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古代的中国人喜欢围观砍头?他们不会感觉害怕和恶心吗?

蘇小傻


这问题挺有趣,其实把围观砍头的人换成现在的网络喷子就很好理解。

1、首先是愚昧。网络喷子不会去探究事情的根本原因,就是觉得既然有人说你不好,给你列了罪状,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所以你就是有问题。既然你有问题,我就要喷你。因为我是正义的大多数。

古代被砍头的人,总是有一堆理由和罪状,台下看的人觉得,总算出了一口恶气。

2、其次是发泄。基本上被砍头的不会是无名小卒,要么是贪官、要么是革命人士、要么是作奸犯科。不管什么理由吧,这些人拥有的东西可能普通人都不曾拥有。可能是财产,可能是名声,也可能是精神。

台下的人会想,这样的人为什么不和我们一样懦弱、安分守己、不思进取,现在被砍头了吧,让你不和我们一样沉默。对了,小明,你看看,以后你再看禁书,也是这个下场。又出一口恶气。

3、最后是冷漠。事情可能会反转,被杀的是忠臣,只是被同行诬陷。被杀的是寡妇是忠烈女子,原来是隔壁王二强迫不从,后被诬告不忠。被杀的是义士,只是为同伴出卖。

原来搞错了吗?真可惜,不过那和我也没关系啊,那么多人都在围观砍头,还有人去蘸人血馒头,这能怪我一个人吗?

这种心理不分时间、不分国界。

不要以为只有中国有,英国人看绞刑也看的不亦乐乎,法国人嫌刽子手效率太低,还发明了断头台。


大叔ChrisQu


鲁讯的小说中,有将蘸了受刑者人血的馒头带回去吃求治病的描写,以讽刺当时国民的麻木。事实上,在古代英国,虽然没有人血馒头治病的传说,也有用被处死人的尸体医治疾病、手绢蘸血作为纪念的习俗。英国国王查理一世在白厅前被砍头之后,围观的人们就蜂涌上前,掏出手绢蘸上血带回家作纪念。可见围观砍头,并不只是中国古代才有,外国有过之而无不及。

英国人以彬彬有礼、温文尔雅著称。然而,他们却特别喜欢看血腥与残忍的场面。古代在伦敦的泰伯恩行刑,都会有大量伦敦市民前往参观。为了方便人们参观,刑场管理当局还专门搭起了观刑台。观刑台上最好的位子,是要卖票的。据资料记载,有时这些位子供不应求。

更为奇葩的是,人们可以正大光明地跟老板请假去看杀人,而且老板不会不批准。为此,英语还有专门的表达法,比如,“去泰伯恩兜风”就是去那里的刑场看杀人,“泰伯恩的庄园领主”指的是行刑手,“泰伯恩的吉格舞曲”则是行刑本身。

至于为什么古代人喜欢围观砍头,个人认为中外的原因都差不多。一是好奇,古代人娱乐方式有限,围观杀头,是再刺激不过的消遣。何况被杀头的人,至少在官方眼里,都是罪大恶极的人,死前他们的罪行已被大力宣扬。能看见这样的人脑袋落地,想必对许多人而言,在满足好奇心的同时,有一种痛快感。至于利用死者的鲜血和尸体,我认为中外都一样,属于迷信。


世界真的很大


先说我经历的一件事,以作答题的引子。

那是过去当记者时的一件往事。我那时在一家电视台当记者,一次去法院采访,一个死刑犯被当庭宣布“死刑立即执行”。宣判完毕,法庭一阵躁动,死囚一声不吭被人拖出法庭,押上囚车。停放囚车的甬道外,站了十几个人,无人哭叫,但有人在抽泣,估计是家属,来送死刑犯的。等我走出法庭时,囚犯已经被押上车,动作好快。我看见囚犯被捆得很紧,身体都小了一号,就跟一个粽子一样,根本无力反抗,就像小鸡一样被提上车。干净利落。

院子里停了三辆车,囚犯坐的带铁栅栏的大面包车在中间,前后还各有一辆押送车。现场很是安静,不对,是一种明显能感觉到的肃静。毕竟一条生命即将被剥夺,不管死囚犯过什么恶,人们对死亡到底还是存有一种自然的敬畏。我透过面包车玻璃,隐约看见有武警坐在里面,大概是负责执行的战士吧——搁古代,叫刽子手。

(为了说明“围观杀人”不是中国特有的风景,本文皆采用西方的画像/皇帝不称朕)

这时,一个我采访的法官走出来,把手包往腋下一夹,轻松地跟我打招呼,是无声的那种招呼。我问他:“你也去?”他笑笑:“我得去啊。”我瞟了眼囚车,“哦”了一声。没想到他接着问我:“你去不去?”

我们说的“去”,目的地就是执行死刑的刑场。那是十几年前的事了,当时在那个城市,杀人的刑场就在市郊一块空地上,周围还散住着不少村民。不是如人们想象的,刑场总在极为荒僻的所在。枪毙人也很简单,去了,把场子一围,令死囚跪倒,“啪”,后脑来一枪,犯人倒毙,法医验尸,尸体运走,撤,完事儿。死刑执行结束,刑场只剩下一摊污血。选择离中心城区那么近,而且就在公路旁的一个地方,唯一的缘由,可能是因为那里离火葬场近吧?

事实上,古代更邪性,杀人都在城市的最热闹所在。比如北京的刑场,就在宣武门外的西市,周围店铺林立,商旅如织。

古代杀了人,还有“暴尸”“枭首”的习惯,前者就是把没了脑壳的尸体在原地放几天,后者则是将死囚的脑袋装一个小木笼里,高高挂起来(多挂在城门上,枭首往往是重犯,脑袋有挂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杀人又称“弃市”。市是指市场,那何为“弃”呢?它关联着一种说法,即古代杀人,是“天子与臣民共弃之”。在闹市杀人,就是一种“共弃”的形式,就是要让老百姓都来看,相当于开一个法制教育的现场会。可以说是,公开行刑,是人类残酷司法的最为极端的仪式化展示。所谓仪式化,就是供人们来合法观瞻的,是政府允许,甚至是鼓励的。

而群众来看杀人,有一个前提性的共识,就是被杀之人,都是罪大恶极之徒,他们来拍掌叫好,扔菜叶,吐口水,都是正义的行为。一边观看砍脑壳,一边还可以宣扬道德与正义,何乐不为?何况除了看热闹的,其中还夹杂了许多想吃人肉、吃人血馒头的呢!

现代以来,司法观念变迁了,特别残酷的刑法已不合时宜,也很少再在闹市公开杀人(少数特殊情况例外)。但我国一直保留着以“人民参与”为特点的公开宣判和游街示众的习惯(我记得在九十年代“万人公判大会”之类的活动还较为常见)。到今天,犯人也有隐私权和人格尊严的观念开始普及,再想观此“盛况”,就比较难了。

当然记者总比一般群众多一点“看稀奇”的机会。那位法官问我去不去,我不知他是怎么想的?是让我完整地了解所报道事件的始末,还是给一个让我看稀奇的机会?——毕竟看杀人,已是一种特权和很难得的机会了。

我没有没有丝毫犹豫,立刻说:“我,就不去了。”于是,法官和我点个头,就自己上车去了。

这件事我印象深刻,多年之后,当时场景的片段依然留存在记忆里:一个夏天,白花花的一片。

通过我的选择,我了解了自我,知道自己是一个善良的人,当然也是一个软弱的人,至少我没有暴民的基因,心里也没有残酷的种子。因为,我不愿意通过“观赏”真实的人类之死而获得快感和增长见闻。

最后我要说的是,公开杀人,群众围观,集体狂欢,并非中国独有的现象,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如此,也是“西洋景”。在此我推荐两部刚刚看完并且十分喜爱的书给大家(如下图),看官,可别只知中国事,便不自觉地只妖魔化中国哦。

(此书名为《忠实的刽子手》,本文图片都来自该书)

将一个活生生的人活活残害至死,的确能令人产生不适感,甚至恶心呕吐,但许多人就是愿意享受这种异样的刺激——他们要的就是这种观看恐怖片的感觉。这种普遍性的心性,恐怕便是潜伏在人类灵魂深处的恶灵吧。(文/皇帝不称朕)


皇帝不称朕


不能这么说,喜欢围观这种场面的人什么时候都有,现在照样有很多。对于大部分人来说,这种血腥的画面确实太过吓人,看完了以后恐怕晚上就会睡不着觉。但还有一小部分人或者是出于猎奇的心理,也或者出于其他原因,他们就是喜欢看,这个跟历史无关,任何时期都有这样的人。

古代是因为有砍头这个行刑方式,又允许普通百姓观看,所以这些人会跑去围观。而现在就没有这个途径了。但是他们会用其他方式来看。

比如前些年在网络上流传有很多恐怖分子上传的砍头视频,想尽办法翻墙观看的人就有很多。正常人看完就想吐的恐怖画面,有些人可以边吃饭边看的津津有味,还有说有笑的跟人讨论。

还有人喜欢看天葬的视频,说这很有意思。

我身边就有这样的人,看了这种视频还到处宣扬很有意思。

再比如有人跳楼的时候,下面总有些人围观的人会起哄,喊着让人快点跳。人从高楼落地的场景血腥程度跟砍头也差不多了。

再比如车祸现场总有些站的特别靠前,笑嘻嘻的拿手机录像的。

这种人不光古代有,现在也一直都有不是吗。仔细想想你的身边是不是也有呢?


漂浮菌


因为本能

砍头在现代人看来是极其野蛮的行为,想一想可能还会从心底升腾起恐惧和恶心。这不是因为我们文明了,而是因为我们的战争已经不以人头论输赢了,战争的热兵器化,让砍头失去了他的魅力,但在冷兵器时代,敌人的头颅是一种战利品。

《人类砍头小史》中指出单调乏味导致人们把死人的骨骼用于娱乐,这暗示了一种自豪感以及一种战胜敌人的力量,这种据为己有的行为也可能是最高权力的表达。有些人头被像狩猎战利品一样对待,但另外一些则变成了爱的象征、吉祥物、伪科学标本或玩具。

所以为什么中国古代人喜欢围观砍头,因为这是战争胜利在和平年代的文化基因延续,所以目睹斩首及其他形式的处决对于人类来说,是一种同获胜般喜悦的情绪,不止如此,我们还可以把它们作为流行的公共事件来欣赏。比如最后一个被砍头的人,欧尼魏德曼被斩首时,引起了大量吃瓜群众的围观。

最后,中国人喜欢看砍头可能和中医有关,从鲁迅著名的《药》中,我们知道“人血馒头”是治病的。

所谓人血馒头,可是有讲究,不仅馒头要剥了皮,沾的血还得是颈腔的血,能治肺结核。

除此之外,死者身上的其他器官也可以被零星摘下入药,所以中国古代人围观砍头,近乎于围观药材挖掘,

挖出新药材,买个新鲜的入手,能强身健体。不仅不会感到害怕和恶心,还会感到幸福和健康。


文史铎声有心


不仅仅是古代的中国人喜欢围观砍头,西方人也是这样,每次有砍头的时候,人们都会一拥而上去围观,俗话说得好,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只要有人要被砍头的消息传出去,瞬间所有人都会知道,都会提前去观看。

一般有人要被砍头的话,官府都会提前出一个告示,告知所有人,百姓们都是互相通知,约好在那一天去围观,古人是绝对不会轻易杀人的,一般情况下冤杀的情况是非常少的,所以说能够被判处死刑的,基本全部都是罪大恶极之人,百姓们也都有这样一个意识,所以说他们看到砍头只会拍手叫好,看着解气,一般不会觉得恶心的。

在古时候只要是公开砍头的基本人们都会争先恐后的前去观看,说白了就是去凑热闹去了,而且人人都有好奇心。人们都有这样一个思想,看到大恶之人被砍头,会觉得大快人心,如果邪恶之人不能被惩罚,老百姓才会反感呢。

除此之外还有一点,统治阶级是希望百姓们都去围观的,这也是为什么统治阶级在菜市场问斩一定要在秋后的原因了,因为这个时候看的人多,起到一种威慑的作用,让百姓们都知道做了坏事是要有惩罚的。

无论是哪国的人都有一个看热闹的心理,喜欢八卦,有好奇心,即使是现在,如果公开要处决刑罚,也是会有无数人争先恐后的去观看。也可以这样说,囚犯罪大恶极,这样的人被砍头说明正义得到声张,人们当然会去看了,这符合人们的正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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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是生活的压抑的人群,越喜欢看砍头之类的刺激东西。

这种刺激东西有很强的心理压抑疏解作用。

它的作用机制链如下:进入刺激氛围,肾上腺素升高→看到刺激场景的瞬间,各种应激元素会升到顶点,人极端紧张→人头落地,情绪渐渐平息,人会感觉舒畅。



这一套身体反应下来,跟跑500米一样浑身舒畅,但不用跑步那样费劲。

现在没有“砍头”了,取而代之的是“过山车”,“恐怖片”,“车祸现场”……



如果你喜欢以上这些,说明你生活压力有些大。

如果你看了之后感到不适,说明你内心和缓,不需要那么刺激的东西来平衡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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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砍头,是古代被封建统治者剥削得喘不过气来的中国老百姓为数不多的娱乐活动。

其实中国人麻木愚昧的看客心态到现在仍然没有太多改变,有很多事例可以体现出中国人有多无聊。比方说,曾经有人在上海的南京东路抬头看了一会儿天,然后就走了,过了半个小时后回来,发现整条街的人都在往天上看,也不知道他们在看什么,他们只是看见别人在看,于是也凑热闹在那看。

即便是现在,你走在街上,有两个人发生口角,也能里三层外三层地被围得水泄不通。

正如鲁迅先生在其著名的短篇小说作品《药》中的描绘:老栓也向那边看,却只见一堆人的后背,颈项都伸得很长,仿佛好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了的,向上提着。这段话,把看客的神态描述得惟妙惟肖,这些看客生怕错过了任何精彩的细节。

可以说,杀头之于古代中国人已经不仅仅是杀头这么简单了,用现在的话说完全成了一种大PARTY,类似音乐节,运动会一样的集体娱乐活动。古代普通劳动人民的精神生活实在是太乏味了,而像戏曲等娱乐活动可不是一般人能享用的,只有达官贵人和地主家才有钱请得起戏班。因此当听说有犯人要被问斩的时候,往往是万人空巷赶到刑场看热闹。人们不光是享受杀头这个过程,就像现在讨论电视剧的剧情一样,这个这个人为什么被砍头,这背后是悬疑剧,还是战争剧,还是情感剧,都变成了无聊看客们很长时间内茶余饭后的谈资。可以说一个可怜的人被砍头了,却在一段时间内极大地丰富了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这可能用可悲来形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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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面对死人,如果场景不一样,结果也不一样。

举例一个人,去山上摘果子,突然发现一具无头尸,保准他吓的连滚带爬。但是如果是一群人,面对一个被就得正法的罪犯,则会得到刺激的观感效果,毕竟亲眼见到人头落地可不是经常的事情。

这两个例子的区别在哪里呢。上山遇尸体,是一个人,毫无防备,而且尸体是枉死之人,本能的就可以带来巨大的恐惧。菜市口围观,是一群人,而且是等着看的,并没有什么突然性,吓不到人。而且,被杀头的都是犯人,不会像枉死之人那样凄惨恐怖。所以,菜市口杀人,不会引起围观者的恐惧。不过恶心还是有的。本人看见鸡脖子上的血洞都会恶心。



为什么古代那么爱看杀头呢。又为什么古代喜欢公开杀头给人看呢。古代中国公开处决犯人的历史,从政权体系建立的时候就已经有了,和文明史几乎同龄。而且方法多样,除了杀头,还有绞刑,腰斩,凌迟,钉木楔子入脑,檀香刑(用削尖的檀木插满身体),灌水银剥皮等等等等。远的如商代的炮烙,就是把人绑在烧红的铜柱上活活烤死,武周时候酷吏来俊臣发明的请君入瓮,就是把人装进一个金属翁器里,在外面烧火活活烤死,都比较有名。讽刺的是来俊臣最后也是被自己发明的酷刑活活烧死的,恶有恶报。统治阶级用各种残酷的刑罚公开处决犯人的目的,就是要宣誓自己不可侵犯的权威,用血腥的手段恐吓民众使其不敢反抗。而民众由于长期受到君权天授思想的洗脑,加上强大国家机器的压迫,逐渐认同了统治阶级的这种杀戮行为,形成了触犯统治规则就应该受死的意识形态。因此,围观杀头对古人来说,并不是什么冷血的表现,而是失去自由意识之后的一种常态。不就是杀个人吗。又因为古代人的生活不像现代人那么丰富多彩,精神基本处于空虚状态,能有杀头的好戏调剂一下神经也是不错的。所以鲁迅写了人血馒头的那部经典之作《药》,就是为了唤醒中国人麻木的神经。

现在有很多人排斥鲁迅,说鲁迅笔锋太过刻薄,我倒是觉得,没有鲁迅这样的人来唤醒国民,将是一件悲哀的事情。


独钓寒江


“楼下一个男人病得要死,那间壁的一家唱着留声机;对面是弄孩子。楼上有两人狂笑;还有打牌声。河中的船上有女人哭着她死去的母亲。 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我只觉得他们吵闹。”——鲁迅《小杂感》

↑鲁迅眼光犀利啊,看穿了许多历史表象和人性↑

鲁迅先生的这句话,揭示了一个真理: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

在你看来,或者在你亲身感受很痛苦,很悲剧的时候,在外人来看,不过是一场八卦喜剧,一场笑话,他们对你和你身上的悲剧指指点点,貌似同情,其实只不过是他们用来打发自己无聊的,甚至也是痛苦的生活的一味调剂品。

所以,自古以来,不管是国外还是国内,当众处死死刑犯,是一件真正吸引人的大事!

是一种仪式!老百姓不但喜欢看,而且会疯狂参与其中!

皇帝你要是不给人家老百姓看,那是愚蠢!当众行刑,看着罪犯脑袋滚落在地,不只是能够威慑反对者和潜在的敌人,还能让老百姓过一把瘾,增加老百姓对朝廷的认可度。

还记得袁崇焕临刑的场景吗?张岱在《石匮书》里这样描写:“刽子手割一块肉,百姓付钱,取之生食。顷刻间肉已沽清。再开膛出五脏,截寸而沽。百姓买得,和烧酒生吞,血流齿颊”。

↑小编深为袁崇焕感到不值,他要保护的人反而剐了他↑

袁崇焕被押到刑场受寸碾凌迟之刑,围观的京城老百姓们害怕了吗?没有!

非但没有害怕,反而兴奋的簇拥上前,看热闹,鼓掌,叫骂,拍手,喝彩,不止如此,他们竟然还向刽子手出钱买袁崇焕的肉,袁崇焕不但眼睁睁看着自己被一寸寸割肉,而且还要看着自己的肉被围观的老百姓争相买去,直接生吃。

肉割完了,还不够,开膛取出内脏,继续卖给老百姓,大家疯抢,买来内脏之后,和着烧酒生吞,牙齿,脸颊,衣服上都是人血和肉渣。

何其恐怖的情景,只有末世年景才会出现这样惨绝人伦的场面!大明,终归是要亡了。

那么,围观行刑的京城老百姓,何以如此发狂的对待袁崇焕呢?原因其实很简单,这些老百姓被洗脑了,他们受朝廷舆论影响,认定袁崇焕是卖国贼,认定袁崇焕和后金做了秘密交易,要把京城出卖给后金,而后金的恐怖屠城手段,也在京城老百姓间越传越烈。

↑菜市口刑场。斩首对许多老百姓来说,是一场盛大的仪式↑

于是,在恐惧和莫名其妙的爱国狂潮催动下,袁崇焕的死刑,就不再那么简单了,朝廷需要用这场死刑来巩固人心,制造出“人民的敌人”,从而让老百姓同仇敌忾。

可惜,崇祯的算盘还是落空了,李自成攻入京城的时候,那些争着吃袁崇焕肉和内脏的老百姓,并没有站出来抵抗;当多尔衮带领后金部队进入京城的时候,那些对后金满怀刻骨仇恨的爱国老百姓们,反而乖乖做了顺民。

如此看来,不过是一场喧嚣的闹剧罢了,老百姓需要这样的“闹剧”,需要用别人的不幸,来安慰自己也不幸福的生活。

没有卖国贼,就没机会当一下爱国者。

所以,他们怎么会感到害怕和恶心呢?他们反而会坐在茶楼剧棚下,向别人吹嘘自己多么勇敢,吹嘘自己当时就离那颗滚落的头颅距离几寸,那颗头颅的眼睛没有闭上,楞圆楞圆的盯着自己看,但老子没害怕!

↑百多年前的斩首现场↑

这样的谈资,足够支撑十天半个月新鲜劲了,当生活再度回归沉寂和无聊之际,听说菜市口又有新犯人斩首,被斩首的人其中一个好像还是个高官,另一个则是犯下了令人发指的罪行,还等什么,赶紧去看啊,去晚了连站的地儿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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