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是包辦婚姻,為何胡適妻子和魯迅妻子卻有不一樣的結局?

鄭日安


題主這個問題問得很有水平,我也曾為此感到不解過。

把胡適和魯迅的婚姻進行比較,確實有一定的可比性。

首先,魯迅生於1881年,胡適生於1891年,魯迅和胡適可以算為同時代人;

其次,胡適是中國著名的思想家、文學家、哲學家,魯迅是中國現代偉大的無產階級文學家、思想家和革命家,兩個人的作品和思想都具有時代意義;

魯迅的祖父周福清是清朝的官員,胡適的父親胡傳曾在廣東、河南、江蘇、臺灣等處充任幕僚或地方官佐,兩個人的出身均非平民。

最重要的是,兩個人的婚姻都是包辦婚姻,魯迅的妻子朱安,胡適的妻子江冬秀都是由家人包辦而迎娶的,然而,江冬秀和朱安卻獲得了完全不一樣的一生。

我們不禁要問,這到底是為什麼?

1、魯迅的性格較胡適更為倔強

魯迅與朱安有了婚約後,魯迅仍一直在日本讀書。

他知道未來媳婦的情況後,曾要求讓朱安放腳,讓朱安去學堂唸書——魯迅還是有心準備接受這個他並不認識的女子的。

然而,在日本被母親騙回老家完婚後,魯迅一眼看到了那個從花轎中露出來的小腳,他便決定放棄這門婚姻,沒有跟文盲的小腳的朱安圓房。

然而,朱安卻安心以大先生的夫人的名義永遠留了下來,照顧了周家一輩子。

誠然,魯迅的所作所為是他對封建禮教的反抗。

可是,魯迅雖然反抗了自己被包辦的婚姻,最後也真正獲得了與其他女性的愛情,但魯迅的反抗只表現在對朱安的絕情上,卻沒有真正為朱安著想。

他原本可以一早就拒絕這次婚姻,或者以後跟朱安離婚為其找一個能夠與之踏踏實實過日子的男人。

可是,那個可以“俯首甘為孺子牛”的鬥士,卻永遠地辜負了這個為他付出一輩子的小女人。

而胡適在家人為其包辦的婚姻中,一開始就沒有進行過任何反抗,也就是說,雖然江冬秀當時的文化水平也不高,但胡適能夠接受江冬秀成為他的妻子,這就為江冬秀以後的幸福作了很好的鋪墊,兩個人的婚姻幸福有了很大的可能性。

2、朱安忍耐懦弱,而江冬秀則自信潑辣

朱安一開始就沒有被魯迅接受認可,朱安把“大先生”(她對魯迅的尊稱)對她的憎惡歸因於自己的小腳(結婚那天她特地穿了一雙大好幾碼的繡花鞋討好魯迅卻弄巧成拙)和沒文化。

她對“大先生”一直懷著一種崇敬之情,所以,即便她受盡了委屈,即便她付出了一切,她仍無怨無悔。

她讓自己卑微到塵埃裡,對自己的不幸的婚姻毫不反抗,她覺得她嫁給了周家,就永遠是周家的人,她的一切就任由魯迅的安排。

朱安太安於現狀,沒有為自己的幸福作出一丁點的爭取,她只會妥協和接受,從不知道一個女人是可以和命運抗爭的。

所以,魯迅雖然在文學上成就斐然,令人欽佩,然而這樁有實無名的婚姻以及朱安的不幸,也一定成為魯迅人生中永遠的遺憾。

而江冬秀則不一樣。她是自信的,而且,她也敢於為自己的婚姻幸福作抗爭。

先來看看江冬秀的自信:

江、胡兩家訂了婚約之後,胡適就先後到上海、美國求學去了。

十多年他們還沒結婚。家鄉謠言四起;說胡適在美國已經和一個外國女孩結婚了。

可是,江冬秀不但沒有因此而過於擔憂,還做了放大纏足的嘗試。

她的放足的行動,後來還得到了胡適的讚賞和鼓勵。

胡適曾經在一篇文字(不記得文章的題目了)中說過,“我和妻子是先結婚後戀愛”。

胡適在很多文章中說他“懼內”,並且各種解釋“懼內”的好處,江冬秀若沒有兩把刷子,沒有那份胡太太的勇氣,胡適怎麼可能會“懼內”呢?

所以,江冬秀的這份自信應該也有一部分來自於胡適對她的接受。

再來看看她的潑辣勁:

在美國時,一次胡適外出.江冬秀一人在家,一個彪形大漢破窗而入,江冬秀下意識地把公寓大門打開,反身對那盜賊大叫一聲:""GO""!

那賊看了她那雙毫無懼色的眼神,竟被嚇住而真的""GO""了。

北大教授梁宗岱成名之後,要同他的妻子離婚,梁妻忠厚懦弱不抗拒。江冬秀挺身而出,為她打抱不平。

江冬秀不僅將梁妻接到自己家中,給她助威壯膽,鬧到法院打官司時,江冬秀還親自到法庭代她辯護,結果使梁宗岱敗訴。

胡適也曾與其他女子交好,也提出過離婚,但江冬秀卻敢於與胡適吵鬧,爭取自己作為胡太太的權力。

所以,江冬秀的幸福很大部分來自於自己對婚姻的努力和爭取。

雖然同是包辦婚姻,但胡適選擇了接受,魯迅選擇了終身抗拒,我們不知道如果江冬秀遇到的是魯迅的抗拒會怎樣,而朱安要是遇到了胡適的接受命運又將如何。

從這兩樁婚姻上,我認為,一個女人的幸福,即便在過去女性地位較低的情況下,也是不能完全寄希望於依靠男人的。

在現代社會,婚姻中的女人更應該學習江冬秀的自信果敢,決不能做隱忍懦弱的朱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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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書共讀


我想說的是,一方面看臉,一方面看脾氣秉性。婚姻裡的兩個人在某種方面和敵我雙方是有一點類似的,不是東風壓倒西風,就是西風壓倒東風。



胡適妻子江冬秀和胡適白頭到老,但魯迅妻子朱安卻一輩子只有夫妻之命,被白白耽誤一生,難道胡適在私德上比魯迅好嗎?我想說不是的,從外貌上說,江冬秀年輕時尚算清秀,至少胡適接受起來並不困難。而朱安卻尤其矮小瑟縮,連周作人都認為,把朱安介紹到他們家,他們上當受騙了,介紹人非常過分。魯迅先生在新婚之夜痛哭失聲,把臉埋在新做的靛藍被子裡,早上起床臉都染藍了。

從性格上說,江冬秀強勢,一方面可以照顧胡適生活,一方面脾氣火爆,幾次下來,胡博士收拾的服服帖帖。胡適曾邀請一位外國留學的女士在家中居住,僅僅是這位女士和胡適講話用英語,江冬秀聽不懂,就疑心他們揹著她說情話,然後進一步動手趕人。胡博士在另一段緋聞中,江冬秀直接動了菜刀,胡博士曾提出離婚,但江冬秀說要殺死兩個兒子洩憤,這樣的殺氣騰騰自然讓文人出身的胡博士不敢輕舉妄動。

朱安情況不同,她一味侍奉公婆,一味討好,在得知魯迅先生和許廣平的戀情之後,她說,自己以前是一隻蝸牛,一步一步總有讓大先生打開心扉的一天,但現在沒有指望了。她不爭不搶,沒有存在感,誰都能欺負她,一直到死,她也只是希望魯迅和許廣平的兒子海嬰能在清明時給她墳前送一碗水飯。這樣的性格怎麼能不被踐踏呢?

民國時期,張幼儀在懷孕期間還被徐志摩提離婚,其實,她的性格問題和朱安類似,一味服從只有被人嫌棄,畢竟和平不是靠忍讓得到的,而是靠戰爭得到的。這條原則放在今天也是有效的。


光明大先生


民國兩段著名婚姻——胡適與江冬秀、魯迅與朱安——男女主角有太多的相似,婚姻卻有不同的結局。

胡適,出生於江南,父親早逝,新文化運動主將;由母親做主娶小腳、不識字舊式女子江冬秀為妻;留學美國;胡適為人寬厚,很“溫潤如玉”,他不像魯迅那樣尖刻,不像徐志摩那樣多情,不像郭沫 若那樣勢利。

魯迅,出生於江南,父親早逝,新文化運動主將;由母親做主娶小腳、不識字舊式女子朱安為妻;留學日本;魯迅似乎有著與生俱來的痛苦與深刻,他有著一種倔強,他在雜文《死》中寫道“讓他們怨恨去,我也一個都不寬恕。”他可不“溫潤如玉”。

江冬秀,出生於當地的名門望族。她性格可是強悍。胡適不是沒有過掙脫出舊式婚姻的努力。據說,胡適提出離婚的時候,江冬秀是動刀的。她堅決捍衛自己的婚姻。據說,當有女學生來到她家和她說自己是如何如何愛上胡適,她陪人家聊天、表示同情、並給予安慰。她雖然不識字,但性格上是獨立而堅定的。

朱安,標準舊式女子,她溫順,強烈的依附性格。她形容自己的一隻蝸牛,“從牆底一點點往上爬,爬的雖慢,但總有一天會爬到牆頂的”。她在魯迅面前自卑、仰視,但堅定地認定自己是周家的媳婦。

胡適,並不是沒有想過擺脫舊式婚姻,他有過幾段刻骨銘心的愛情。只是因為對母親的孝順,以及江冬秀性格的強悍而知難而退。

很多人指責魯迅家有朱安,卻和許廣平有了孩子。但在那個時代,他應該怎麼做呢?朱安是母親強加給他的,“她是母親的媳婦”。對於母親的孝順和朱安離開周家沒有生存能力的現實,他不能休棄朱安。給她一個孩子?沒有愛的性就道德嗎?那種事可以辦,但“提上褲子就說沒感情”的男子不是渣?魯迅思想上是一個反抗者,但行動上他不是。他在《我們現在怎樣做父親》中寫道:自己揹著因襲的重擔,肩住了黑暗的閘門,放他們到寬闊光明的地方去。他自己是扛住黑暗的閘門,而不是殺出去。在遇到許廣平之前,他恪守了自己的堅持。愛情來了,是擋也擋不住的。三個人一同陪葬?還是爭取自己的幸福?沒有對錯。他只要做了自己就好。

托爾斯泰說"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同"。不幸的家庭自然各有各的不同,但幸福的家庭也走過不同的道路。



工科老女的留言菲語


在民國這個封閉與開放交替的時代,能夠稱得上人物的實在是太多了。那時的文人大多出自富庶之家,家裡一般都給包辦婚姻,很多人儘管心裡不願意,但怕家裡斷了經濟來源,無法繼續學業,只好勉強成婚,等自己有了事業再做打算,即使沒有離婚,也會讓包辦婚姻的妻子在鄉下伺候自己的父母,而自己則在城裡再娶嬌妻。


人們常說,婚姻幸福就是要遇到旗鼓相當的對手。一般人遇到不如自己的難免會看輕對方,甚至居高臨下或者耿耿於懷。

胡適先生可是非同一般的大才子!他是中國現代著名學者、詩人、歷史家、文學家、哲學家,由於提倡文學革命,而成為新文化運動的領袖之一,1939年還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提名。


在他13歲那年,由母親做主,與旌德縣江村的姑娘江冬秀訂了婚。一個是留學美國、學貫中西的才子,一個是蝸鄉居下、不識字、裹著小腳的村姑,兩人的不般配一目瞭然。但是,他們到底還是結為百年之好,並且做到了白頭偕老。胡適內心深處對這樁婚姻是不滿意的,不過,多年後在好友高夢旦面前,卻說自己很滿意這樣的舊式婚姻,並且認為,自己的婚姻是一樁很討便宜的事,可見他對妻子在婚後的付出還是很感激的。


可同樣是遭遇包辦婚姻的魯迅,卻一直堅守著自己的陣地,一輩子不碰朱安,躲著朱安,雖然沒有和朱安離婚,養了她一輩子,但是卻沒有給她當妻子和母親的機會,直言那只是母親送給自己的禮物。魯迅為何對朱安這般冷酷無情呢,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兩人之間從未享受過閨房之樂也是其中重要的原因之一。

為什麼同樣是包辦婚姻,胡適的妻子和魯迅的妻子有著天壤之別的結局?有人說,是江冬秀長得比朱安漂亮,比她性格彪悍,讓胡適惹不起。話雖如此,江冬秀可是被愛情滋潤過的女子,自然看起來珠圓玉潤。而朱安一生活在孤獨寂寞之中,沒有天倫之樂,象個傭人一樣伺候著婆婆,看起來一臉的苦相。


應該說這樣的結局與她的容貌關係不大,而是和她丈夫的性格關係很大。魯迅的性格很倔強很激進,他反封建,反對包辦婚姻,所以對包辦婚姻的妻子毫無好感,絕對不能接受她。魯迅雖然一生沒有離婚,但朱安的結局還不如那些生了孩子又離婚的髮妻,最少她們還有孩子作個依靠。朱安沒有儘管過人的才貌,但如果遇到的是像胡適那種性格的丈夫,或許能安穩度過一生,當上真正的妻子和母親。


當然,這也不能全怨魯迅,只能說是時代的悲劇了。但胡適的結髮妻江冬秀實在是一個幸運的女人,在新舊時代交替下,不但沒有成為悲劇,還在包辦婚姻裡嫁給了一個英俊的大文豪,度過了幸福的一生。正如唐德剛所說,江冬秀是“中國傳統的農業社會里,‘三從四德’的婚姻制度中,最後的一位‘福人’!”

胡適先生性格開朗豁達,寬宏大量,待人溫和,他能體諒到包辦婚姻妻子的苦處,能設身處地為江冬秀著想,所以和包辦婚姻的妻子作了一對好夫妻,生了三個孩子,直到白頭到老。


在與好友高夢旦的談話中他曾說:“許多舊人都恭維我不背舊婚約,是一件最可佩服的事!其實是社會上對於此事的過分讚許……我是不怕人罵的,我也不曾求人讚許,我不過行吾心之所安罷了……”而在一眾民國文人之中,胡適的這個“吾心之所安”顯得多麼的難得,放到現在那也是超級的暖男啊!


這讓我不禁想道:婚姻是什麼呢?我是享譽世界的大才子,你是不識字的鄉下小腳女,可是當我們結為夫妻,我一定會給你尊重與體面,給你溫情和愛意,給你信任與體諒,給你一世的安穩與幸福。


胡適先生不愧為“新文化中舊道德的楷模,舊倫理中新思想的代表”,為這樣的先生點贊!


高春鴻老師


剛剛在網上搜了一下胡適和魯迅兩個人的婚姻,雖說兩個人都是封建包辦,但結局卻大相徑庭,我總的感受就是:真為魯迅的妻子朱安惋惜,真是應了魯迅自己說的那句“她是我母親的太太,不是我的太太”。朱安名義上是魯迅的妻子,實則卻是她婆婆的僕人!

題主問為何會出現兩種不同的結局?感情之事歷來是“清官難斷家務事”,總體來說,胡適之所以沒能擺脫舊的婚姻,而魯迅卻能做到,原因有三:一是胡適和魯訊自身的性格。他們同樣都是“五四”新文化的領導者,但以後二人的態度卻決然相反,胡適倡導改良,反對暴力;魯迅可就要急進得多了。所以一個緊跟蔣介石去了臺灣,一個同情共產黨,被贊為“革命家”。

二是各自配偶的因素。胡適的妻子江冬秀是名門望族之後,是千金大小姐。她和胡適1917年12月完婚,胡適直到1923年7月才提出離婚,這時他們已經有了兩個兒子了,“母憑子貴”,正是因為這點,江冬秀才可以以殺死兩個兒子相威脅。朱安卻不同,他們兩人從結婚開始就一直都沒同過房,魯迅打從一開始就十分的討厭她。

三是婆婆的支持度不一樣。朱安因為沒有生孩子,在舊社會“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婆婆肯定是不喜歡的。相反,許廣平為魯迅生了一個兒子,可想而知,婆婆們的想法了。

還是那句話,“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喜劇也好,悲劇也罷,畢竟都是舊社會制度造成的,但願朱安這樣的悲劇不再發生!






詩畫人生相約篁嶺


魯迅當晚是哭了一夜,母親送人參果,供著。朱安小家碧玉,不放腳不讀書,去無可去,一心侍母,等回心轉意。無可奈何花落去。當大夫人,勸魯迅納妾,不孝有三 無後為大。

魯迅不納妾,教學生師生戀日久生情,許廣平,許羨蘇雙追魯迅,一個近朱安優柔寡斷,良心不安,一個遠朱安決絕勇敢,不記名份。有愛情傾心相許,小烏兔,孺子牛五口相安。

胡適當晚,不吃白不吃,樂著,帽兒光光作新郎。江東秀承甘露生兒,後來胡適師生戀鬧離婚,江古秀握刀不拼命,只和兒子俱死相抗,血賤五步。家破人亡之機:胡適投降。從此妥協樂得休耕江東秀作徐帆祖母只管錢不管人,外面彩旗飄飄,裡面紅旗不倒。也相安無事。

魯迅供品聖潔,寒冬薄被,受盡委屈,教書育人,專心為文,所向披靡,戰績輝煌,阿Q千古。

胡適身心快樂,做學問,授弟子,群星璀璨,著作等身。也亞崑崙。


周宗明217


胡適和魯迅是現代中國思想文化界重要的兩個人物。他們的婚姻都是包辦婚姻。魯迅與夫人朱安一生只有夫妻之名,並無夫妻之實,魯迅結婚很多年之後,與許廣平先生同居,並生下兒子周海嬰。胡適也是舊式婚姻,婚姻其間,胡適也有過異姓知已,並與之產生了愛情,一度想過離婚,可是,最後,胡適還是與夫人江冬秀白頭到老。為什麼同是封建包辦婚姻,會有這樣不同的結局?個人覺得,有句俗話說的很好,性格決定命運。他們之所以有不同的結局,是與婚姻當事方四個人的性格決定的。

這兩對婚姻中,共有四個人,他們是魯迅與朱安,胡適與江冬秀。我們先說說魯迅和胡適。

魯迅是個什麼樣的人,我們借用一下毛主席的評價就行了:“魯迅是中國文化革命的主將,他不但是 偉大的文學家,而且是偉大的思想家和偉大的革命家。魯迅的骨頭是最硬的,他沒有絲 毫的奴顏和媚骨,這是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最可寶貴的性格。魯迅是在文化戰線上,代 表全民族的大多數,向著敵人衝鋒陷陣的最正確、最勇敢、最堅決、最忠實、最熱忱的 空前的民族英雄。魯迅的方向,就是中華民族新文化的方向。”我個人對魯迅的理解是,他除了文學家、思想家、革命家之外,他給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戰士的形象。戰士的性格就是看準了方向,便勇敢戰鬥,決不投降,決不妥協。魯迅在婚姻與愛情中,也保持了這樣的原則和方針。

在從封建社會進入到現代社會的交叉點上,婚姻制度也在從舊向新轉變。對於舊婚姻,魯迅是反對的。但是,反對是有具體內容的。反對的是包辦的,沒有感情的婚姻。並非所有舊式婚姻都沒有感情。有許多也是兩情相悅的。但是,魯迅與朱安的婚姻,就是沒有感情的婚姻。當然,感情也是可以培養的,但是,朱安無論在思想境界與為人性格上,都與魯迅存在著巨大的差異。所以,魯迅對這婚姻是反抗的,不承認的。

有人說,魯迅耽誤了朱安的一生。假如魯迅能夠和朱安生個孩子,可能朱安的一生就會幸福的多。再或者,既然不喜歡,那就離婚,不要耽誤人家。這種說法恰恰是不瞭解魯迅。把魯迅當成胡適了。魯迅不離婚,可以看作是魯迅對封建婚姻反抗的不徹底。但同時,也可以看出魯迅的悲天憫人之情。不與朱安同房,是魯迅對自己情感的尊重,既然不愛,又怎麼在一起?至於說離婚,如果朱安提出離婚的話,魯迅一定是萬分感激她。可是,朱安不可能離婚。所以,魯迅寧肯自己揹負著沉重的十字架,也不願意輕易剝奪朱安魯迅夫人的名號,正是魯迅的偉大之處。沒有犧牲自我的精神是做不到的。

朱安性格是一種溫和的懦弱的個性。她沒有強烈的自我意識,也沒有強烈的反抗精神。依附於魯迅,大概是她生存下去的唯一方式。所以,她能做的只有忍耐。有材料證明,魯迅與曾想過與她溝通,無奈差距實在是太大。無法解決。他們的結局也只能是那樣了。

朱安

胡適的性格與魯迅是決不相同的。他是一個非常實用主義的人。恰好他也是實用主義大師杜威的弟子。他雖然做事也有自己的原則,但在生活中,他就少了魯迅那樣的決絕,多了些變通。胡適去世之後,老蔣給他寫的輓聯是:“舊倫理中新思想的師表,新文化中舊道德的楷模”,這兩句話做為他的蓋棺之論,可謂恰當。胡適這個人本身就是新中有舊,舊中有新的人物。在婚姻中的表現,也與這個評價完全相符。

胡適也是包辦婚姻,但與魯迅不同的是,他在結婚的時候,是沒有抗拒的。與江冬秀結婚之後,生活還不錯,平淡淡的,生兒育女的。當時這樣的婚姻是佔大多數的。但是,江冬秀也就是個平凡普通的婦女。與胡適真正能夠有思想上深刻的交流,是不可能的。胡適的戀人曹誠英就不一樣了,她是受過高等教育的現代女性。與胡適當然會有思想上深刻的交流。按徐志摩的話來說,是“靈魂中唯一之愛人”。

曹誠英

胡適遇到這樣的愛人,想到離婚,可以說是理所當然的。但我們不得不說的一點是,胡適的出軌,用反抗封建婚姻的藉口來解釋的話,當然是解釋的通的。徐志摩都能解釋的通,何況胡適呢?但胡適與魯迅的情況就沒有可比性了。魯迅與許廣平的出軌,是情感的出軌,甚至不能說是出軌,因為婚姻的權利,在母親的手裡,魯迅不去母親的手裡爭,但情感是自己的,誰也拿不走。給許廣平,是誰也管不住的。魯迅的原則很清楚。朱安是夫人,許廣平是愛人。夫人拿走的是社會地位,愛人拿走的是自己的情感。理想的狀態是二者的統一。可是,婚姻的權利不在自己的手上,而情感在自己的手上,他只能把自己有的東西給自己愛的人。這是魯迅。

胡適當然不存在這樣的糾結,他和江冬秀過夫妻生活的時候,如果說不愛,就算全世界都相信,起碼江冬秀不信。一個樸素的問題是,既然不愛我,為什麼要和我生孩子?

胡適與江冬秀的結局,決定權在江冬秀,而不是胡適。江冬秀雖然是個平凡的家庭婦女,據說為人處世很不錯,大方得體,做為夫人,在那個年代,也不丟胡適的臉。關鍵一點還在於,她對維護自己婚姻家庭的堅定態度。這種態度本身也表明,江冬秀在人格上,是高於朱安的。當胡適提出離婚的時候。江冬秀對他說,既然你不想要這個家了,那麼它也就沒意思了,如果你要離婚,我就把孩子們殺死,然後自殺。

江冬秀是否真會做到這一步,誰也不知道,但這樣決絕的態度,一下子把胡適嚇住了。畢竟胡適也不是十惡不赦的壞蛋。就算他知道江冬秀是嚇唬他,可是,萬一真的釀成悲劇呢?於是,在與曹誠英的關係上,胡適自動退出了。曹誠英也再沒有嫁人。

在處理婚姻問題上,胡適和魯迅還真有點相同的地方。也就是婚姻關係維持與否的決定權都不在他們身上。而掌握在他們的夫人身上。不同之處在於,胡適是爭之不得;而魯迅是不忍為之。原因雖然不同,婚姻保持住了結果也是一樣的。只是婚姻的內容又不一樣。胡適的婚姻就是一樁平凡的普通婚姻。而魯迅的婚姻,卻不免讓人唏噓,但在唏噓之餘,你無法批評誰是誰非。但對魯迅的悲憫情懷。我會永遠報以深深的敬意。

問題大概說完了。現在,好多人為朱安不值,有些人對魯迅頗有微詞。但我覺得,朱安嫁給魯迅,或許在婚姻生活中,是不幸的。但是,在那個生存困難的年代裡,她能借著魯迅夫人的名頭活到69歲。也是不錯的。魯迅自己不才剛剛活過五十嗎?在那個年代,對朱安來說,生存和婚姻,大概比愛情要重要的多。


七月流火140400643



民國時代是一個旗幟鮮明反封建思想的時代,其中一項最顯著的一件事情就是反對封建包辦婚姻,無數熱血青年,拋棄舊家族的束縛,用自由戀愛的方式,捍衛自己的信仰,那個時代進步青年都以自由戀愛為榮,與包辦婚姻離婚,也成了那個時代顯著的特色。

可歷史就是這麼愛開玩笑,民國啟蒙運動,一左一右公認的領袖人物,魯迅和胡適,最終都沒有離婚,一直都是封建包辦婚姻,這不得不說是一個特殊現象,但胡魯二人卻又各不相同。

簡單來講,胡適和魯迅最終都找到了幸福,只不過方式不一樣,魯迅是徹底不理會原配,名義上是夫妻,卻只當做是一個擺設,後來遇到許廣平也過上了幸福生活。

胡適是不斷改造妻子,從最初的一直想離婚,到江冬秀強悍無比死活不離,胡適選擇的道路是忍讓,然後不斷送妻子去讀書學習,一點點改造妻子,最後也慢慢過上了還算安逸的生活。

民國是多變的,有時候人的命運自己也無法決定,幸福的家庭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我們能做的就是珍惜眼前的幸福生活,因為大浪襲來的時候,幾乎沒有人可以倖免。


昭烈名臣


同人尚且不同命,更何況朱安和江冬秀是完全不同的兩個人。

魯迅和胡適都是新文化的旗手,兩人身上有很多相似之處,但也區別明顯。

(魯迅照片)


魯迅家道中落較早,所以過早地需要他懂事,需要他去承擔起照顧家庭的重任。而且魯迅在這一點上,非常傳統,所以他既要承擔外部對整個大家庭的壓力,同時還要承受來自家庭的內部壓力。很多大家族的長子都會感同身受,那是一種多麼的不易。所以魯迅養成了那種堅毅並且嫉惡如仇的性格。



(朱安照片,很抱歉他倆沒有合影)

而朱安是一個逆來順受的女人,非常傳統。用魯迅的話說,就是被封建禮教迫害的那種人。魯迅死後,朱安說自己也是大先生的遺產。所以有這句話註解,朱安就這輩子註定就是一場悲劇了。

所以洞房花燭夜的第二天,朱安就在魯老太太的房間裡支了張床,之後魯迅再沒有和朱安單獨相處過。

很難想象洞房花燭夜發生了什麼,現在最主流的看法是,朱安的那雙小腳嚇著魯迅了。魯迅完全不能接受那又長又臭的裹腳布。但對於小腳,辜鴻銘的那種喜歡,簡直讓人感覺變態。但是魯迅生前對朱安,還是極盡贍養之誼的,這也是魯迅私德不為人所詬病的地方。



(胡適和江冬秀照片)

而胡適之則完全不同。胡適之家境好,人聰明,純讀書出身,年輕時亦風流好耍。然而性格上卻並不堅毅。拖沓、綿軟,逃避,是胡適性格的主流。並且胡適較早地接受了美式教育,這讓他的思維習慣也更西式。

胡適娶江冬秀同樣是媒妁之言,父母之命,江家是旌德的望族。兩老太太在胡適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就把這個婚姻敲定了。

被逼訂婚後,胡適躲了十多年,硬是沒躲過去。從這裡也可以看出胡適處理事情,拖沓綿軟,想凡事想糊弄過去拉倒。但他遇到了江冬秀。江冬秀不是沒文化 ,人家讀過私塾,而且比起朱安有見識,有手段。

一句”生世胡家人,死是胡家鬼”。把老太太感動得熱淚盈眶。所以逼婚,胡適更是勢單力孤了。胡適被逼於1917年回家結婚,結完婚就溜回北京了(還是躲避,逃跑)。結果次年江冬秀打起包袱就跑到北京去找胡適。




(江冬秀和孩子們)

其實說到女權主義,別看江冬秀裹著小腳。但是絕對巾幗不讓鬚眉,她把自己打扮出一副潑辣性格,狠抓胡適的弱點,專門下功夫整治。胡適愛名,愛面子,愛保持他那作國人導師的聖人形象。所以你有任何動靜,我就去鬧,鬧得人仰馬翻鬧得雞飛狗跳。雖然手段很惡劣,但是效果非常明顯,胡適竟不敢離婚,也不敢外遇,連正常文化圈子喝花酒,到後來都恐避之而不及。因為江冬秀動不動就會說,掐死孩子和他同歸於盡。


家裡有妻若此,實在是太嚇人了。



(晚年江冬秀和胡適,此圖來自網絡,侵刪)

很難說江冬秀的婚姻是不是也和朱安一樣是個悲劇。但是女人在婚姻生活上自私一點的下場,總歸是要好過那種“無私”的。

江冬秀畢竟有了兩個孩子和一個穩定的家庭,雖然那個弱雞丈夫經常是人在家,心在外。而朱安最終卻什麼都沒撈著,既無正常的家庭生活,也無子嗣,臨死前最大的願望是抱一抱海嬰,終究也沒有能夠實現。


炒米視角


1.胡與周作為同時代的兩個大文人,有很多相同之處,比如:才學方面,二人都是當時的頂尖人物(當然,周更長於文學,胡更長於學術;周之才勝於胡,胡之學勝於周)。機遇方面,都趕上民族救亡的關鍵轉折點,二人都成為了新文化運動的領軍人物,一個是中國新文學的泰斗,一個是中國現代哲學的鼻祖。影響方面,在大陸,周是神一樣的存在。在臺灣,胡也是文化界的至尊。

2.胡與周也有明顯的不同,比如:性格方面,胡溫和、中庸、妥協,周尖銳、深刻、執著。人際方面,胡長袖善舞,當了校長,甚至成了總統候選人;周相對內斂,主要生活狀態是寫文章,有一群文學青年追隨。

3.從婚姻的角度看,二人都是最堅決的包辦婚姻的反對者,同時又是都包辦婚姻的當事人。周敢反對一切封建制度,但不敢反對母親。所以他與朱安女士有了一輩子有名無實的婚姻,最後以師生戀的方式與許廣平同居,並有愛情結晶。朱安是一個沒文化、小腳、性格儒弱、中等人家出身的舊式女性,她甘於命運的安排,一生忠於並沒有給她帶來幸福的大先生。而胡也想嘗試自由戀愛私婚姻的甜密,同時其社會地位也具備實現的條件,但一方面是其性格軟弱和對社會輿論的顧忌,另一方面是出身大家閨秀的原配江冬秀,雖然沒文化、小腳,但有見識且性格強悍,於是胡與江幸福地走完一生。甚至胡常常歌頌自己的包辦婚姻。也許一句話吧,不管什麼人,性格即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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