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超過10個省份出臺“獨生子女護理假”政策

央廣網北京12月9日消息(記者車麗 河南臺記者穆迪 劉佳)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我國是世界上人口老齡化程度比較高的國家之一,老年人口基數大、增速快,截至2017年底,我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已達到2.41億,獨生子女面臨的照料父母、養老壓力也愈加明顯。每當家中有老人生病,是該請假回家孝敬父母還是堅守崗位完成工作,子女往往面臨兩難選擇。也正是基於此,現在已經有寧夏、山西等超過10個省份出臺“獨生子女護理假”政策。

其中,明年1月1日,也就是還有半個多月就要施行的《河南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中明確,父母生病住院,獨生子女每年有累計不少於20天的護理假,且護理假期間視為出勤。政策是好,但更多人擔心的是落實的問題,“獨生子女護理假”如何避免淪為“紙上的福利”?

鄭州市民王先生年過六旬,唯一的孩子遠在深圳工作,而他和老伴兒隨著年齡增長,身邊特別需要有人照顧。王先生說:“身邊沒有孩子,全靠我們自己努力把身體搞好,儘量不給孩子添麻煩,不給社會添麻煩,但身體狀況是一天比一天差。”

在我國,像王先生這樣的獨生子女家庭眾多。遇到家中老人生病,子女往往只能請假侍奉於床前,一旦單位事務多,不予假期,“愛崗敬業”與“孝敬父母”之間就成了令人扼腕的“單選題”。

河南省民政廳老齡處處長李本謙表示:明年起實施的《河南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規定,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老年人住院治療期間,其子女所在單位應當給予每年累計不少於20天的護理假,且護理假期間視為出勤。

《條例》還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和完善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對符合條件的老年人,按照規定給予獎勵扶持。

河南省民政廳副廳長孟令武表示:“在全省實施八十週歲以上老年人高齡津貼制度,發放高齡津貼的具體辦法和標準由省轄市人民政府制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和完善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至少有福建、廣西、湖北、海南、黑龍江、重慶、四川、河南、寧夏、內蒙古、山西等10多個省份出臺了獨生子女護理假的具體規定。各地的護理假時長有所區別,此外,在湖北、黑龍江、四川、寧夏等地還規定,非獨生子女也可享受這一待遇。

例如:《寧夏回族自治區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中規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間,子女可享受帶薪陪護假,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15天,非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7天;黑龍江則規定,獨生子女的陪護假每年累計20天,非獨生子女的陪護假每年累計10天。

政策雖好,不少職工擔心這個長度堪比婚假的獨生子女護理假,會存在落實困難,特別是對於民營企業而言,給員工護理假,意味著企業人工成本的增加。

那麼,獨生子女護理假要如何落實,才能避免淪為“紙上的福利“呢?專家建議,政府除給予一定指導和監督外,還可以出臺相應配套措施,比如對嚴格執行此制度的企業給予一定稅收補助等,建立一個與社會整體相互銜接、相互兼容的配套體系,才能保證好政策落地執行。

律師胡延順表示:“除了靠用人單位的自覺性之外,還需推動企業結合自身行業特點制定細則,讓好政策在執行中不跑調、不走樣。除此之外,養老保障制度的完善、社會機構服務能力的提升也是關鍵環節。”

針對社會上普遍反應的“規定缺乏監督、不易操作”的擔憂,一些地方政府也出臺了相應的措施,例如福建規定如果用人單位不支付獨生子女護理期間的工資福利,人社部門將責令限期給付,情形嚴重的單位會被列入拖欠工資單位黑名單,在招標、市場準入和融資授信等方面都會受到約束。

中國人民大學勞動人事學院教授韓克慶表示:“要增加一些執法方面的監督措施,對不執行這個政策的一些企業或者其他責任主體通過法律或者其他措施懲戒。先有一個短的假期,再和其他假期例如年假或者帶薪的其他假期結合起來,可以打個組合,這樣保障這個政策能落到實處。”

...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