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O,幣圈要告別草根時代了?

STO,全稱Security Token Offering,即證券型通證發行。STO是一種以Token為載體的證券發行,這種Token可以用來代替股票、債券、貸款等資產標的。

我們拿security token和證券做個類比。我們購買證券,交易是在紙上籤署完成的。證券型通證也是執行相同的功能。但它們的區別是,security token通過區塊鏈交易來確認資產的所有權。

2017年,全球股權資產規模約為70萬億美元,債務資產規模約為100萬億美元,房地產市場規模約為230萬億美元。除此之外,還有黃金、基金、版權等各類資產標的,資產總規模超過數百萬億。

STO以傳統資產為基礎,如果全面鋪開,是一個前景無限的超級市場。

根據金融研究公司AutonomousNext的數據顯示,自2016年以來,1CO大約籌集了98億美元,這個資金體量引起了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注意。

事實上,自加密貨幣出現以後,各國的監管衝動就沒有消退過。他們恨不得把比特幣的創始人中本聰拉出來審問一番,但是神秘人中本聰從未現身。

當1CO出現詐騙以後,美國政府終於可以出面呵斥了。美國證券委員會(SEC)對今年的欺詐質控和大量傳票進行了嚴厲打擊,他們決定將問題的矛頭直指以太坊!其實早在去年七月,他們便對1CO發出了警告——以太坊在非法發行證券。

在今年2月的美國參議院聽證會上,SEC主席對參議院銀行委員會報告說:“我相信我見過的所有1CO都是證券。”

以太坊的高管並不買賬,“token不是證券,不信咱們問律師!”Token是不是證券?律師也未必能說清。畢竟,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聯合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討論了一天,結果什麼也沒討論出來。

其實美國證券交易所(SEC)之所以一再強調1CO是證券,只是希望能給自己一個觸及1CO監管的藉口,但是以太坊高層想得很清楚,一旦你判定我是證券,我可完蛋了!所有未經註冊就發行加密貨幣的項目全都得下架,相關負責人還都得被關入監獄,交易所也將面臨鉅額罰款……這鍋也忑大了,死活也不能認!

6月15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表示,比特幣和以太坊不屬於證券,不過部分1CO屬於證券,將受到SEC和相關證券法的監管控制。

在美國,所有融資類金融活動都在SEC管轄內,項目如果想融資一般有兩種選擇,一是在SEC註冊然後融資(即通過IPO上市);二是不註冊,但是在監管下進行融資(更多為私募)。

在美國,STO是一個合法合規的1CO。STO的核心是符合SEC的監管要求,這裡有幾個核心概念:1、合格投資人;2、反貪汙、洗錢等用途的投資⼈盡職調查(KYC及AML);3、信息披露;4、投資人鎖定期限。

雖然很多加密貨幣都試圖和證券撇清關係以規避監管,但是還是有很多開發者和機構在這條“接受監管”的路上做努力。

因為一旦證券型通證被認可,無論是交易所,還是投資人,都可以放心地、便捷地、低成本地購買、持有、交易數字貨幣,以數字貨幣作為本位資產去購買、兌換其他資產。

而且,與IPO相比,STO創造了一個高效率的資本市場。與1CO相比,STO加入了監管的元素,更符合政府的要求。STO似乎是魚和熊掌兼得的好方案。

STO是個超級市場,是一片廣袤的藍海領域。相比1CO,它更加合規,與之前的虛擬貨幣的小眾市場相比,它更能打開機構投資人市場,為市場帶來更多的資金。

但截至目前,沒有一個國家放寬有關發行證券類代幣的證券法。STO也必須遵循國家的證券法。在證券化代幣僅僅將傳統證券進行代幣化(例如將公司股權進行代幣化)的情況下,從現行法律和監管的角度,進行STO幾乎沒有優勢。

從當前美國STO的行情來看,雖然傳統資產通證化的生態已經在美國出現,美國甚至能找到專業的虛擬貨幣律所以及審計事務所。但是當前證券通證的監管依然極為嚴格,程序及條件也非常苛刻,整個審核工作較為繁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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