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不經收件人同意放在了一站路以外的快遞點,收件人是否有權要求快遞員送貨上門呢?你怎麼看?

子龍74201347


如何看?沒得看啊,這是沒一點商量的餘地,我們這邊,這種情況,快一年了,快遞到小區,就自動默認送熊貓驛站或者是菜鳥驛站去了,買家只有被動接受的份兒。

我,週一到週五,全天在家,就是下午四點半之後,出去接孩子的時候,才會出門一會的。並且我還是一個網購達人,最喜歡在網上買東西。因為網上買,方便啊,也不再用自己大老遠的辛苦拎回來,多好啊。

在今年之前,這種便利性是一直存在的。但今年,最先是申通、圓通快遞之類的,設立了驛站,要求我們都去驛站拿快遞,緊跟著,另外幾家小的快遞公司,也都紛紛成立了驛站。東西一到,快遞員就直接送去驛站了,不再挨個送到買家家裡。

最先,我無法接受。也曾經打過幾次電話,投訴過。但投訴一點用處都沒有,尤其是郵政。你投訴你的吧,他們該如何幹,以後還是如何幹。一點用處都沒。

現在,就只有京東的快遞,並且還得是京東自營的快遞,會送到家門,其他快遞,一概都是發個信息給你,告訴你憑藉手機號或者是取貨碼去取,一概不送到家。

認命了吧,咱們是有權要求快遞送貨上門的,但人家就是不送,你還真拿別人一點辦法都沒有。既然如此,還不如怪怪接受遊戲規則,自己辛苦去,去驛站拿回來。再不濟,乾脆就以後不在網上買東西了,直接家附近的超市或者是商場買東西得了。


幸福魚兒


我這邊的都兩年這種情況了,快遞直接放菜鳥驛站和快遞櫃,放完自然會收到短信,剛開始也沒覺得什麼,後來快遞開始不用快遞櫃了,不知道為什麼,可能收的錢多。

然後現在,我們每天走近十分鐘去菜鳥驛站拿快遞,輕的還好,有點重量的真是把人累死,後來小區業主就一起投訴了,然後物業把管理處當一個快遞迴收點,讓另一邊小區的業主能近點拿東西

代收快遞的壞處就是貨物損壞了,你根本不好和商家理論,不可能百八十的快遞都用順豐的是吧,從你拿快遞那一刻就是簽收了,不可能拿一個快遞拍一個拆封視頻吧,我這邊的菜鳥驛站老闆就這樣說的,這只是代收,損壞不賠,自己找商家。


費解了解不解


臨近雙十一,關於快遞送件最後一公里甚至100米的問題越來越多。究竟問題出在哪裡,如何解決?就目前還真讓人頭疼!儘管有法規可依,仍不盡人意。

在很多農村的鄉鎮,快遞都打電話讓收件人到鎮上或者鄉里去拿,這也就算了,更讓人生氣的是竟然取件有時候還要再出2-3塊費用,這是之前有客戶給我說的,不知現在還有沒這種情況,但農村需要自己去鎮上取件的還是很多。套法規也沒用,誰管?除非網上不買。

城市裡快遞員是送的,但也有很多問題,要麼不打電話小區快遞櫃一放,要麼公司傳達室,亦或者小賣部菜鳥驛站等等,有時候可能買家不在家,快遞員節約時間,可以理解!但是這麼做的前提是快遞員必須打電話通知到收件人,並徵得收件人同意。否則都是不合規的,若收件人沒有同意沒有通知,最後包裹丟失的快遞員是要承擔責任。

鑑於您的問題,如果快遞員沒有給您聯繫或者您不同意去取,您可以給賣家聯繫,讓賣家去給快遞溝通,比您自己去溝通效果好。遇到問題多多溝通,相互理解,快樂網購!


西江晚霞


我家有人,我家是2樓,我也會叫快遞員放在快遞驛站自己去取,快遞包裹的速度增長很快,然而快遞員越來越難做,每件一塊錢,除去油費,電話費,真的剩不了幾個錢,集中包裹放在快遞點,也是為他們節省時間,多送點快遞,多賺個30-50的,每個人都會很辛苦,快遞員最辛苦,颳風下雨都不敢停下,只要停下,明天就回有更多的快遞等著,這個投訴,哪個投訴的我想所有快遞員都認識你了吧?你不是隻收快遞吧?你不能天天家裡有人吧!


共享金融商業生態系統


快遞必須有責任在事前送件前與客戶進行聯繫後,經客戶本人同意才可送到指定的地點。如沒有得到客戶同意,必須保證客戶原件安全送交本人簽收,代人簽收都必須有客戶同意才能讓她人代簽收件的。所以,一旦在送件前不與客戶本人聯繫,如果出現貨物丟失的,必須有快遞員進行賠償。賠償步驟是:一,客戶本人沒有收到她的貨物,快遞員在送前沒有與客戶本人電話聯繫造成的貨物丟失。二,客戶有權進行對某某快遞公司進行投訴,有快遞公司按貨價全額賠償(有的快遞賠償時間是3天,最長不能超過一週)三,賠償可以通過微信支付,當地的,也可直接支付現金。


小米284017156


別拿快遞說事,有本事就跟賣家說加錢發順豐,別撿個便宜的快遞,還扯這扯那的服務。關鍵錢給到位了沒。


清水在變


快遞馬上雲標籤收件人,未來你有可能像高鐵男一樣成過街老鼠人人喊打,禁止購物,無法使用快遞。淘寶已開始雲標籤,我們快去年也開始雲標籤收件人…


棗尚果緣CEO徐陽


不經過你同意,那麼遠,確實很過分,但是你這個問題,確實有問題,如果快遞員,快件在當天到的情況下,就直接這麼放的話,我挺支持你投訴他的,如果不是,是派送多次以後,這就很正常了,我發現頭條的問答。從來都是說結果,所有的錯都是快遞員一樣。我也是醉了


資深的苦逼快遞員


關鍵詞就是未收到!未收到就代表運單合同無效,簽收了也是不成立法律效應的!可以要求再派,而且也是沒通知的!就算不在派送範圍也要通知自取的!不管你是快遞員的錯還是公司的錯!反正客戶就沒有收到貨,快遞公司就要為此事負責!可以投訴,可以協商,也可以告快遞公司!如果沒有什麼人事和時間財力的,就先打快遞公司投訴協商,沒有結果的就投訴到郵管局!因為你先去郵管局投訴的話,,,官嘛,你懂得!所以先找快遞公司無果之後再去找官,事半功倍!


正在刷新BiuBiu


主要看用那家快遞。又想便宜又想送上門。不要噴我。換位思考一下。就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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