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召開打擊欺詐騙取醫保基金專項行動回頭看暨專項工作警示約談會

根據國家醫療保障局《關於開展打擊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專項行動自查工作回頭看的通知》(國醫保明電〔2018〕12號)的要求和省醫保局的安排部署,11月27日,蘭州市醫療保險服務中心召開打擊欺詐騙取醫保基金專項行動“回頭看”暨縣區醫保經辦機構負責人及分管人員工作警示約談會議。

會議觀看了11月14日中央電視臺視焦點訪談欄目對“瀋陽濟華醫院、瀋陽友好腎病中醫院內外勾結、騙取醫保基金”事件調查處理的報道,傳達了國家醫保局專項行動回頭看方案,傳達了省醫保局11月24日座談會精神,安排部署了蘭州市打擊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專項行動“回頭看”工作。市醫保中心主任對縣區醫保經辦機構負責人及相關工作人員進行了集體工作約談。

會議要求,全市醫保經辦機構要牢固樹立責任意識,堅持問題導向,迅速開展打擊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專項行動“回頭看”工作,在年底前的1個月內認真梳理查找9月份以來打擊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專項行動自查工作中的短板,強化執紀問責,形成高壓態勢,堅決杜絕瀋陽騙保案的類似問題在我市發生,確保專項行動取得明顯效果,樹立起醫保部門敢管、嚴管、善管的形象,切實為廣大參保人員“救命錢、保命錢”的安全運行保駕護航。

會議強調,在專項整治“回頭看”工作中,全市醫保經辦機構要聚焦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行為,主要核查以下三個領域的問題:一是醫療機構,重點查處誘導參保人員住院、盜刷和冒用參保人員社會保障卡、偽造醫療文書或票據、夥同或協助參保人員套取醫保基金、虛記或多記醫療服務費用等行為。二是零售藥店,重點査處串換藥品,刷卡套取基金等行為。三是參保人員,重點查處通過冒名頂替、票據作假騙取基金等行為。

目前,市、縣兩級醫保經辦機構已按要求設立舉報電話,全面接受群眾舉報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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