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可以在兩地同時交嗎?兩地同時交社保違法嗎?為什麼?

有態度的豬蹄子


各地的社保政策是不一樣的,但是一般都不允許社保兩地繳納,這屬於“社保重複”。

這裡給大家總結幾點:

1、如果兩地都交了社保,醫保待遇只能享受一地,不能重複報銷;

2、如果兩地都交了社保,養老保險的年限和賬戶金額不會重複計算;

3、兩地交社保等於浪費錢,沒有任何好處。

兩地同時交社保違法嗎?

《社保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的應當由用人單位在30天內辦理參保手續,也就是說,對於職工而言,社保應該跟著工作所在地走。雖然兩地同時交社保不算違法,但就像上面說的,沒有任何好處。

那麼,如果兩地同時交社保了,該怎麼辦呢?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文件規定,參保人在兩地以上同時存續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或重複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應按照“先轉後清”的原則,由轉入地經辦機構負責按規定清理。

參保人流動就業,同時在兩地以上存續基本養老保險關係的,在辦理轉移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時,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本人協商確定保留其中一個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個人賬戶,同期其他關係予以清理,個人賬戶儲存額退還本人,相應的個人繳費年限不重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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