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鐘|助人為樂,卻把自己送進看守所

黑龍江省穆稜市某村村民蔡某因助人為樂把自己送進了看守所。日前,蔡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已被穆稜市檢察院提起公訴,同時,公訴人將其助人為樂的行為作為酌定情節寫入量刑建議,供法院裁判時予以考慮。

今年8月22日23時許,蔡某由福錄鄉駕車回八面通鎮,途中看見一位老大娘獨自在漆黑的路上蹣跚行走,一貫熱心的蔡某主動停下車詢問,老大娘自述家住八面通鎮,一個人出來採蘑菇,迷了路,好不容易才走到公路上。蔡某見狀,提出順路帶老人一程,並把老人扶到了自己的車上。

蔡某開車至八面通鎮時,老大娘卻不能說清家庭住址,也不知道自己家人的聯繫方式。情急之下,蔡某決定向警察求助,於是他駕車前往第一公安派出所,希望民警幫助老大娘回家。

到了派出所後,民警在接待處理的過程中,聞到蔡某身上有濃重的酒氣,言行中顯露出醉態,懷疑其可能涉嫌酒後駕車。於是,將此情況反映給了公安交警部門。

交警趕到現場後,經檢測,認定蔡某已達醉酒狀態,依法對其刑事拘留。蔡某慨嘆:“我這是自投羅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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