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覺得吃肉的人罪過比較大,還是屠夫的罪過比較大?為什麼?

魂2019


這些其實都是人們自己創造出的謬論,包括部分佛學裡的殺生。我尊重佛學,但是對於一些殺生果報的事不敢苟同。還有一些主張吃素的。吃素的人主張不殺生吃素,難道素就不是生命嗎?你以為你吃的黃瓜不是生命嗎?

我們學過生物,動物、植物、人,都屬於生物都有生命。如果按照殺生吃肉來論人性,那麼整個自然界無一倖免、全部是在犯錯,因為沒有什麼不是存在於生物鏈中的。

如果說殺生吃肉算犯戒算犯錯,那麼如果你做到連一個青菜都不吃,只喝水。那我服你。

有這些理論還不如多做好事呢。我就不行一個整天素食但是不懂孝順不為善作惡的人,會比一個善良正直孝順的愛吃肉的屠夫有人性。


沉澱de心扉


人世間的所有一切都有它的因果,佛主造就了人類,人類就得生存,生存就得有需求,需求就是七情六慾。


吃肉是人的需求之一,佛也能容任,酒肉穿腸過,佛主心中留。這是念佛之人對罪過冠冕堂皇的推脫,哪麼多人要食肉,而肉有不可能憑空而出,所以就出現了屠夫,屠夫的出現滿足了人們的需求,這就是人世間的因果關係。


至於說吃肉的罪過大還是屠夫的罪過大?本人認為世間一切都有始有終。人們辛勤的勞作,為社會創造了財富,種植五穀,飼養牲畜。都是為了滿足自己生活的需求,雞,鴨,鵝,牛,馬,羊等是人付出的辛勤勞動將它們養大,就應該回報人類(供人食用)。屠夫也是一種工作,他們將人們可以食用的牲畜屠宰成肉,供人們食用。屠夫是一種專一的職業,他們屠宰時的專業技術,能使牲畜在最快的時間內結束生命,某種程度上也是牲畜的一種解脫,減少了牲畜在屠宰時的痛苦。食肉者與屠夫若談罪過應該是五五分,若談食肉者有罪過那跟食素者是五五分,因為植物也有生命,除非你喝水,食空氣。


百花爭春我為先


人類生存至今數百萬年,從動植物攝入蛋白,得以生存到現在。因為人是雜食性動物,為了生存必須各種營養,無論是原始社會,還是農業社會,人類吃肉就是天然本性,就是自然規律,屠夫和肉食者哪裡來的罪孽?

正常的肉食無可指責,吃肉還是素食是人的生活方式的選擇,吃素也是因為人的生產力到了很高的水平,才有了資格挑挑撿撿,從豐富的植物食物中獲得營養。但是從人的生理結構和營養需求來說,肉食是無法替代,也不需要替代的。

該受到指責的是濫殺,虐殺動物,超越了生存之需之外,為了滿足饕餮食慾而無節制的肉食。

比如為了口味鮮嫩,人為把小牛放在狹窄的籠子裡不讓牛運動,從而使得牛肉多汁松嫩;為了得到鵝肝而故意讓鵝營養過剩得脂肪肝;虐殺鯊魚以得到魚翅;殺猴取腦之類,還有為了美味而獵殺保護動物。以及為了提煉效果不明,療效甚低的傳統藥材,而獲取豹骨虎爪,驢皮之類。

這類虐殺是不必要的,是貪婪的表現,我們應當反對。除此之外,更要反對那些武斷專行,企圖將自己主張強推他人的極端素食主義。尤其那些打著宗教教義勸阻,威脅甚至恐嚇他人的,還有極端愛狗人士,他們為了推行自己的想法,但是經常反了“口業”,甚至動用武力破壞社會秩序,干擾他人正常生活。這種人執迷不悟,所造的“罪業”,比吃肉和屠夫更大。




普羅旺斯的茶花


將寵物保護納入法治軌道,明確動物保護底線!維護舌尖上的權利,保障以人為夲。




烜168103191


我覺得是發起這個問題的人罪過最大。

為什麼呢?

1,學佛讓你規範的是你自己,並不是讓你規範別人,自己還在一知半解的時候,就以為可以達到,酒肉穿腸過佛祖心中留的境界了,站在高地上指責別人,實際上應徵了下半句,世人若學我如同進魔道,你已入魔

2,你有你的宗教信仰,別人有別人的宗教信仰,有些人他沒有信仰,難道佛告訴你信仰不同就可以譴責別人?鄙視別人?踩別人?逼迫別人和你有一樣的信仰?如果真是這樣,你已經入魔了,你知道全世界最大的教派是哪個麼?全球30億教眾,如果他們用他們的宗教標準來衡量你的對錯,你覺得你還有走路的地方去麼?

3,古話說的好,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嚴於律己寬以待人,所以你信你的信仰你可以傳授別人,感化別人,得到別人的認同,而不是強迫別人指責別人要求別人,那不是正道,

最後送你一句,自己鄭重吧,不要誤信偏聽入了魔道


這個用戶不用名


我覺得應該是這樣的罪過關係,禁止人吃肉>屠夫>吃肉者。我不是科學家也不懂什麼化學原理。但是道聽途說古代的人基本上有夜盲症是因為古代人吃少吃肉缺乏什麼鬼的。有的人說鹽分。而吃肉的人比不吃肉的人強壯有力。既然人類是食物鏈的頂端為什麼還有東西要禁止人類吃肉呢?它們到底是真佛還是假佛?而且你信仰什麼是你的事情關別人什麼事情?而且人吃肉憑什麼有罪?法律是你訂製的還是你就是真理?你就是“神”?憑什麼你可以用道德最高點來評論別人吃什麼?忽然之間你就可以定義哪個人有罪嗎?那麼我們也可以定義想這樣歪理邪說的東西才是原罪。佛陀有心魔,而佛魔本來是一體,你們硬要把心中的魔抹殺,或者剝離出來。你們製造了殺戮,你們釋放了惡魔。你們才是真正的原罪者!而我們這些把魔封存在體內的人,與魔同生共死。卻還要受到你釋放的惡魔威嚇!還有受到你們的假佛制裁?現在你們還想用什麼因果律武器?神佛論?科學?罪法?還是什麼歪理邪說來懟我奉陪到底!



字超名皮


有些動物存在的意義就是給人們吃的,人們養它們也是為了吃它們的肉,屠夫也是一種工作,三百六十行中就有屠夫這一行,不過 屠夫們一輩子是碌碌無為 最多也只能以屠殺勉強度日 壽命都不會太長,我村裡有五百多戶人家 共四個屠夫都沒有活到六十歲,而且都是死於癌症。但有的動物的存在 不是給人們吃的 比如狗 牛 馬 它們存在是有一定的意義的,牛用來耕地,貓抓老鼠 狗打獵 看家護院 地裡種的莊稼 經常有野獸去吃,大多數都是狗在看護,同時還是孤寡老人生活的伴侶,軍用犬 警用犬 防爆犬 導盲犬 搜救犬 緝毒犬 各項安保工作也有犬 刑偵犬 ,狗和馬象徵著忠誠!在古代所有戰場上,馬和官兵們一起出生入死,如果屠殺這幾種動物,肯定是罪大惡極,百分百會下十八層地獄,然後下油鍋炸成金黃色的油條一樣,這些人作惡多端 禍及子孫萬代。


瀟湘Aa


你覺得吃肉的人罪過大,還是屠夫的罪過大?為什麼這麼說呢?

首先說,不是吃任何的動物肉都是罪過。俗話說,豬羊一刀菜,既然是菜,那麼吃之何罪之有。所以象豬呀羊呀雞鴨鵝魚等之類的東西呢,就是吃的再多,也不能算是罪過。

象馬牛驢等大型動物,在以前是用來做農業生產工具和運輸工具用的,是國家禁止隨意殺戮的。那不管是屠夫還是消費者,都是有罪的。

在殺這些大牲畜時,屠夫都會說:不怨你,不怨我,都怨主家找了我。他們不吃我不宰,主家不叫我不來。這也從一個側面說明了有吃才有賣,有賣才有殺的犯罪過程。但是,現在它們的生產和運輸功能了,所以宰殺和吃肉都是無罪的。

如果是瀕危的國家保護動物,它們的殺戮也是因社會需求而致。也就是先有需求,再有殺戮,如果沒有需求,也就沒有殺戳。所以我認為需求的罪過大於殺戮的罪過。

所以,我個人認為,殺戮是因吃而引起,如果沒有人吃了,也就沒有了殺戮。所以,吃肉的人的罪過大於屠夫的罪過。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如果某個宗教把吃也算一種罪過的話,你要考慮一下,你信的教是不是邪教。



黃山圈


屠夫和吃肉的都沒有罪過,各取所需。屠夫要養家餬口,吃肉的要飽口福,這很正常。曾經我幾個月沒吃肉,只吃素,走路都走不動,渾身一點勁都沒有,後來我又吃肉了。在動物的世界裡,弱肉強食,難道動物也有罪過?想吃肉的就吃肉,不想吃肉的就不吃,只要不是國家規定的保護動物,你都可以吃。人活在世上,就短短的幾十年,何必想的太多!只要沒做犯法的事,該吃的吃,該喝的喝,該幹嘛就幹嘛。很多事不要去想,想多了頭痛,想清楚了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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