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稅人也可以按小規模交稅:44種簡易徵收總結(附法規依據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的區別,以及一般計稅方式和簡易計稅方式的不同

一般納稅人也可以按小規模交稅:44種簡易徵收總結(附法規依據

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的區別

2016年5月1日後,全面營改增後,新增值稅把原增值稅和營業稅的交稅方式進行了“兩摻”。

所謂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就是根據增值稅的特點,採取銷項稅額減去進項稅額的算法。而有些規模較小,銷售額不大,會計核算能力差的納稅人明顯無法按照這種複雜的方式計算,所以就規定了不要按照銷項減去進項,直接按照銷項交稅。

所以說到“稅率”,就是可以抵扣進項,適用於一般納稅人一般計稅方法;說到“徵收率”,就是不能抵扣進項,適用於小規模的簡易計稅方式。

後來對於一般納稅人,為了不增加稅負,也允許一部分採用簡易計稅方式。

營改增以後,為了保證增值稅稅負“只減不增”,對於按照改革後的稅率計算稅負加重的,允許在銷售額減去一部分金額,即“差額徵收”的出現,其實在營業稅裡面比較常見。其實“差額徵收”允許扣除的銷售額相當於變相抵扣。

增值稅稅率和徵收率

一般納稅人也可以按小規模交稅:44種簡易徵收總結(附法規依據

增值稅稅率和徵收率

自2018年5月1日後,增值稅稅率由四個:16%,10%,6%和零稅率;徵收率有3%和5%,當然特殊還有3%減按2%徵收的和5%減按1.5%徵收,總體也是四種情況

當然“零稅率”和“免稅”不同,“免稅”只免掉銷售環節的增值稅,“零稅率”理論上則是不但銷項免稅而且進項付給上游的稅也退回來,做到徹底不含增值稅。

01.【5%】轉讓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發佈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4號)

第三條 一般納稅人轉讓其取得的不動產,按照以下規定繳納增值稅:

(一)一般納稅人轉讓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後的餘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

02.【5%】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6號)

第三條 一般納稅人出租不動產,按照以下規定繳納增值稅:

(一)一般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03.【5%】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老項目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8號)

第八條 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老項目,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徵收率計稅。一經選擇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36個月內不得變更為一般計稅方法計稅。

房地產老項目,是指:

(一)《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註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產項目;

(二)《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未註明合同開工日期或者未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但建築工程承包合同註明的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築工程項目。

04.【5%】轉讓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權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進一步明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有關勞務派遣服務、收費公路通行費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47號)

三、其他政策

(二)納稅人以經營租賃方式將土地出租給他人使用,按照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繳納增值稅。

納稅人轉讓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取得該土地使用權的原價後的餘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05.【5%】2016年4月30日前簽訂的不動產融資租賃合同或前取得的不動產提供的融資租賃服務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進一步明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有關勞務派遣服務、收費公路通行費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47號)

三、其他政策

(三)一般納稅人2016年4月30日前簽訂的不動產融資租賃合同,或以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提供的融資租賃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06.【5%】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老項目租賃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進一步明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有關再保險 不動產租賃和非學歷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68號)

二、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

1.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出租自行開發的房地產老項目,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出租自行開發的房地產老項目與其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的,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後,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後自行開發的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的房地產項目,應按照3%預徵率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後,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07.【5%】提供勞務派遣服務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進一步明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有關勞務派遣服務、收費公路通行費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47號)

一、勞務派遣服務政策

一般納稅人提供勞務派遣服務,可以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的有關規定,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按照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也可以選擇差額納稅,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代用工單位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的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後的餘額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5%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小規模納稅人提供勞務派遣服務,可以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的有關規定,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3%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也可以選擇差額納稅,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代用工單位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的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後的餘額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5%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08.【5%】提供人力資源外包服務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進一步明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有關勞務派遣服務、收費公路通行費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47號)

三、其他政策

(一)納稅人提供人力資源外包服務,按照經紀代理服務繳納增值稅,其銷售額不包括受客戶單位委託代為向客戶單位員工發放的工資和代理繳納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向委託方收取並代為發放的工資和代理繳納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普通發票。

一般納稅人提供人力資源外包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09.【5%】提供安全保護服務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進一步明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有關再保險 不動產租賃和非學歷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68號)

四、納稅人提供安全保護服務,比照勞務派遣服務政策執行。

10.【5%】提供武裝守護押運服務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明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有關再保險 不動產租賃和非學歷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68號)

四、納稅人提供安全保護服務,比照勞務派遣服務政策執行。

11.【5%】收取試點前開工的一級公路、二級公路、橋、閘通行費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租入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90號)

七、自2018年1月1日起,納稅人支付的道路、橋、閘通行費,按照以下規定抵扣進項稅額:

(一)納稅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費,按照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抵扣進項稅額。... ...

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納稅人支付的一級、二級公路通行費,如暫未能取得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可憑取得的通行費發票上註明的收費金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可抵扣進項稅額:

一級、二級公路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一級、二級公路通行費發票上註明的金額÷(1+5%)×5%

(二)納稅人支付的橋、閘通行費,暫憑取得的通行費發票上註明的收費金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可抵扣的進項稅額:

橋、閘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橋、閘通行費發票上註明的金額÷(1+5%)×5%

12.【3%】縣級及縣級以下小型水力發電單位生產的電力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

二、下列按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稅的優惠政策繼續執行,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三)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產的下列貨物,可選擇按照簡易辦法依照6%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1.縣級及縣級以下小型水力發電單位生產的電力。小型水力發電單位,是指各類投資主體建設的裝機容量為5萬千瓦以下(含5萬千瓦)的小型水力發電單位。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簡併增值稅徵收率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36號)文件將6%改為3%

13.【3%】建築用和生產建築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

二、下列按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稅的優惠政策繼續執行,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三)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產的下列貨物,可選擇按照簡易辦法依照6%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2.建築用和生產建築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簡併增值稅徵收率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36號)文件將6%改為3%

14.【3%】以自己採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礦物連續生產的磚、瓦、石灰(粘土除外)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

二、下列按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稅的優惠政策繼續執行,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三)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產的下列貨物,可選擇按照簡易辦法依照6%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3.以自己採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礦物連續生產的磚、瓦、石灰(不含粘土實心磚、瓦)。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簡併增值稅徵收率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36號)文件將6%改為3%

15.【3%】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謝產物、動物毒素、人或動物的血液或組織製成的生物製品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

二、下列按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稅的優惠政策繼續執行,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三)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產的下列貨物,可選擇按照簡易辦法依照6%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謝產物、動物毒素、人或動物的血液或組織製成的生物製品。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簡併增值稅徵收率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36號)文件將6%改為3%

16.【3%】自產的自來水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

二、下列按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稅的優惠政策繼續執行,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三)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產的下列貨物,可選擇按照簡易辦法依照6%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5.自來水。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簡併增值稅徵收率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36號)文件將6%改為3%

17.【3%】商品混凝土(僅限於以水泥為原料生產的水泥混凝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

二、下列按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稅的優惠政策繼續執行,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三)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產的下列貨物,可選擇按照簡易辦法依照6%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6.商品混凝土(僅限於以水泥為原料生產的水泥混凝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簡併增值稅徵收率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36號)文件將6%改為3%

18.【3%】寄售商店代銷寄售物品(包括居民個人寄售的物品在內)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

二、下列按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稅的優惠政策繼續執行,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四)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暫按簡易辦法依照4%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1.寄售商店代銷寄售物品(包括居民個人寄售的物品在內);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簡併增值稅徵收率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36號)文件將6%改為3%

19.【3%】典當業銷售死當物品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

二、下列按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稅的優惠政策繼續執行,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四)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暫按簡易辦法依照4%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2.典當業銷售死當物品;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簡併增值稅徵收率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36號)文件將6%改為3%

20.【3%】經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機關批准的免稅商店零售的免稅品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

二、下列按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稅的優惠政策繼續執行,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四)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暫按簡易辦法依照4%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3.經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機關批准的免稅商店零售的免稅品。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簡併增值稅徵收率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36號)文件將4%改為3%

21.【3%】藥品經營企業銷售生物製品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藥品經營企業銷售生物製品有關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0號)

一、屬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藥品經營企業銷售生物製品,可以選擇簡易辦法按照生物製品銷售額和3%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藥品經營企業,是指取得(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藥品經營許可證》,獲准從事生物製品經營的藥品批發企業和藥品零售企業。

22.【3%】
獸用藥品經營企業銷售生物製品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獸用藥品經營企業銷售生物製品有關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8號)

一、屬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獸用藥品經營企業銷售獸用生物製品,可以選擇簡易辦法按照獸用生物製品銷售額和3%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獸用藥品經營企業,是指取得獸醫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獸藥經營許可證》,獲准從事獸用生物製品經營的獸用藥品批發和零售企業。

23.【3%】公共交通運輸服務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年第36號 附件二:)

一、營改增試點期間,試點納稅人[指按照《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以下稱《試點實施辦法》)繳納增值稅的納稅人]有關政策

(六)計稅方法。

一般納稅人發生下列應稅行為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1.公共交通運輸服務。

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包括輪客渡、公交客運、地鐵、城市輕軌、出租車、長途客運、班車。

班車,是指按固定路線、固定時間運營並在固定站點停靠的運送旅客的陸路運輸服務。

24.【3%】經認定的符合條件的動漫企業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年第36號 附件二:)

一、營改增試點期間,試點納稅人[指按照《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以下稱《試點實施辦法》)繳納增值稅的納稅人]有關政策

(六)計稅方法。

一般納稅人發生下列應稅行為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2.經認定的動漫企業為開發動漫產品提供的動漫腳本編撰、形象設計、背景設計、動畫設計、分鏡、動畫製作、攝製、描線、上色、畫面合成、配音、配樂、音效合成、剪輯、字幕製作、壓縮轉碼(面向網絡動漫、手機動漫格式適配)服務,以及在境內轉讓動漫版權(包括動漫品牌、形象或者內容的授權及再授權)。

動漫企業和自主開發、生產動漫產品的認定標準和認定程序,按照《文化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的通知》(文市發〔2008〕51號)的規定執行。

25.【3%】電影放映服務、倉儲服務、裝卸搬運服務、收派服務和文化體育服務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年第36號 附件二:)

一、營改增試點期間,試點納稅人[指按照《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以下稱《試點實施辦法》)繳納增值稅的納稅人]有關政策

(六)計稅方法。

一般納稅人發生下列應稅行為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3.電影放映服務、倉儲服務、裝卸搬運服務、收派服務和文化體育服務。

26.【3%】以納入營改增試點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動產為標的物提供的經營租賃服務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年第36號 附件二:)

一、營改增試點期間,試點納稅人[指按照《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以下稱《試點實施辦法》)繳納增值稅的納稅人]有關政策

(六)計稅方法。

一般納稅人發生下列應稅行為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4.以納入營改增試點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動產為標的物提供的經營租賃服務

27.【3%】在納入營改增試點之日前簽訂的尚未執行完畢的有形動產租賃合同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年第36號 附件二:)

一、營改增試點期間,試點納稅人[指按照《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以下稱《試點實施辦法》)繳納增值稅的納稅人]有關政策

(六)計稅方法。

一般納稅人發生下列應稅行為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5.在納入營改增試點之日前簽訂的尚未執行完畢的有形動產租賃合同。

28.【3%】建築清包項目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年第36號 附件二:)

一、營改增試點期間,試點納稅人[指按照《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以下稱《試點實施辦法》)繳納增值稅的納稅人]有關政策

(七)建築服務。

1.一般納稅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築服務,是指施工方不採購建築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採購輔助材料,並收取人工費、管理費或者其他費用的建築服務。

29.【3%】建築甲供工程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年第36號 附件二:)

一、營改增試點期間,試點納稅人[指按照《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以下稱《試點實施辦法》)繳納增值稅的納稅人]有關政策

(七)建築服務。

2.一般納稅人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設備、材料、動力由工程發包方自行採購的建築工程。

30.【3%】建築老項目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年第36號 附件二:)

一、營改增試點期間,試點納稅人[指按照《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以下稱《試點實施辦法》)繳納增值稅的納稅人]有關政策

(七)建築服務。

3.一般納稅人為建築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建築工程老項目,是指:

(1)《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註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築工程項目;

(2)未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建築工程承包合同註明的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築工程項目。

31.【3%】點前開工的高速公路通行費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年第36號 附件二:)

一、營改增試點期間,試點納稅人[指按照《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以下稱《試點實施辦法》)繳納增值稅的納稅人]有關政策

(九)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

2.公路經營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收取試點前開工的高速公路的車輛通行費,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減按3%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試點前開工的高速公路,是指相關施工許可證明上註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高速公路。

32.【3%】提供非學歷教育服務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明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有關再保險 不動產租賃和非學歷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68號)

三、一般納稅人提供非學歷教育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33.【3%】非企業一般納稅人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鑑證諮詢服務,以及銷售技術、著作權等無形資產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明確金融 房地產開發 教育輔助服務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40號)

十二、非企業性單位中的一般納稅人提供的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鑑證諮詢服務,以及銷售技術、著作權等無形資產,可以選擇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非企業性單位中的一般納稅人提供《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財稅〔2016〕36號)第一條第(二十六)項中的“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諮詢、技術服務”,可以參照上述規定,選擇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34.【3%】銷售電梯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

四、一般納稅人銷售電梯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其安裝服務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納稅人對安裝運行後的電梯提供的維護保養服務,按照“其他現代服務”繳納增值稅。

35.【3%】建築總包提供甲供的為房屋建築的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提供工程服務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建築服務等營改增試點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58號)

一、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為房屋建築的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提供工程服務,建設單位自行採購全部或部分鋼材、混凝土、砌體材料、預製構件的,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的範圍,按照《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13)附錄B《建築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項工程劃分》中的“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分部工程的範圍執行。

36.【3%】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總行及其各分支機構提供涉農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若干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39號 )

三、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總行及其各分支機構提供涉農貸款(具體涉農貸款業務清單見附件2) 取得的利息收入,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37.【3%】農村信用社等提供金融服務收入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明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金融業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46號 )

三、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農村資金互助社、由銀行業機構全資發起設立的貸款公司、法人機構在縣(縣級市、區、旗)及縣以下地區的農村合作銀行和農村商業銀行提供金融服務收入,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38.【3%】中國農業銀行納入“三農金融事業部”利息收入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明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金融業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46號 )

四、對中國農業銀行納入“三農金融事業部”改革試點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分行下轄的縣域支行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分行下轄的縣域支行(也稱縣事 業部),提供農戶貸款、農村企業和農村各類組織貸款(具體貸款業務清單見附件)取得的利息收入,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39.【3%】提供教育輔助服務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金融 房地產開發 教育輔助服務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40號)

十三、一般納稅人提供教育輔助服務,可以選擇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40.【3%】光伏發電項目發電戶銷售電力產品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國家電網公司購買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電力產品發票開具等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32號 )

二、光伏發電項目發電戶銷售電力產品,按照稅法規定應繳納增值稅的,可由國家電網公司所屬企業按照增值稅簡易計稅辦法計算並代徵增值稅稅款,同時開具普通發票;按照稅法規定可享受免徵增值稅政策的,可由國家電網公司所屬企業直接開具普通發票。

41.【3%】物業管理服務的納稅人,收取的自來水水費差額徵收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物業管理服務中收取的自來水水費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4號)

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納稅人,向服務接受方收取的自來水水費,以扣除其對外支付的自來水水費後的餘額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3%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42.【3%】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放棄減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期間有關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0號)

二、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適用簡易辦法依照3%徵收率減按2%徵收增值稅政策的,可以放棄減稅,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徵收率繳納增值稅,並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43.【3%減按2%】銷售自己使用過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的固定資產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

二、下列按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稅的優惠政策繼續執行,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一)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按下列政策執行:

1.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屬於條例第十條規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按簡易辦法依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簡併增值稅徵收率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36號)文件將4%改為3%

44.【3%減按2%】銷售舊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

二、下列按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稅的優惠政策繼續執行,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二)納稅人銷售舊貨,按照簡易辦法依照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簡併增值稅徵收率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36號)文件將4%改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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