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助人为乐,却把自己送进看守所

黑龙江省穆棱市某村村民蔡某因助人为乐把自己送进了看守所。日前,蔡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穆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同时,公诉人将其助人为乐的行为作为酌定情节写入量刑建议,供法院裁判时予以考虑。

今年8月22日23时许,蔡某由福录乡驾车回八面通镇,途中看见一位老大娘独自在漆黑的路上蹒跚行走,一贯热心的蔡某主动停下车询问,老大娘自述家住八面通镇,一个人出来采蘑菇,迷了路,好不容易才走到公路上。蔡某见状,提出顺路带老人一程,并把老人扶到了自己的车上。

蔡某开车至八面通镇时,老大娘却不能说清家庭住址,也不知道自己家人的联系方式。情急之下,蔡某决定向警察求助,于是他驾车前往第一公安派出所,希望民警帮助老大娘回家。

到了派出所后,民警在接待处理的过程中,闻到蔡某身上有浓重的酒气,言行中显露出醉态,怀疑其可能涉嫌酒后驾车。于是,将此情况反映给了公安交警部门。

交警赶到现场后,经检测,认定蔡某已达醉酒状态,依法对其刑事拘留。蔡某慨叹:“我这是自投罗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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