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补偿款、挪用资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全省17人,沧州3人

贪污补偿款、挪用资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全省17人,沧州3人

石家庄市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灵寿县燕川乡营里村挪用危房改造款等问题。营里村挪用贫困户薛某部分危房改造款1.04万元,用于支付村修渠项目费用;伪造虚假集资名单套取一事一议修渠补助款1.74万元,用于偿还村“两委”干部集资款。时任营里村党支部书记李六十、村委会主任罗明国、村党支部委员范秋海,时任燕川乡负责危房改造工作的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吕玉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平山县古月镇刘家沟村挪用低保资金问题。2018年3月,按村民代表会议研究意见,刘家沟村把11户低保户的低保资金3.46万元用于缴纳本村村民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刘跃进、村党支部委员杜志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赞皇县院头镇小石门村村委会原主任贾雁如套取危房改造款问题。贾雁如任小石门村村委会主任期间,以村民范某名义,通过编造虚假材料套取危房改造资金1000元。贾雁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1000元已被收缴。

沧州市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东光县东光镇马负图村党支部原书记马廷起违纪问题。马廷起利用职务便利,2010年以他人名义虚报征地0.392亩,冒领征地补偿款3.16万元,2012年伪造各项手续及资料以其妻名义申报补助资金4002.25元,全部用于日常消费。2017年12月,马廷起因贪污罪被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2018年4月,马廷起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法所得已收缴。

肃宁县方兴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刘胜通、股东张文普违规套取扶贫专项资金问题。刘胜通为获取沧州市2015年度市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通过张文普等人借用30户贫困户、五保户相关证件,伪造入社出资等有关材料,进行虚假工商变更注册登记,共骗取食用菌种植项目扶贫补助资金24.2万元。2018年3月,刘胜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张文普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秦皇岛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

昌黎县安山镇副镇长万鸿飞、环保所副所长李艳辉工作履职不力问题。经查,2018年2月,万鸿飞、李艳辉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环保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致使辖区内砖瓦窑企业违规生产,“散乱污”企业未按规定完成“两断三清”要求。对此,李艳辉负有直接责任,万鸿飞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3月,万鸿飞、李艳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青龙满族自治县娄杖子镇杜杖子村党支部书记陈贺亮违反工作纪律问题。经查,2017年10月开始,陈贺亮在明知道黄某等人在本村进行非法采矿情况下,未予制止,也未向该镇党委、政府报告该情况,直至2018年1月,该非法矿点使用药品洗矿采金行为被村民发现。2018年3月,陈贺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海港区农业局副局长宋连红、海阳镇副镇长吴魁杰、海阳镇郭高庄村党支部书记高东海工作履职不力问题。经查,2018年,海港区海阳镇郭高庄村租住的某企业偷排废水,导致大汤河郭高庄村段水质受到污染。高东海作为郭高庄“村级河长”,对企业偷排废水问题监管不力,未及时发现水质污染源,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宋连红在工作中落实“河长制”责任不到位,对发现的企业非法排污问题没有及时提出治理意见和建议,没有履行职能部门职责,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吴魁杰作为分管环保工作的副镇长,在组织执法人员对黑江玻璃加工厂执法时监督检查不力,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9月,宋连红、高东海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8年10月,吴魁杰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承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滦平县委书记蔡福浩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蔡福浩简历:蔡福浩,男,汉族,1965年2月出生,河北兴隆人,在职大学学历。1989年3月入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

1981.09--1984.07承德师范兴隆分校普师专业学习

1984.07--1989.07兴隆县兰旗营中学教师

1989.07--1991.08兴隆县孤山子中学教导主任(1986.08--1991.07在河北师范学院函授历史专业学习)

1991.08--1992.04兴隆县教育局教育股干事

1992.04--1993.10兴隆县纪委秘书、办公室副主任

1993.10--1995.01兴隆县下台子乡党委副书记

1995.01--1999.03兴隆县六道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1999.03--2002.03兴隆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1997.08--1999.08在四川大学研究生院档案信息专业研究生进修班学习)

2002.03--2004.12 兴隆县副县长

2004.12--2008.04 兴隆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08.04--2009.12 承德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9.12--2010.10 承德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

2010.10--2011.04平泉县委副书记,副县长(分工政府常务工作,正处级)

2011.04--2013.04 平泉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3.04--2016.12 滦平县委书记

2016.12--2017.04 滦平县委书记,承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

2017.04-- 承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滦平县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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