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有沒有權利對小區的車位進行收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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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從事房產行業,依據自己的經驗,對您的物業有沒有權利對小區的車位進行收費進行回答:

首先請您翻出您那壓在房間某個角落裡的,購買房產時的購房合同看看有沒有相關約定,其次找找還有沒有入住時和物業簽署的前期物業服務協議,逐條看看有沒有對小區車位費收不收費的約定。

最後如果有約定,從其約定,如果沒有約定,您可以主張您的權利。

最最後,如果有相關問題可在評論區留言,我將會依據自己的經驗認真的回答您的問題,謝謝,歡迎探討。


繪夢中國


小區車位基本分為兩塊:一塊是地面以上的停車位,屬於業主共有的;另一塊是地下停車位,屬於開發商額外的配套設施。那麼這兩塊又如何知道物業收費是不是合理呢?下面我們來分解一下:

1.首先我們要知道的就是,小區所有地面以上的建築物和公共面積,以及公共設施的所有權都是小區業主共有的。也就是說,只要是地面上的一切在小區範圍內的,都是業主花錢買下來的。

2.地面上的停車位,都是屬於小區共有資產。有些小區在交房時,物業已經在收取停車費。但是,收取停車費的相關約定應該在物業服務合同裡有特別規定。在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後,小區的管理事務由業委會重新確定,原物業合同自動結束。停車費是否收取,如何收取和使用,由業主大會決議後,授權業主委員會來和物業執行。

3.如果小區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那麼前期物業合同約定的停車費照舊收取。但是,只能維持原有的收費標準,不得擅自漲價,需要漲價要得到大部分業主同意。

4.地下的人防和負二層的停車位收費。要明確的是,人防和負二層都是地面以下的建築物,雖然是在小區裡面,但是不佔用小區公共面積。因此屬於開發商的額外配套設施,開發商有權出售或者出租,或者後期委託物業公司出售出租。只不過,車位也只能針對小區內的業主進行出售和出租,畢竟外來車輛需要使用小區公共道路,業主有權拒絕。

5.人防車位只可以租賃不可以出售,這一點大家一定要注意。因為人防車位是沒有產權的,且在國防需要時無償收回,不屬於個人或集體所有。縱然是租用,在國家需要時,你的車輛也必須請出去。

不知道各位看官看到這裡是不是瞭解停車費的收取是否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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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天評地鹽城哥


地上車位有的是業主共有的產權,有的是房開的產權,一般大家都不知道,業主產權的不能收費。我覺得,對於業主產權的車位物業不應該收任何費用,大門不要設置車檔,除非業委會授權,你物業打掃了樓內和道路上的衛生,保安看住樓道就行了,多此一舉,只想收錢哪行。國家應該出臺政策,以後房產公司開發新樓盤,規劃的車位,地面的都給業主免費使用,地下的直接算到房價裡,蓋完就滾蛋


星際使者4


如果是有產權的私家車位,是沒有任何收費依據的,除非你說一個月10塊錢的清潔費我覺得還能接受。,至於什麼管理費那都是扯淡的,我自己的東西自己會管理。爭議最大的在於屬於公攤面積的車位,我覺得應該合理收費,一個月200以內不算過分,純免費有很多弊端的,比如長時間佔用車位和亂停亂放,出租車位是最好的方法了,一來能解決車位被惡意佔用的現象,二來有人管理自己停得也更放心不是嗎?


Felipe31


我認為無權,因為小區不是物業公司。物業公司是做服務的,每一寸面積都是業主。你只能按業主的意思管理,道路,車輛,花草樹木,衛生等是你應該做的事。錢業主己經交了物業費。


用戶5883451256708


腦子壞了,不想付款什麼問題多有,物業收費一定有道理的,合同上一定有的,業委會一定同意,現代社會車位多緊張,有地方停車,可以滿意了,。還要提停車費什麼事,最好你這樣說是你給物業機會為你全家服務所以物業該死貼錢給你,不能少,最差能養活你老婆,女兒,帶上你的老媽,


羅以隆


物業——這個黑社會組織認為小區的一切都是他的。


第三隻眼40727209


不知道物業究竟有沒有權利收取停車費。

一開始是不收費的。但是很多物業通常會事先調查徵求業主的意願,建議將道路兩側綠化帶取消擴改為地面停車位,因為物業花了錢,所以會對車主逐個要求登記並收費。

社區車輛逐漸增多,車主也希望停車方便、出行通暢,不交費物業會攔車在門崗造成擁堵,又怕影響到別人出入。一般都會同意擴改停車位,並繳納一定的停車費用。


苦男輝煌


物業公司是否有權收取公共部位收益的權利,要看它權利的來源是不是合法。如果物業服務合同中有約定,業主委員會委託授權物業公司代為行使收費工作,那麼它就是合法的。不過所收取的費用應當歸全體業主共同所有,物業公司可以按照雙方約定提取一定比例的勞務費,一般不超過百分之三十比較合理。


哈哈一笑35


沒有,車位是業主買的話,如果物業能保證車輛安全,負責賠償車輛在小區的一切損失,比如丟失車裡的財物,但必須達成簽訂一致協議,如果物業不作為,幹收車位服務費,那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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