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懸案解密:“帶頭大哥”身兼治安特勤?湘中第一黑幫覆滅記

“傳劉俊勇等97名被告人到庭!”隨著一聲清脆的法槌聲,湖南省婁底市新化縣“6·30”特大涉黑案一審開庭。

2006年4月10日,一個普通的星期一。98名疑犯(一人因艾滋病未出庭)被控罪名23項,其中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共52人。由於婁底市中院不具備如此大容量法庭,庭審現場改在了城區的星星影劇院。

婁底市公安局刑警支隊支隊長朱青春介紹,全案案卷材料多達205冊,堆起來有半間屋子。婁底市專門劃撥190萬元作為辦案經費,市縣兩級100名幹警聯手封閉辦案。

檢方的起訴書長達138頁,對98名被告的指控犯罪事實達到170宗,預計庭審20天。這在婁底甚至湖南均創新紀錄。

由於檢方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陳歷平等受害家屬向涉案者索賠115萬元。法庭上,當97名被告魚貫而入時,陳歷平的弓背突然直起,雙目炯炯逼視被告席,滿是青筋的雙手攥緊了拳頭。

“6·30”,正是陳歷平兒子被砍46刀後暴斃的日子,這也是劉俊勇團伙被訴的惟一一宗命案。

沙江村“6·30”血案

廖建偉供述的作案動機是,自己曾被陳新華指使的人砍傷,向派出所報案未果後實施報復。

深夜,人靜。西河鎮沙江村。

室內的電燈突然熄滅,一陣剁門聲之後,門“哐”的一聲破裂,10餘人一擁而入。電話線被拔掉、手機被搶走,兩把刀架在王美芝脖子上,她被警告“不準打電話,不準報警”。

回憶2004年6月30日24時許的那一幕,這位陳歷平家的女房客至今心有餘悸。據警方事後查證,當晚,21人分乘7輛摩托車趕到陳家,分三路行兇。

當晚,陳歷平被堂屋內的吵聲驚醒。他從臥室跑出來時,看見一群赤膊男子舉刀瘋狂砍向兒子陳新華。還沒等他張口勸阻,幾把砍刀揮過來,自己的右手應聲而斷,陳歷平痛暈過去,18小時後甦醒。

妻子袁丁桃在不足3米遠的地方目睹了這一切:亂刀之中,兒子的左手齊肘部被砍斷,半條手臂垂了下去,僅剩皮肉相連。她哭著撲向兒子,幾隻大手把她摁住。

家住隔壁的陳歷德(陳歷平弟弟)聞聲起床報警。剛跨出大門,被守在屋外的4名男子砍傷。隨後,這些人分乘7輛摩托車離去。

據警方資料,5小時後,陳新華因失血性休克死在沙江衛生院,身中46刀。

警方另查證,這場血腥慘案的直接指使者是廖建偉、劉永華,他們正是劉俊勇團伙的“二號”和“三號”人物。此案所涉21名參與者除4名在逃外,其餘均歸案。

4月11日庭審現場,廖建偉等承認上述砍人事實。其供述的作案動機是,自己曾被陳新華指使的人砍傷,向派出所報案未果後實施報復。

“村霸”廖氏兄弟

正中村一些村民反映,廖氏兄弟把持該村,“哥哥通白道,弟弟通黑道。”

新化縣西河鎮正中村,是“6·30案”直接指使者廖建偉的老家。

在97名被告中,廖建偉與哥哥廖建新同列其中,後者排名第76位,其另一身份為正中村村主任。該村一些村民反映,廖氏兄弟把持該村,“哥哥通白道,弟弟通黑道。”

據村民提供的一份關於1998年湘黔鐵路修復線工程的《徵地協議書》,正中村被徵地17.14畝,協議補償10500元/畝,但多數補償款被截留在村一級。

村民陳穗英告訴記者,她家被徵地2.2畝,每畝僅得4700元。她找村主任廖建新評理,結果被打了一頓;其子去討公道也遭多人毆打,並被關押70天。

據村民提供的材料,以廖建新為首的村支部貪汙公款數十萬元,其中包括徵地款、減免撥款、村民集資修水利款等10多個名目。

“我們根本告不倒他,反而招來報復。”一村民告訴記者,得罪了廖氏兩兄弟,就會被陌生男子毒打。

何本先等5名村民,為了村務公開的事情上訪。後來5名上訪者被莫名關押48小時。

2002年12月,63歲的劉助雲牽頭向上級反映村支部人員“貪汙公款、欺壓村民”等問題。廖建新很快得知情況,在客車上當眾威脅劉:“再告狀就派人打死你。”

次年劉助雲繼續告狀,沒多久,他在趕集途中被兩個不認識的年輕男子打得頭破血流。

跟弟弟廖建偉案發所涉命案不一樣,廖建新被控罪名之一是尋釁滋事罪,即夥同10餘人打傷周某。此外,廖氏兄弟勒索現金12475.80元,非法經營獲利15萬餘元,如2002年6月至2005年3月“坐莊”地下六合彩。

“帶頭大哥”劉俊勇

在52名被控涉黑人員中,包括劉俊勇在內的50人相繼翻供。但“2號人物”廖建偉很爽快地承認了自己的涉黑性質,並一口咬定劉俊勇是“大哥”。

4月10日,庭審現場,劉俊勇第一個被押上被告席。被控為“帶頭大哥”的他面無表情,被兩名警察推著快步走進法庭。

劉俊勇現年34歲,系新化孟公鎮孟公村人。高中未畢業就幫父親經營採石場,3年時間得到3萬元工資,劉感覺這樣賺錢遙遙無期。

回鄉後,劉俊勇做的第一件事是開辦孟公大酒店,但以虧本結束。沒技術,外出打工也沒賺到錢。孟公村村支書曾慶斌說,1997年以前的劉俊勇還比較“從良”,此後什麼路來錢容易就走什麼路。

需交待的背景是,孟公、西河兩鎮位於新化西部,湘黔鐵路橫跨境內。劉俊勇、廖建偉、劉永華等人自幼在此長大。

廖建偉年長劉俊勇4歲,他們具備共同的經歷:少小家庭窮困,幼習武,喜歡打架。初中畢業後即到外面打過工。

另據警方查證,劉俊勇、廖建偉、陳彬彬等人大約於1998年在東莞碰面,從此開始密切交往,一起“辦更大的事”。起訴書顯示,廖建偉和劉俊勇均有拐帶老家女子去廣東賣淫的經歷。

此後,陳助輝、劉永華等小弟級人物逐漸融入這個圈子,併成為小頭目。

陳助輝,27歲,1998年畢業於湖南省警察學校,畢業後一直未能找到工作。後與本村“大哥”劉俊勇交往,受過正規訓練、驍勇善戰的他很快成為一員得力“干將”。

在這個圈子裡,宗族、同學等關係成為重要紐帶。總頭目下的小頭目各控一班人馬,其中很多人是親戚關係。劉俊勇團伙逐漸形成一些規矩,比如:要敢於拼;有仇必報;必須聽大哥的話,否則將予以懲戒。

在法庭上,“1號被告”劉俊勇當庭翻供。他斷然否認自己涉黑一事。

為劉俊勇辯護的肖世傑律師表示,劉俊勇、廖建偉、劉永華等人各自為政,並不符合黑社會性質組織的4個法律構成要件。

在52名被控涉黑人員中,包括劉俊勇在內的50人相繼翻供。但“2號人物”廖建偉很爽快地承認自己的涉黑性質,並一口咬定劉俊勇是“大哥”。

黑色財富拼圖

根據劉俊勇團伙的交待,警方大致勾勒出他們的“地下經濟”脈絡:開賭場、放高利貸、坐莊地下六合彩、販毒、串標、工程敲詐、造假幣,等等。

婁底下轄漣源、冷水江、新化、雙峰四縣。劉俊勇團伙所在的新化,為國家級貧困縣。儘管如此,頗具有經營頭腦的劉俊勇,還是找到了不同於父親的“生財捷徑”。

2004年6月,新化縣政府對該縣古台山金礦進行拍賣,底價2639萬元。當打聽到古台山的羅某欲組團接盤後,劉俊勇、伍先輝合謀邀請香港人李澤清假冒競拍,然後由劉出面遊說串標。6月24日,香港人李澤清僅舉一次牌,羅某成功得標。事後,劉俊勇向其索得56萬元。

根據劉俊勇團伙的交待,警方大致勾勒出他們的“地下經濟”脈絡:開賭場、放高利貸、坐莊地下六合彩、販毒、串標、工程敲詐、造假幣,等等。

1997年以來,劉俊勇等通過開設流動賭場,從中聚賭抽頭、放高利貸。僅此一項,劉俊勇個人就獲利40餘萬元。

2002年6月至2005年3月,劉俊勇團伙連續“坐莊”地下六合彩600期,碼單金額共計210餘萬元。其範圍輻射至周邊鄉鎮、廣東東莞等地。

販毒為另一牟利渠道。據辦案人員介紹,從2000年11月至2005年3月,該組織成員先後58次販賣海洛因1655餘克,向孟公鎮附近的吸毒人員兜售。從中漁利數十萬元。

2004年6月,新化縣爆出震驚全國的制販假幣案,地點正是孟公、西河兩鎮。出乎公安部官員和上海造幣專家意料的是,在養豬場、山溝中挖出的5個窩點,竟具備精緻先進的造幣模具。

此案已被量刑的兩名主犯伍志南、陸富恆,也被列為“6·30案”涉黑名單。

時至如今,在婁底四縣形成的一個特殊現象是,當地民眾的現金流通很少使用硬幣。

“他們以刀槍鐵血推行自己的規則和價值觀念,農村原有的和諧被他們衝擊得支離破碎。”婁底市律師協會副會長廖建華說。

“從政”路線

“帶頭大哥”劉俊勇也有涉政經歷。1999年孟公村委會換屆選舉中,劉俊勇曾獲得700多票,但還是落敗。

在“6·30案”涉黑團伙中,有一名村支書,一名村主任,一名縣人大代表。

前文所述的“2號人物”廖建偉的哥哥廖建新,就擔任村主任。據檢方起訴書描述,劉俊勇團伙的另一成員伍先輝,身兼新化縣人大代表、孟公鎮寶塔村村支書。

在寶塔村,伍先輝是位褒貶不一的人物。他曾因拉到一筆上級政府的撥款將村裡的公路修好,一度獲得村民的好感,“人大代表很管用,說話很響。”有村民說。

儘管伍先輝已經事發收監,村民仍掩飾不住豔羨:“輝子是我們村裡最富的。”

但反對者表示,輝子治村就是太霸道,私心太重了,只顧著自己賺錢。

“輝子一貫就不是個務正業的人。”一位村民對伍先輝的評價是:蠻有能力,有魄力。

但伍先輝很少主持村裡工作,一般都在外面跑,“江湖上的事情很忙。”

實際上,“帶頭大哥”劉俊勇也有涉政經歷。1999年孟公村委會換屆選舉中,劉俊勇曾獲得700多票,但還是落敗於現任村長曾慶斌所獲得的1100多票。

曾慶斌說,如果劉俊勇不是因為“6·30案”出事,2005年換屆選舉肯定是他當選。

“劉俊勇在我們這裡有人緣,有能力,有實力,也不欺弱。”一些支持劉俊勇的村民說,劉喜歡打抱不平,主持公道,這正是大家看好的。

當地某飯店的伍老闆也表示,劉俊勇比較收斂,每次來吃飯都是先結賬,很規矩,倒是他手下一些人很囂張。

在母親周蒲姣眼裡,劉俊勇絕非黑社會老大,但“也不是個靠勤勞致富辛苦賺錢的人”。平常他做什麼,父母根本管不著他。她曾多次勸阻兒子莫搞賭場和六合彩,得到的答覆是“你們已經落伍了”。

“保護傘”

檢方起訴書還稱,通過請吃請喝、送錢送物以及合資辦礦等手段,劉俊勇與當地警方建立了密切關係。

今年3月17日,婁底市婁星區法院,新化縣公安局原副局長伍福全、原刑偵大隊長易俊清、原副大隊長曾維洪,均因犯徇私枉法罪而獲刑。

彼時,鮮有人知道這三位警界人士與“6·30案”存在關聯。

據法院查明,1998年7月3日,劉俊勇、廖翔、伍宏等11人搶劫了江西籍漆國明、呂彬清等人約8萬元財物。接到報案後,易俊清、曾維洪組織警力一舉抓獲了廖翔。

自1998年11月起,劉俊勇通過伍福全侄子伍志南的運作,先後將7.6萬元贓款上繳新化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後者將其中4.2萬元上繳新化縣財政。自此,曾維洪等辦案幹警沒有繼續偵查此事,易俊清也未再安排繼續偵查此案,致使劉俊勇、廖翔等人實際脫離了司法機關偵控,沒有受到追訴而繼續進行犯罪活動。

法院查證,當時的伍福全系新化縣公安局主管法制的副局長,其職權包括了對監視居住、取保候審等手續的審批。

1998年11月16日至18日,伍福全在辦案單位、法制部門未簽署意見的情況下,先後批准了對涉案者伍宏、廖翔解除監視居住轉取保候審。

在孟公鎮眾人周知的另一事實是,劉俊勇與鎮派出所長鬍能喜關係很好,“兩人稱兄道弟,經常在一起喝酒吃飯,打牌。”

據介紹,如果有人犯點什麼小事,被派出所抓了,找劉俊勇準能保住;如轄區出了大案,找劉俊勇一定能馬上就找到犯事者。這位“帶頭大哥”還身兼孟公鎮派出所治安特勤。

在“6·30案”縱深查處的過程中,劉俊勇與胡能喜腐敗關係網進一步清晰:從2000年到2005年,劉俊勇先後5次送給胡能喜現金13.5萬元和女式摩托一輛。

檢方起訴書還稱,通過請吃請喝、送錢送物以及合資辦礦等手段,劉俊勇與當地警方建立了密切關係。

最終,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劉俊勇等7人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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