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贩子抓到就俩字:枪毙,你赞成吗?

美好的八十年代1


我作为一名普通的公民非常赞成,这也是为国为民除害,是一件好事。

人贩子留着也是祸害,他们藐视法律,践踏人权,没有人性,理应枪毙或者死刑。

可是我国的法律方面是比较重视人道主义的,真正的执行死刑的很少,让他们更加的肆意妄为,只要是理性一点的人贩子,相比于死刑和金钱的利益还是会比较重视生命的,贩卖人口也是赚钱,也是为了生存,所以就是打击力和各方面对他们的规范不是很严厉,还是有很多人抱着侥幸心理作案,这是一本万利的事情,搞一把可以赚的很多。

我的主观意见是坚决同意死刑的,但是法律就是法律,民愤就是民愤,国家还是对这些人贩子或者犯罪分子还是抱着回头是岸的,能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希望这些人好好珍惜,大部分的人一犯再犯,罪上加罪,必须死刑,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已经没有回头,良心发现了。

国民对人贩子都是比较痛恨的,不同于别的犯罪形式,这是最恶劣的行为,世界上本来最重要的就是生命,把生命都视作无物的话,就已经不具备身为人的最基本的人性,死罪可能就是他们他们最好的归宿。

我们不是平白无故的对人贩子很痛恨,相信身为人父,人母的家人的都会感同身受的,那种感觉非常的残忍,不同于钱,或者物质的犯罪。

必须重邢或者枪毙。


凡事得之淡然失之坦然


全国人民呼吁人大立法,凡是人贩子一律死刑,立即执行



芦苇蒲草


不赞成!肯定不赞成!人贩子拐卖孩子并没有直接弄死,而是卖掉或把孩子弄残去乞讨。所以,我认为,抓到人贩子后,应该让他们去感同身受,把孩子们的痛苦都试个遍,然后再枪毙。刚逮住就枪毙,太便宜他们了,同意的点赞加关注,老铁666


未成年的乐乐


拐卖儿童罪必须判死刑,最好是逮到就直接枪毙!!!

我认为非常合理,也是完全符合人民意愿的!

判刑的轻重应该依据对受害者造成的伤害程度决定怎样量刑!!!

拐卖儿童者无疑对受害家庭造成了巨大的精神伤害,同时也对社会造成了巨大的影响!法律量刑过轻会导致伤害大量发生。

可怜天下父母心,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然而每一年,都有孩子被人贩子拐走,父母撕心裂肺的哭声,根本改变不了人贩子那颗己经黑透了的心。

一家人的希望,瞬间破灭!!!一个孩子的未来,成为泡影!!!更可恶的是人贩子往往虐待儿童!甚至致伤致残!!!

这种毫无人性的行为,理当判处死刑!

有些罪,是犯不得的,拐卖儿童者已失去作人最其码的良知!实在罪不可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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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啸九天令


如果抓住人贩子,最好是马上判死刑,人贩子都是没有人性的恶魔,枪毙人贩子是为民除害。人贩子做的事情就是恶魔做的事情,惨害儿童和好人的人贩子,枪毙一百回都不怨。


小财神博士688


人贩子的下场就是这样!



戏缘女王


“叔叔,求你别用硫酸了,还是用刀子割”

村郎曾经看过一篇关于人贩子虐待儿童的事情,说是人贩子偷到小孩后,会下黑手把小孩用各种方法弄残,然后让他们去乞讨要钱。那篇报道里说,一个人贩子用刀子划伤一个小女孩的身体,然后嫌刀子划的不够狠,就用硫酸烧这个小女孩。小女孩难忍硫酸带来的剧痛,哀求着对人贩子说:“叔叔,求你别用硫酸了,还是用刀子割吧”。

人贩子抓到就俩字:枪毙,你赞成吗?

看到这个问题,心里很沉重也很激愤,村郎就再讲个亲身经历过的事情吧。记得以前家乡过庙会的时候,山上每次都会出现一帮奇奇怪怪的孩子,令人非常揪心,这是为什么呢?因为这些孩子没有一个是健全的!他们都是残疾的孩子,有的没有胳膊;有的没有双腿;有的失去双眼;有的脖子脚弯到脖子上面;有的肚皮贴着腿;有的脸上头上全是烫伤……总之,看了让人不禁心里宛如刀割。

人贩子抓到就俩字:枪毙,你赞成吗?

村郎记得很清楚,当时村郎正在山口,四辆白色的面包车开到山脚,然后几个黑衣带墨镜的男子和三四个妇女,从车上把那些残疾的小孩粗暴的弄到山口,然后每隔一个距离放一个残疾的小孩,在旁边再放几个放钱的盆加立一块牌子,牌子上面写的是“小孩残疾,希望爱心人士捐款救救我家小孩”。那些小孩一个个神情麻木,看的令人感到十分揪心。后来村郎才知道,是那些车上下来的大人下的黑手,把小孩的身体故意弄残,然后把这些小孩当作乞讨敛财的工具。

人贩子抓到就俩字:枪毙,你赞成吗?

人贩子抓到就俩字:枪毙,你赞成吗?我不赞成!从我个人角度来看,如果抓住人贩子就枪毙,对于那些被人贩子祸害过的孩子、妇女以及孩子的亲生父母们太不公平了!枪声一响,毫无痛苦,这是不是太便宜他们呢?我个人希望,人贩子被抓住后,他是怎么对待孩子的,我们就加倍用在他身上!然而,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唉。


村郎三农馆


赞成!一万个赞成!杀了剐了都赞成!没有人性的人贩子杀害的都是些刚出生和几岁的孩子,他们刚刚来到这个世界,有的自己的爹娘还没有背熟,就被人贩子给偷去毁祸了。把他们都毁祸的没有了人形,改变了他们一生的命运。毁掉了他们的父母、老人,毁掉了他们的家,这个家从此就没有了希望和寄托,痛不欲生。这样的家庭毁掉了千千万万个,这些人贩子已经没有了任何做人的基本条件,他们必须死!不能再留到人世间继续祸害人了!


心心相印36169


完全赞同。

我们应该像菲律宾总统杜特尔特雷霆禁毒一样,抓到人贩子即可当场击毙,还能领取政府奖金。

要像俄罗斯总统普京的那句:“我们将到处追捕人贩子,在机场就追到机场,在厕所就追到厕所,然后把他们溺毙在马桶里。原不原谅人贩子是上帝的事,我们只是把他们送给上帝。”

人贩子,这一代表社会最阴暗最无耻最恶毒最该千刀万剐的毒瘤蛀虫,给那些千家万户本该和谐幸福的家庭带去妻离子散的飞来横祸,所作的恶罄竹难书不计其数,是所有犯罪行为里面最泯灭人性的禽兽行为。最为可耻可恨。

所以若抓到人贩子,我们应该人人喊打人人可打,再让政府一枪毙命。大快人心。



易知秋


赞成!举双手双脚赞成!假如国家立法将人贩子和贪污两种犯罪!一经查实。立即枪决的话!估计这两种犯罪会越来越少!对于百姓深恶痛绝的犯罪!个人觉得应该重典治理!对魔鬼的纵容就是对百姓的屠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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