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户农民将400亩土地承包给他人,对方拿到政府补贴后消失,农户的款拿不到该怎么办?

秋语冬吟


把地承包给他人,农户拿不到款,是拿不到什么款?

1.种地的补贴款,国家规定,谁种地补贴款给谁

2.补贴款签订流转合同时,就规定了谁领取补贴款。

3.农民应该收取的承包款,签订合同时,有没有规定承包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方法,

另外就是你们承包的地,有没有种植。如果有种植就不能说明对方想赖掉你的承包款

如果没有种植,你们就应该找到当时的联系人,寻找承包方。尽快自己种好自己的地,减少损失。

农民承包土地,一

定不要看到价格高,就盲目的签订合同,要找专业的律师咨询一下合同。还有承包款的支付方式,这是最主要的如果采取先支付后种地的方式,会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以上个人观点,仅供参考。不足之处评论区关注评论


起步向东


30户农民将400亩土地承包给他人,对方拿到政府补贴后消失,农户的款拿不到总么办?

从所描述的来看,这人的行为应是属于骗取农业补贴而最终卷款潜逃,那农民肯定得立即报警了,并以此证明你们不是合在一起套取政府补贴就行。


且400亩土地别人是搬不走的,而对方骗取的又只是政府补贴,在这种情况下其最终解决办法就取决于当地政府了。农民燃烧秸秆他们有时间天天守在一些角落里等待罚款,拆猪圈鸡圈倒是很来劲的,如今涉及到这么大的一个套取农业补贴的案子,他们难道不应该真正去行动起来吗?

至于农户,你们要做的就是为当地政府提供一切线索,如那个承包人的姓名、地址、年龄、性别等等各种情况。如果你们收了承包人的承包费用也最好是自己主动交出来,交出来之后就当作原来的承包合同失效了,因为承包人已消失,本就可以当作失效的合同了。


如果农户有损失的,那也得等那个消失的承包人被抓之后。不过我认为,农户应该没有财物的损失,既然是承包给别人,农户总不可能还得自己出钱吧!不然也只能怪你们自己太傻了一点。


小之草


这个合同签订的真是糊涂,这么大的合同漏洞,我真不知道一户一户的农户是怎么签字的,农村土地承包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1.租金的支付方式,肯定是先给钱在租地。

2.合同期内,土地荒芜了,合同自动作废,农户收回土地。

3.合同期内,如遇到国家征地占用土地,农户不算违约,占用的土地合同自动终止,土地补偿金归农户,地面青苗补偿归承办方。

紧扣以上三条,避免上当受骗。

这个事情如何解决,目前只有报警和提起诉讼,走法律程序。

同时,这个事情也暴露出农村土地管理问题,以及农村组长干部的职责缺失问题,如此大规模的土地承包小组长肯定知情,小组长应该及时的将情况汇报给村委会,由村委会牵头进行土地承包,村委会不管知不知情,都要对这件事情的发生付责任,村里发生这么大规模的土地承包,村委会有义务介入这次土地承包,并为村民做好引导和合同的审核工作。

如果村委会牵头了这次土地承包,我只能说村干部糊涂,如此大的合同漏洞,居然没有发现。


小哥乡村日记


30户农民的400亩耕地发包给别人,也就是就转给别人了,然后种地的拿到补贴款没影了。这的分什么情况啊。

如果已经交付流转土地所需要的租金了,种植户拿着补贴款走了那无可厚非。因为补贴款就是给实际的种植者的,并不是给实际的土地拥有者的,这么做没毛病。

但是如果没有交付租金,拿着补贴款跑了,那就有问题了。最简单的方法报警,应该是有欺诈和骗取农用补贴的嫌疑,法律条文我不是很清楚,应该是这个意思。如果他在耕地上已经种植作物了,那么农民还可以减少一些损失但是这些农作物也得是经过法律的允许才能让这些农户收割的。报案的时候最好把签订的协议等交付给警方或者检查机构,这也是调查所需的物证之一。如果没有这些东西也可以,毕竟补贴是他拿走的,走经济侦查就可以了,毕竟现在的科技这么发达,400亩地的补贴款他也跑不到哪去,说抓就能抓到的。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一些看法,如有不当之处请海涵。


寒地水稻种植技术


问:30户农民将400亩土地承包给他人,对方拿到政府补贴后消失,农户的款拿不到该怎么办?

有这种事吗?农户手里没有信用社的粮补卡吗?

我们这里每户手里都有一张政府发给的粮补卡,每年的政府补贴直接打到自己的卡里,农户随时都可以拿着粮补卡到信用社去支钱。



他承包你的土地沒有粮补卡怎么能领到政府的补贴?难不成你们把粮补卡也交给他人了吗?

是不是你们地区的政府沒给你们办理粮补卡?

如果是这样,转租土地时就应该是认识的承包人可以下打租,不认识的承包人就必须要上打租,以防骗到补贴后逃跑。


题主说承包人拿到政府补贴后消失了,问农户拿不到钱怎么办?

这个补贴你们拿不到,又找不到人,就应该报警,400亩如果每亩补贴200元就是8万,数额巨大的诈骗案。而且发放补贴的部门也有责任,没有见到土地所有人的签字能让承包人拿走钱吗?


金苹果老楊


这个问题实际很简单解决,两种说法:如果已经交付流转土地所需要的租金了,种植户拿着补贴款走了那无可厚非。因为补贴款就是给实际的种植者的,并不是给实际的土地拥有者的,这么做一点没毛病没有。

但是如果没有交付租金,拿着补贴款跑了,那就有问题了。最简单的方法报警,应该是有欺诈和骗取农用补贴的嫌疑了,如果他在耕地上已经种植作物了,那么农民还可以减少一些损失但是这些农作物也得是经过法院判决的允许才能收割的。报案的时候最好把签订的协议等交付给警方或者检查机构,这也是调查所需的物证之一。如果没有这些东西也可以,毕竟补贴是他拿走的,走经济侦查就可以了,毕竟现在的科技这么发达,400亩地的补贴款完全可以立案侦查了。


我叫张囧囧


30户农民将400亩土地承包给他人,对方拿到政府补贴后消失,农户的款拿不到该怎么办?

出现这种情况,首先是你们太天真了,对于这些人太过于轻信,没有意识到合同的重要性,如果实现有准备,绝对不会沦落到这样的情况。

钟情三农既然出现了这种事情,那就赶紧报警吧,他们的行为已经涉及到骗取国家补贴,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下面,我会告诉大家一个解决办法,希望大家今后能够有所留意,避免这类事件的发生。

农业补贴应该由实际种植者领取。

按道理说,国家发放的各项农业补贴,特别是那些种植者补贴,理应由土地的实际种植者来领取,这一点是我国农业补贴政策的初衷。所以,单就看通过土地流转来轮包土地的这些人拿到政府补贴这一做法,没有任何毛病!

但是,他们拿到补贴以后,立马就消失,连地都不种了,这就是他们的不对了。他们拿到补贴是理所应当,但是按时足额给予农民土地租金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拿到补贴就跑路,不仅仅算是违反了此前的约定,有悖于契约精神,其行为更是涉及到骗去国家农业补贴,算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金额巨大的话,已经算是构成了违法。

所以,笔者希望遇到此类事件的农民们报案,讨回自己的损失。

避免土地转包者跑路,合同很重要。

那么,以后大家应该做些什么事情来防范此类事情的发生,避免再次上当受骗呢?

接下来,钟情三农给出一个解决办法吧,那就是在签署协议的时候打成一致,那就是农业补贴归自己,同时给予流转方土地租赁金的减免。

比方说,国家给予的农业补贴一年应该是300元每亩,那么这笔钱提前以合同的形式协商好,直接打到农民的卡里,然后在土地流转者缴纳土地土地租金的时候,直接将此笔金额直接扣除即可,原本一年800元的租金,直接给予500元即可。

这样一来,农民作为土地的承包权和经营权的拥有者,在将土地经营性流转给他人的时候,可以保证土地租金一分不少的落在自己的口袋,也避免了土地转包者拿完补贴跑路事件发生对自己造成的损失。


钟情三农


农村土地流转是解决“三农”问题,促进“三农”发展,实现乡村振兴的有效途径。随着土地流转的不断推广普及,以及面积的不断扩大,如何依法依规开展土地流转,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预计将会成为一个“三农”热点问题,引起社会和越来越多人的关注。

看了您的问题,浏览了一些对您问题的回答。感觉您这个问题有典型性。也说说个人看法。


您这个问题的几个不明之处

问题中所言“30户、400亩地承包给他人”。你们双方是否签订了承包协议?协议中如何约定的土地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标准、租金支付方式?其中,租金中是否约定了国家直补给农户资金的事项?

问题中所言“对方拿到政府补贴后消失”。对方是否已经支付给了你们租金?如果支付了租金,是几年的租金?对方拿到的政府补贴是什么补贴?是通过什么渠道拿到的补贴?

目前,国家对“三农”的补贴(补助,不包括国家直接投资用于农村基础设施等项目的建设资金)政策主要包括两大块。一块是直接补贴给农民的。包括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补助、农资综合补贴等。这部分资金,按照承包地面积,通过农村信用社直接拨付到农民的存折(卡)上。弟二块是补助给农事企业,包括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这部分资金,按照项目,由财政直接拨付到企业。


按照您说的问题,我个人感觉:

一是包地方不可能拿到给农民的政府补贴。这块钱在农民自己的存折里,要么跟包地方没有关系,要么从租金中扣除,你们不可能没得到钱先要往外拿钱。

二是包地方也不可能按照正常程序拿到项目补贴资金。国家财政针对企业和项目的补贴管理是非常严格的。多数补贴实行的是“以奖代补”政策。包地方刚包了地,什么都没做,正常情况下是不可能拿到政府财政补贴的。

三是包地方“消失了”,农民应该是受益方才对。如果没有签协议或者只是有意向协议,没有支付租金,这个时候包地方“消失了”。如果是这样,就等于是这个事黄了,农民是没有损失的。如果已经签了协议,包地方也付了租金。这个时候,如果包地方“消失了”,属于对方违约,租金不要了。如此,农民倒是占了便宜。

四是如果您说的“对方拿到政府补贴后消失”,这个问题就严重了。

无论对方拿到的补贴是什么钱,都属于骗取财政资金,不仅对方要受到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而且政府相关部门和人员都要被处理。这个事,以前可能还有人敢干。如今,估计很少了。

所以说,我感觉您的问题有出入。很大的可能是:包地方准备要包你们这30户、400亩地,跟你们谈了,后来不谈了,消失没影了。你们误以为他们骗了政府补贴。之于你说的农户的款,是假设包地这个事成了你们能得到的钱吧。

关于土地流转(出租)的注意事项

目前,农村土地流转主要有两种模式:

一种是在一家一户之间进行的,小规模包(租)地。我家几亩地不愿意种了,包给别人种。这个一般都是包给亲戚、邻居或者同村的人,钱多钱少、如何付钱、签不签协议都无所谓。不想种了就包出去,想种了再要回来。

第二种是大面积流转。主要是承包给有实力的企业和个人,用于发展高效、优质、特色农业。这种模式,一般都是由村委会统一组织,也就是由村委会代表对外包地的农户统一与包地方洽谈,签订协议。当然,涉及到的农民也要全程参与,发表意见,确认签字。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资源和资产。促进土地使用权流转,实现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经营,是促进“三农“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实现乡村振兴的有效途径之一。

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作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农民,应该多学习和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学会依法办事,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利益。


二胡有话说


适合分田单干解决温保的环境己彻底改变!目前己不适应人们追求富足及农业振兴的要求!必须走规模化现代化农业之路!国家应顺势而为,强力推进。都知道农业的振兴必须规模流转土地规模化经营,很多人己流转想流转土地,国家也鼓励土地流转,但实际土流转速度十分缓慢、质量低下、成果不尽人意!出现流不动、流不通(放任经营,弃耕等)、流而不转(亏待、跑路、弃耕等)。原因很多,现例举以下几条。

1,不计地租多少想流转的农户因夹杂小农户之间流转不出。

2,想流转但要价高的农户流不动。

3,普惠制补贴,懒种荒废仍可取,且补贴越多流转费越高。-

4,个人对个人或公司流转不放心。

5,少数不想流转土地夹杂其中使多数想流转的土地无人垂青。

6,想流转土地规模经营者因要面对众多农户逐户谈签困难重重,就算谈成潜在风险很大。从而使有意流转者望而却步!

7,流转土地价高种粮无利,便改种不宜机械化作业、不宜规模化的作物,使果蔬苗木生产过剩,再加上精耕细作不宜规模的人工成本高而亏损,出现流而不转的剧面。

8,有流转着冲着国家专项补贴盲目而流转土地而失败告终。

9,个别村基本无人,但土地仍要个人手中,这些人分散在大江南北,常生不归,无法流转!就是流转给他人也很难保证流转者能收到不足跑路钱的租金。以后这种情况还会大量存在!

10,己流转土地的农户担心承包者跑路,而现实跑路的流转承包又使土地流转节外生枝。

针对上述10条列出以下措施

随着农业发展,大部分农村必然消失。目前国家不应普惠制振兴农村,应该是振兴中国农业,尽快走上农业现代化的道路。以前实行的国家普惠制、名目繁多的侧重鼓励制农补,不但管理成本高,执行中存在很大不公,甚至阻碍土地流转,是劳民伤财的!不宜继续。以乡镇为主体(逐步淡化渐亡村组织),集中支农资金先平原,再丘岭,后山地逐步推进。首先加速宜农平原地区的人口城镇化,土地规模化!

1,首先集中国家支农资金适当补贴大平原宜农基本农田区放弃承包地宅基地的农民加速向城镇转移!弃宅弃田收归乡镇大集体所有(部分村消亡,再以村为单位不合适,且以乡镇发包承包人心安),然后再转包,转包收益反哺农业。放弃农田按人地补、弃民宅按处补,一刀切、成本低好执行,逐批实施,比如1人弃农田转城补1万另1亩地补1万,一处宅基地补2万,依照先少后多,逐步增加。鼓励资本下乡购买土地经营权。(现已在城扎根开花结果及想在城买房扎根之群体,这些人不转户,是恋含土地宅地收益,此类有上亿之众)

2,动用行政资源以乡镇为单位,用国家支农资金适当(比如50O元/亩)支付自愿流转土地者地租,加速基本农田流转给乡镇,乡镇再以廉价(甚至零价、补贴),以适当规模(百亩左右为单元,租多的也必须以単元鉴单,遇抛荒好控制)租给有能力原种田之人!中间地租差价用支农资金补贴。规模化流转的基本农田目前不允许种树种草种菜,必须种植适合机械化规模种植的粮、油、棉等作物。

3,低价、零价甚至不收地租另加补助得到土地的经营者,必须适当安排有劳动能力的贪困人员就业脱贪。这样在有人关照下贪困人员即可发挥能力也可持续脱贫(比政府给点钱,给点羊等有效)。

4,对不愿放弃土且有能力耕种者可将其承包地调整集中在一起!不再享受农补,但鼓励其种植不宜机械化生产、收益较高的的农品!(因大规模土地少种此类农品,其价格会高,不补也收益可观)。

如此推进,兼顾各方诉求,保证各方利益,易推广!望国人参与讨论。


LGS1012


首先谈把田地出租给陌生人的合同问题,每年租金先出后种植,甚至一次先交三年租金,租金占生产资金比例很少,一个企业连交租金都困难,不能发给他,第二,应该对租地人有所了解才出租,第三,政府应该对租地人的信息比较了解,由政府出面找到其人,或报警把他定为老赖,老赖限制购买火车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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