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首府機動車和機動車駕駛人的不斷增加,(截止11月底機動車保有量1135157輛,機動車駕駛人保有量1131242人),導致道路交通事故居高不下,因酒後駕駛造成車毀人亡的悲劇在我們身邊屢屢上演。酒後駕駛,已成為引發交通事故特別是惡性交通事故的罪魁禍首。
2010年8月23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將醉駕、飆車,情節惡劣的,定為犯罪。根據刑法修正案草案,凡醉酒駕駛,即便不發生嚴重後果,也可能會被判處刑罰。
2011年5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實施,醉酒駕駛作為危險駕駛罪被追究駕駛人刑事責任。醉駕者一旦被查實,將面臨最高半年拘役的處罰。即便如此,還有不少駕駛員“心存僥倖”酒後駕車,因酒駕而導致的事故給自己和他人帶來了不可挽回的損失。
為遏制涉酒交通事故的發生,我支隊將11月定為酒駕專項整治月。除常規治理外,支隊通過在重點時段、重點區域對重點車輛及駕駛人加大查處力度、開展專項整治統一行動、邀請媒體隨警作戰,曝光典型涉酒案例等方式,對酒駕行為嚴打嚴查,目的是希望提高執法震懾和懲戒力度,進而達到杜絕酒駕的效果。今天的新聞通氣會將就11月查處情況、2018年酒駕整治整體情況、以及查處過程中的典型案件分析向各位媒體通告。
(一)酒駕查處情況分析。
1.2018年1月1日至12月4日,支隊共查獲酒駕違法行為2011起,比去年同期(2707起)下降了25.7%,其中飲酒駕駛1018起,同比(1467起)下降30.6%,醉酒駕駛993起,同比(1240起)下降19.9%。
2.查獲酒駕違法行為時間分析
從每個月查獲酒駕違法行為情況來看,11月為全年查獲酒駕違法行為最多的月,308起,全年總量的15.3%。
從查獲酒駕的情況來看,高峰時間段為晚22點至凌晨2點,共查處1024起,佔總量的50.9%。
3.駕駛人分類
從查獲“酒駕”的駕駛人性別來看,男性駕駛員1897人,佔總人數的94.3%,女性駕駛員55人,佔比27.3%。(還有59人,系統錄入信息為空,無法確認)
從查獲“酒駕”的駕駛人年齡來看,年齡在26歲至35歲之間有702人,佔總人數的34.9%。
年齡段(歲) | 人數(人) | 佔比 |
20歲以下 | 7 | 0.3% |
20-25 | 206 | 10.2% |
26-30 | 354 | 17.6% |
31-35 | 348 | 17.3% |
36-40 | 313 | 15.6% |
41-45 | 319 | 15.9% |
46-50 | 259 | 12.9% |
51-55 | 94 | 4.7% |
56-60 | 42 | 2.1% |
60歲以上 | 10 | 0.5% |
未記錄信息 | 59 | 2.9% |
(二)十一月查獲酒駕違法行為情況
2018年11月,支隊共查獲酒駕違法行為308起,同比上升2.3%,環比上升112%。其中飲酒駕駛175起,同比上升21.5%,環比上升130.2%,醉酒駕駛133起,同比下降15%,環比上升92.7%。
從查獲酒駕違法行為時間來看:11月查獲酒駕高峰時間段為晚22點至凌晨2點,共查處208起,佔總量的67.5%。
從查獲“酒駕”的駕駛人性別來看,男性駕駛員293人,佔總人數的95.1%,女性駕駛員9人,佔比2.9%。(還有6人,系統錄入信息為空,無法確認)
從查獲“酒駕”的駕駛人年齡來看,年齡在26歲至35歲之間有122人,佔總人數的39.6%。
年齡段(歲) | 人數(人) | 佔比 |
20-25 | 39 | 12.7% |
26-30 | 57 | 18.5% |
31-35 | 65 | 21.1% |
36-40 | 48 | 15.6% |
41-45 | 46 | 14.9% |
46-50 | 34 | 11.0% |
51-55 | 8 | 2.6% |
56-60 | 4 | 1.3% |
60歲以上 | 1 | 0.3% |
未記錄信息 | 6 | 1.9% |
今年發生酒後駕駛事故188起,佔總立案事故的25.2%,與2017年同期相比增長145起,上升337.2%;死亡8人,同比上升14.3%;受傷81人,同比上升30.6%。其中飲酒造成交通事故7起,死亡3人,受傷6人;醉酒駕駛造成交通事故181起,死亡5人,受傷75人。發生酒後駕駛事故較多的區域依次為:米東46起,水區34起,沙區24起,頭區22起,新市區18起,南郊17起,快速路12起,天山11起,達坂城4起。引發酒後駕駛事故的主要車輛為私用車輛,共175起,佔酒駕事故的93%;而造成酒駕事故84%的車輛為小型客車,其次是摩托車、電動車、貨運車輛。酒駕事故中有64.4%的發生在一般城市道路,位居第二的為高速路,佔9.5%,排第三位的是城市快速路,佔7%,鄉道、單位和小區自建道路、公共停車場和其他道路發生的酒駕事故佔事故起數的12.8%。酒駕事故一般發生在夜間的21時-次日7時,主要集中在凌晨0時-4時,佔酒駕事故總數的39%。發生酒駕事故的主要人群為自主經營者。從年齡段來看,在26-50歲之間發生酒駕事故佔80%。酒駕事故多發的路段有:大灣路、友好路、西山路(外環路立交橋西側橋頭-四道岔路口)、西虹路、烏(拉泊管理站)-板(房溝鄉)、溫泉路、外環路、三道壩南路、南湖路、河灘路、國道216線、屯平路、米東大道、古墓地路。
今後,我支隊將會根據以上發生酒後駕駛事故的特點,加大警力部署力度,加強路面查處力量,提高酒駕事故的宣傳來進一步降低酒駕事故的發生,為百姓創造更加安全、和諧的出行氛圍。
注:以上數據統計日期截止到2018年12月9日14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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