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O:是“換湯不換藥”,還是本質性的創新?

凡是證券交易所里人盡皆知的事, 不會令我激動。 ——安德烈·科斯托拉尼《一個投機者的告白》

STO究竟是什麼?

與ICO相比優勢所在?

STO的劣勢所在?

幣圈最不缺的就是噱頭。

莊家們利用一個又一個看似複雜的名詞忽悠著投資者,順帶著中飽私囊。

投資者原以為自己走在了風口的最前端,卻未曾想到會再次被收割。

STO成為了最近流行的新名詞,有人稱其為IPO2.0時代。

假以時日,甚至可以取代ICO。

那麼,STO究竟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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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STO並不算是一個新鮮的概念。

早在去年,元道、孟巖一同研究的“通證經濟”中就包含了類似的含義。

在元道和孟巖看來,“通證(Token)”即是能流通的加密數字權益證明。

根據原文對通證的描述,通證最根本的功能在於:

“啟發和鼓勵大家把各種權益證明,例如門票、積分、合同、證書等等全部拿出來通證化(tokenization)。

放到區塊鏈上流轉、在市場上進行交易,並讓市場自動發現其價格,同時在現實經濟生活中可以消費、驗證,這是緊貼實體經濟的。”

這不僅是張健想要實施的“幣改”基礎,也是STO的理論基礎。

只是缺少了監管層面的問題。

STO全稱為“Security TokenOffering”,即證券型通證發行。

其目標是在一個合法合規的監管框架下,進行通證的公開發行。

這可以說是加密貨幣向監管層伸出橄欖枝的一次嘗試。

一般來說,ST(Security Token,證券型通證)需要對應現實中的某種金融資產或權益。

例如公司股權、債權、黃金、房地產投資信託、區塊鏈系統的分紅權等。

作為區塊鏈的新生事物,STO也被賦予了很高的期望。

據瞭解,目前SEC(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審批通過STO的項目已經有39家。

在10月通過審批的全球首例STO,則是基於IPFS基礎網絡建設的Rapidash應用平臺。

Rapidash相關人士在接受採訪時表示:“目前STO從獲批到發行,SEC沒有任何輔導,只有監管。

所以,對於那些順利通過的項目方,後續融資速度較慢和定期監管是他們不得不正視的問題。

銀行賬戶開設和反洗錢是目前通過STO的兩大阻礙。

那些擁有實際應用場景的商業模式更容易通過STO,那些想賺快錢的項目會越來越邊緣化。”

2

雖然STO與區塊鏈的初衷有所背離,但相較於ICO也有著一定的優勢。

去年ICO的熱潮吸引了大批項目方和投資者的關注,但是由於缺乏監管,行業中出現了不少亂象。

很多項目只需要白皮書,有的甚至連白皮書都不需要便能成功獲得融資。

這也直接導致了99%以上的項目都未實現落地,超過97.7%的ICO已經破發。

STO則能夠受到相關證券法律的監管。

因此,項目的准入門檻也會相應提高,也就相對地減少了垃圾項目的數量,降低了投資風險。

區塊鏈經濟學者朱幼平在接受採訪時也對STO給予了肯定:

“我們認為STO是有資產背書,有監管的ICO,是發在去中心化區塊鏈上的IPO,STO無疑是未來的主流方向。”

就目前而言,全球傳統金融資本市場發展面臨著流動性匱乏的瓶頸。

由於金融市場屬於各國強監管的領域,金融主權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政治主權。

因此,各國都嚴格制定了限制外國投資者的准入門檻,也就限制了全球資產的流動。

一般來說,傳統融資不僅要符合當地法律法規的監管,甚至還需要克服語言障礙。

但是,STO的出現或許能夠改變這一現狀。

通過區塊鏈上的證券型通證,能夠進行更便捷的全球性的投融資。

換句話說,任何用戶都可以在任何時間和任何地域以任何規模的資金,投資具有價值的證券型通證。

3

但是,也有不少人質疑STO只是“換湯不換藥”,並沒有本質性的創新。

事實上,目前的ST(證券型通證)幾乎都與現實中的公司股權、債券或房地產投資信託等金融資產相對應。

除了基於區塊鏈系統外並無新意。

這也就意味著證券型通證所產生的價值相當有限,僅僅是金融資產在區塊鏈上的映射關係。

在監管層面,STO面臨的第一個問題便是如何判定是否屬於證券。

據CFTC前主席Gary Gensler預測,以太坊和瑞波幣由於性質與股權相似,很可能被列為證券,但SEC具體的評判標準並不明確。

即使能夠判定證券,也依然存在問題。

雖然ST屬於證券型通證,但與傳統證券有著本質上的不同,並不能使用一般的證券法進行監管。

因此,需要為證券型通證專門制定一套新的法規。

一旦相應的STO證券法出臺,如果准入門檻與IPO同樣嚴苛,這就必然會與區塊鏈的去中心化、相對自由的本質相違背。

此外,雖然STO選擇接受監管,但是監管卻是一片空白。

目前大部分國家對於通證的態度並不確定,相關的法律法規在制定過程中究竟應該採取什麼樣的標準也未可知。

如果各國無法統一相應的標準,那麼又必然會導致國家壁壘在STO過程中的阻礙。

在技術層面,由於區塊鏈技術和數字貨幣市場的不成熟,現有的平臺和交易所都難以滿足STO的需求。

事實上,STO的底層協議是基於Ethereum公鏈和ERC-20 Token標準,協議層再建立合規的證券通證標準。

但是,由於STO中的架構與智能合約相差甚遠,Ethereum公鏈並不是STO的最佳選擇。

目前而言,還沒有平臺能夠達到STO的標準。

此外,STO必須在SEC監管下的交易所流通,現有的數字貨幣交易所大都屬於未受監管的。

這也會導致交易所在獲得向投資者出售ST的批准過程中,一些已經獲批的交易所將佔主導地位,可能繼續產生中心化交易所的現象。

雖然STO是項目融資的新方式,但是最終的結果還是在於相關的應用落地。

如果沒有相關具有創造性的應用出現,也依然難以拯救幣圈的頹勢。

受到監管也並不意味著萬事大吉。

(編者:原題為:STO:我是合規的ICO!請PICK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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