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林:論加強黨對網絡空間治理的全面領導

黨的全面領導從空間上看,既包括對現實空間的全面領導,也包括對網絡空間的全面領導。黨領導的治理現代化也同樣是現實和網絡“雙空間”協同治理的現代化。然而,對於一個長期在現實空間中領導、執政、進行自身建設和治國理政,並積累了豐富經驗和巨大成就的執政黨,如何在“雙空間”多元治理格局中,全面領導“在現”主空間治理現代化的同時,實現全面領導“在線”副空間的治理現代化,成為新時代加強黨的全面領導的新課題。


新網絡信息技術的發展,催生了一個承載著越來越多網民的網絡虛擬空間。這一新空間與現實空間多終端聯接並時刻進行著資源交換和影響交互,逐漸形成一個“雙空間”格局,使得不論國家和社會治理現代化,還是黨的全面領導、長期執政和全面從嚴治黨都需要在“雙空間”中推進。因此,新時代加強黨對網絡空間治理的全面領導已經成為一個嶄新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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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黨對網絡空間治理全面領導的問題導向


中國在20世紀90年代初接入國際互聯網之後,網絡規模和技術發展迅速。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發佈的第42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截至 2018 年 6 月,我國網民規模為 8.02 億,互聯網普及率達 57.7%。我國擁有480多萬家網站,有4家互聯網企業進入世界前10強。我國已經成為世界網絡大國,同時也是網絡空間大國,面臨著嚴重的網絡空間治理問題。

網絡空間主權安全形勢嚴峻複雜


首先,在國家層面。我國網絡空間的安全形勢堪憂,主要表現為:

  • 網絡核心技術缺乏、關鍵基礎設施受制於人


  • 網絡基礎服務管理話語權不強,特別在根服務器及互聯網地址分配機構(IANA)的監管方面


  • 網絡空間主權維護能力不強,面臨多重挑戰


  • 網絡應用軟件市場和技術被壟斷,特別是PC和手機終端的操作系統方面
  • 網絡空間攻防技術不夠強,屢遭網絡黑客攻擊造成大量洩密事件


  • 網絡文化影響力不強,例如在文化影響力的載體文字使用方面,國際上以漢字為傳播符號的信息量僅佔總量的5%左右,互聯網上中文使用頻率僅為1%,網絡空間中文化影響力問題更為嚴峻。

其次,在執政黨層面。網絡空間安全的核心是網絡主權,基礎是信息安全,焦點是社會穩定,根本是政治安全和政權安全。對執政黨而言,政治安全和政權安全關乎前途和命運,這些安全問題具體為:

  • 挑戰黨的意識形態,這種挑戰既有內生性的也有外源性的,包括各種思潮對馬克思主義的批判,國內外一些機構和個人歪曲黨史國史、抹黑黨的領導人和優秀黨員的個人形象及事蹟,挑起重大理論爭端、虛化共產主義信仰等。


  • 反對黨的領導,包括誇大發展、民族、宗教、外交等領域問題、否定“四個自信”、片面進行縱橫對比、否定黨的執政績效、預測中國崩潰等。


  • 嚴重質疑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等。


  • 削弱黨的功能,主要是網絡分流了執政黨部分利益代表和表達、政治社會化等功能,以及網絡的傳播和技術對年輕一代黨員、群眾的思想行為方式的改變。

再次,在社會層面。現實是一個原子空間、網絡是一個數字空間,由數字構成的數據是網絡空間的資源形式。網絡空間的社會安全首先表現為個人和社會經濟、文化、公益等組織數據的安全問題。數據外洩不僅會危及數據相關個人和組織的財產安全、甚至還會危及個人的人身安全以及組織的發展安全。網絡空間是現實空間的相對獨立的映射和鏡像,來源於現實,折射著現實,影響著現實。網絡空間的社會安全還表現為網絡公共輿論和群體性突發事件線下轉化引起的國家和社會治理風險。

網絡空間秩序尚未達到清朗標準


首先是網絡空間的治理秩序。我國網絡空間的治理秩序主要存在如下問題:

  • 治理理念尚待進一步確立,依法治理網絡空間理念在實踐中仍需進一步深化。


  • 治理機制仍需進一步完善,我國網絡治理長期存在缺乏國家佈局和頂層設計政出多門、職能交叉、權責不一、協調不暢、效率不高等問題。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的成立有效整合了相關機構職能,形成從技術到內容、從日常安全到打擊犯罪的網絡空間治理合力,但問題的解決並不是一蹴而就的,多部門協調治理機制仍需進一步完善。


  • 治理手段仍不夠科學系統,突出表現在依法治理方面存在上位法缺乏,部門層面法規多,有交叉、缺位、矛盾的現象。


其次是網絡空間治理的秩序。網絡的開放性、匿名性、互動性使各種思潮、各種觀點,像自由市場中的商品一樣隨意呈現,在網絡空間中恣意交流、交融、交鋒,人們思想活動的獨立性、選擇性、多樣性、差異性明顯增強。在我國,網絡空間治理的秩序問題存在深刻原因和特殊表現形式。複雜社會生態折射在網絡空間中形成了更為複雜的網絡空間生態。同時,由於現實空間訴求表達和爭端解決渠道不暢等原因,諸多現實利益訴求和爭端救濟競相轉移到網絡空間中表達,使網絡空間承擔著相當繁重的回應現實的治理任務。更值得注意的是,時空壓縮式的現代化使人們未及經過充分的思想和知識準備就邁入了網絡信息時代,快速發展的網絡空間在管治法律和制度尚未健全的情況下處於過度自由的叢林狀態,導致網絡謠言、網絡暴力、娛樂一切等一系列問題,網絡空間清朗起來仍需時間。

網絡空間發展仍面臨諸多問題


  • 網絡空間的基礎設施建設薄弱。我國網絡普及率為57.7%,主要發達國家網絡普及率都超過了70%,韓國和日本甚至超過了80%。即使如此,我國網絡普及仍面臨難題:一是地區差異,全國有半數以上的省份低於全國平均水平;二是城鄉差異,城鄉網絡普及率差異仍有擴大趨勢,由2007年18.6個百分點擴大至2018年近40個百分點。需要指出的是,非潛在網民中小學及以下學歷、農民、60歲及以上的群體佔比分仍然過高。由此可以預見,未來非網民的轉化難度將進一步加大、網民規模的增速將繼續減緩。此外,數字鴻溝、網絡普及率差異以及非潛在網民存量都限制了網絡空間的規模、覆蓋面和功能發揮;低人均帶寬以及未來新一代網絡技術如5G、區塊鏈、“大智移雲”的研發、應用水平不高也會影響到網絡空間的活力和運行效率;網絡空間的基礎設施建設存在各自為政,相互不兼容甚至不連通問題,網絡空間碎片化、區隔化嚴重,統一、開放、清朗、有序的網絡空間尚未成型。


  • 網絡空間數據開發應用水平不高。網絡信息技術的快速發展促進了數據存儲系統革命性的擴增,在推行“互聯網+”行動計劃促進工業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的新形勢下,互聯網技術將與先進製造技術結合引領工業智能製造的發展,實現大規模製造的高效率和手工作坊個性化的融合,所以,網絡空間還將創造更加海量的有價值的數據。然而,我國在開放數據、開發數據、應用數據方面還存在一系列問題。如政府公共數據向網絡空間開放程度不高、網絡空間數據開發不夠規範且技術水平不高、數據開發應用水平不高等。數據生產能力的快速發展與數據開發和應用能力的相對滯後已經成為網絡空間發展的突出矛盾。


  • 網絡空間的理論研究和思維推廣不足。理論源於實踐,總結過去、指導未來,理論在促進社會進步中的作用已經被實踐充分證明了。在網絡空間逐步覆蓋現實空間各個領域的進程中,我國對網絡空間這一新事物的理論研究仍然遠遠落後於發達國家。這種落後甚至比技術上差距更大。與理論研究相關的互聯網思維推廣同樣差距明顯。在網絡信息時代,以互聯網為基礎設施的網絡空間,不僅是一個新空間,還是新思維模式的代表,其特徵是突破時間和空間的全連接和零距離,在網絡空間治理以及其他與互聯網相關的媒體、產業管理方面還需要繼續推廣互聯網思維。

所有這些問題最終都要求執政黨在加強全面領導過程中,對外構建獨立、自主的網絡主權;對內建構協調、高效的網絡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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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黨對網絡空間治理全面領導的模式選擇


關於網絡空間治理模式的選擇,從世界範圍看主要有如下方式:

建構專業的網絡治理機構


如美國設立了聯邦通訊委員會、英國設立了互聯網監察基金會、法國成立了網絡著作傳播與權利保護高級公署、澳大利亞成立了網絡安全運行中心、韓國成立了信息安全署。

制定治理網絡空間的法律


如自1978年以來,美國國會及政府各部門先後通過了《聯邦禁止利用電腦犯罪法》《兒童互聯網保護法》《愛國者法案》等130項治網的法律和法規。新加坡也高度重視網絡的立法及執法工作,將《國內安全法》《煽動法》《廣播法》以及《互聯網實務法則》等相關法律有機結合起來,嚴厲打擊和制止任何個人、團體或國家利用網絡來危害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的行為。

重視網絡空間治理的部門協同


如英國由貿工部牽頭,與主要的互聯網服務提供商、城市警察署、內政部和互聯網監察基金會四方面的代表,就如何進行網絡管理進行反覆磋商討論,簽署了網絡監管行業性規範,加強網絡空間治理。

提倡行業自律和公眾參與治理


例如,美國“電腦倫理協會”制定了“十誡”,各類論壇和聊天室也制定了相關的服務規則與管理條例。英國以行業自律為主,以行政管理協調,加強技術管理,並輔之以必要的法制管理。

加強教育引導


如新加坡政府認為,有效管理互聯網的長遠之計在於加強公共教育。政府鼓勵供應商開發推廣“家庭上網系統”,幫助用戶過濾掉不合適的內容。法國則一方面打擊網絡犯罪,同時利用網絡開展文明教育,引導學生在上網時提高警惕,防止黃色等不良內容的侵害。

在國際比較中觀察,關於網絡空間治理多種模式的討論均未將執政黨視為當然的領導主體,而僅僅把它模糊地納入社會組織之中作為多元領導的主體之一。實際上,在治理視角下考察,國家或政府作為網絡空間治理主體往往被網絡信息流動和交換的一般邏輯所排斥,因為這類主體的治理舉措剛性有餘、韌性不足,與追求開放、自由、便捷、廉價、海量傳播、去中心化的網絡空間價值取向格格不入。在網絡技術迅速發展的形勢下,以國家或政府為主體的網絡空間治理不僅在技術上遭遇諸多困難,而且在價值上也難以得到認同。質言之,國家中心主義或政府中心主義的治理結構在網絡時代存在適應性問題。基於“有限政府”理論而形成的社會治理結構也存在諸多問題。不容否認,相信網絡空間可以由網絡空間利益攸關方實現共治,即個人、網絡運營企業、第三部門等主體協商治理的確與網絡空間尋求自治的運行邏輯高度耦合。但這種多利益攸關方的社會治理結構在其決策有效性和權威性上,必然會受到比國家中心主義或政府中心主義更大的質疑。特別在市場脫嵌社會,而社會反向運動缺乏效力,金錢和商業邏輯盛行的情勢下更是如此。質言之,社會中心主義的治理結構在效率和效果上存在不確定的問題。而構建以政黨為中心的網絡空間領導、治理結構則因應了中國面臨的世情、國情、黨情、社情和網情,這也是加強黨的全面領導的應有之義。

從世界政黨發展歷史來看,落後國家實現社會變革和國家能力提升的一個重要條件就是必須擁有一個現代化導向的動員型政黨。從中國現代化的發展情況來看也是如此。所以,要摒棄國家中心主義、社會中心主義,構建執政黨領導的現代化治理模式,即執政黨領導的“自上而下”+“自下而上”集合的治管模式,充分調動執政黨、政府、互聯網組織和個人的多方力量來實現互聯網的治理。2014年2月27日,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成立。2018年3月,根據中共中央印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改為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這無疑是加強黨對網絡空間治理全面領導的戰略舉措,必將對中國網絡空間治理現代化產生深遠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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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現在反腐敗力量的統籌和整合上


加強黨對網絡空間治理全面領導是一個嶄新的課題。這個課題中蘊含著黨領導場域的“空間革命”“治理革命”和領導方式的“方法革命”。但這不意味著一切都必須是全新的,領導方式上必然是既有繼承性也有創新性。結合中國網絡空間治理的實際,加強黨對網絡空間治理全面領導,可以有如下方式:

黨領導加強頂層設計


網絡空間不僅映射了現實空間的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而且還有自身獨特的領域。所有這些領域在網絡空間中突破時間和空間的全連接、零距離進行各種數據交換,所以,網絡空間治理頭緒萬千、錯綜複雜,必須加強頂層設計。法治化是現代化的基本維度,全面推進網絡空間治理現代化關鍵在法治領域。1994年以來,我國陸續出臺了一系列與網絡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司法解釋,並通過援引現實空間法律,為依法治理網絡空間提供了基本依據。但這些依據既不夠充分、也不夠完善,需要對依法治理網絡空間進行頂層設計,形成上位法與下位法、專門法與援引法以及法律與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等法源之間協調統一的體系。此外,在網絡空間治理規劃、實施路徑等方面也需要加強頂層設計。

黨領導加強部門協調


現實空間是部門管理和部門劃分十分明確細緻的金字塔架構,而網絡空間則是扁平化的結構,加上超時空全聯接特性以及線上線下時空交疊的複雜性,大大增加現實空間單一部門治理網絡空間的難度,必須加強部門協調治理。從國際普遍的經驗來看,網絡空間治理的機構主要有兩大類:一類是傳統的政府部門,包括執法、信息、文化、安全、宣傳等,主要負責網絡行業發展的推動、網絡空間環境的維護、網絡空間犯罪的打擊以及基礎設施建設等網絡空間公共物品的提供等;另一類管理機構是針對網絡空間設立的專門性機構,如互聯網監控中心、網絡安全運行中心等。實踐中,兩類機構治理都強調加強部門協調,即政府部門主導協調、電信監管機構廣泛參與、公共事業機構輔助配合。我國則根據國情、網情成立了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這是黨發揮集中統一領導優勢,統籌協調各個領域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重大問題的戰略舉措,更能夠加強部門協調,全面推進網絡空間治理現代化。

黨領導社會參與


網絡信息技術特別是新媒體技術的快速發展不僅增強了個體話語權和參與能力,而且還激發了個體的表達和參與熱情,在網絡空間中形成一種多利益攸關方和非利益參與者共同行動現象。加拿大原創媒介理論家馬歇爾·麥克盧漢預言,“隨著信息運動的增加,政治變化趨向是逐漸偏離選民代表政治,走向全民立即捲入中央決策行為的政治”。在網絡空間中,傳統時空限制下的部門、行業和地方議題不存在了,任何一項議題都是全社會、全國甚至是全世界的。所以,執政黨領導網絡空間治理的一個基本問題是協調參與者的行動,既包括自身作為參與者協調個人和行業自律,也包括協調參與制訂治理政策、規則等。

此外,作為網絡空間治理的領導核心,我們黨也需要推進自身的網絡化、數字化。即適應網絡空間治理需要對黨自身進行數字化改造,把支部建在網上,推進網絡黨建。毛澤東曾經說過:“我們共產黨員好比種子,人民好比土地。我們到了一個地方,就要同那裡的人民結合起來,在人民中間生根、開花。”在網絡時代,黨只有進行數字化改造,推進網絡黨建,在網絡空間這個地方“生根開花”才能適應網絡空間,熟悉網絡空間,進而領導治理網絡空間。

加強黨對網絡空間治理的全面領導要培養一支合格的“網絡水軍”隊伍,加強“新聞發言人”和網絡“意見領袖”隊伍建設。在網絡空間中,基於新媒體的信息發佈雖然有向大眾轉移的趨勢,但話語權不等於影響力,信息發佈與關注仍主要集中於主導型賬號。因此,在網絡空間中必須適應網絡信息傳播這一規律,加強網絡輿論參與、引導能力。

加強黨對網絡空間治理的全面領導,要推進黨媒內容代審核服務營造風清氣正的網絡空間。需要黨媒因時應勢積極推進內容代審核服務,延伸公共管理之手,用政治意識、社會責任引導商業網站內容生產,讓更多力量參與到內容審核中來,確保網絡輿論導向正確、輿論生態積極健康,保障黨的意識形態和執政安全。

加強黨對網絡空間治理的全面領導,還要抓住“關鍵主體”即互聯網企業。互聯網企業是網絡空間的建設者、活動者、維護者,加強黨對網絡空間全面領導,需要通過“特殊管理股”以管資本方式來管好內容,加強網絡空間內容建設,從根本上管住、管好互聯網和網絡空間。


本文原載於《中國領導科學》2018年第6期

原標題:論加強黨對網絡空間治理的全面領導

作 者: 孫林,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黨的建設教研部副教授。

編 輯:高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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