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高電氣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增加2018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額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公司的日常關聯交易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制度的規定,不影響公司獨立性,公司的主要業務不會因此類交易而對關聯方形成依賴,不會損害公司及非關聯股東的利益。

一、增加2018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額度的情況

根據2018年度實際經營及合同執行情況,公司擬在年初預計的2018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算基礎上增加金額,具體情況如下:

(一)履行的審議程序

1、董事會、監事會審議情況:2018年12月3日,河南平高電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分別召開了第七屆董事會第十四次臨時會議、第七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增加2018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額度的議案》,關聯董事成衛、程利民、石丹、龐慶平迴避表決,其餘三位非關聯董事王天也、李濤、吳翊一致通過了以上議案;公司監事會認為:“公司新增2018年度日常關聯交易的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表決結果合法、有效。本次關聯交易的交易定價公允,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合法權益的情形。”

2、獨立董事意見:王天也、李濤、吳翊在董事會召開前對《關於公司增加2018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額度的議案》發表事前認可獨立意見認為:“公司本次增加2018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額度是基於生產經營的必要性,在公平、互利的基礎上進行的,符合公司的實際經營情況,不會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我們同意將該議案提交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十四次臨時會議審議。”並在會上發表獨立意見認為:“公司董事會在審議此項關聯交易時,關聯董事實行迴避原則,其表決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司日常關聯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交易內容合法有效,價格公允,不會影響公司的獨立性,不會損害公司和公司全體股東的利益;此關聯交易為公司日常經營活動所必需,有利於公司生產的持續穩定開展,符合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該關聯交易事項尚需獲得股東大會批准,與該關聯交易有利害關係的關聯股東將放棄在股東大會上對該議案的投票權。”

3、本次增加2018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額度的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二)2018年日常關聯交易預計金額增加情況

單位:萬元

二、關聯方介紹和關聯關係

1.國家電網有限公司(簡稱“國家電網”),持有公司控股股東平高集團100%的股權,國家電網為公司的間接控股股東。成立於2003年5月13日,住所:北京市西城區西長安街86號,法定代表人:舒印彪,註冊資本:人民幣捌仟貳佰玖拾伍億元,經營範圍:輸電(有效期至2026年1月25日);供電(經批准的供電區域);對外派遣與其實力、規模、業績相適應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勞務人員;實業投資及經營管理;與電力供應有關的科學研究、技術開發、電力生產調度信息通信、諮詢服務;進出口業務;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內國際招標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設備、材料出口;在國(境)外舉辦各類生產性企業。(企業依法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依批准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從事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

2.平高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平高集團”),持有公司40.50%的股權,為公司控股股東。成立於1996年12月20日,住所:平頂山市南環東路22號。法定代表人:成衛。註冊資本:人民幣叄拾捌億陸仟叄佰玖拾伍萬元。經營範圍:製造、銷售:高壓開關設備、輸配電及控制設備、儀器儀表等電氣產品和器材;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轉讓;對外進出口貿易;電氣產品貿易代理;機電加工;機械動力設備研製、安裝、調試、改造、維修;生產生活用能源供應(需專項審批的除外);租賃場地、房屋及設備;太陽能發電;電力工程設計服務;電力工程總承包服務;承包與其實力、規模、業績相適應的國外工程項目;對外派遣實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勞務人員;承裝(修、試)電力設施。以下經營範圍僅供辦理分支機構使用:餐飲,住宿,日用百貨,本冊製造,煙。

三、定價政策和定價依據

1.公司向關聯方提供產品和服務,絕大多數合同通過公開競標方式取得,招標合同的定價政策和定價依據按招標規則確定,非招標合同由雙方參照同期市場價協商確定。

2.公司向關聯方銷售原材料及半成品定價採用成本加成法確定。

3.公司向關聯方出租房屋根據年折舊額,考慮房屋修理費等費用合理確定,出租機器設備根據年折舊額合理確定。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公司與關聯方的日常交易是公司正常經營活動所必須的。多年來,公司與關聯方發生的關聯交易均依照“自願、平等、等價”的原則,採取招投標方式或依照市場價格協商確定,遵循平等自願、互利互惠的原則,不會損害中小股東的利益。

五、備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十四次臨時會議決議;

2、公司第七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

3、公司獨立董事事前認可意見;

4、公司獨立董事相關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電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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