她對我爸他們兄弟兩不好,我們孫輩更別說了!年輕的時候脾氣壞的河對岸的鄰居都知道,老了也還是很厲害。沒有兒女,沒有工資,每個月我爺爺工資必須分她一半,到老來喜歡撿東西回家,屋裡屋外亂七八糟,小區管理去找她還被罵!攢的錢據說都給老家侄兒去放貸了(不知道真的假的啊),連帶我爺爺住的也不好,我爸給他們另外買了地方也不去住,非說不方便,真的很討厭她

就這樣我媽還經常說我爺爺要是走了,這老太太估計是我家養了,雖然不甘心但是不能不管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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