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電三輪上路上牌政策明確,快遞、環衛工作車輛將會如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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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對於電三輪等低速電動車管理一直非常嚴格,自2018年8月1日起電動三輪車上路行駛的,暫扣車輛,無證駕駛的,一律行政拘留,可以說嚴厲程度已超越任何一座城市。



深圳交管部門對於禁止電動三輪車解釋主要原因為:1、電動車沒有國家標準;2、電動三輪車屬性為機動車;3、電動三輪車尚不適合深圳發展;4、深圳電動三輪車管理態度明確等。


深圳交警表示但對於快遞、環衛等無論現在、將來,他們都一如既往的支持其健康、規範發展。

目前專家建議對於深圳快遞電動三輪車管理辦法是嚴格管理,統一車輛標準,駕駛員需要培訓取得響應駕駛證,統一購買保險,統一安裝GPS,出現交通違法可參照可參照機動車違法標準進行懲罰。


但深圳交管部門表示,目前深圳街道存在設計缺陷,較多路段沒有非機動車道,電動三輪車與機動車混行搶道,容易引發交通事故,所以給電動三輪車制定了緩衝期,在緩衝期內允許電動三輪車在指定區域內行駛,緩衝期過後,採用電動自行車與電動汽車模式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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