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販子抓到就倆字:槍斃,你贊成嗎?

美好的八十年代1


我作為一名普通的公民非常贊成,這也是為國為民除害,是一件好事。

人販子留著也是禍害,他們藐視法律,踐踏人權,沒有人性,理應槍斃或者死刑。

可是我國的法律方面是比較重視人道主義的,真正的執行死刑的很少,讓他們更加的肆意妄為,只要是理性一點的人販子,相比於死刑和金錢的利益還是會比較重視生命的,販賣人口也是賺錢,也是為了生存,所以就是打擊力和各方面對他們的規範不是很嚴厲,還是有很多人抱著僥倖心理作案,這是一本萬利的事情,搞一把可以賺的很多。

我的主觀意見是堅決同意死刑的,但是法律就是法律,民憤就是民憤,國家還是對這些人販子或者犯罪分子還是抱著回頭是岸的,能改過自新重新做人的,希望這些人好好珍惜,大部分的人一犯再犯,罪上加罪,必須死刑,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已經沒有回頭,良心發現了。

國民對人販子都是比較痛恨的,不同於別的犯罪形式,這是最惡劣的行為,世界上本來最重要的就是生命,把生命都視作無物的話,就已經不具備身為人的最基本的人性,死罪可能就是他們他們最好的歸宿。

我們不是平白無故的對人販子很痛恨,相信身為人父,人母的家人的都會感同身受的,那種感覺非常的殘忍,不同於錢,或者物質的犯罪。

必須重邢或者槍斃。


凡事得之淡然失之坦然


全國人民呼籲人大立法,凡是人販子一律死刑,立即執行



蘆葦蒲草


不贊成!肯定不贊成!人販子拐賣孩子並沒有直接弄死,而是賣掉或把孩子弄殘去乞討。所以,我認為,抓到人販子後,應該讓他們去感同身受,把孩子們的痛苦都試個遍,然後再槍斃。剛逮住就槍斃,太便宜他們了,同意的點贊加關注,老鐵666


未成年的樂樂


拐賣兒童罪必須判死刑,最好是逮到就直接槍斃!!!

我認為非常合理,也是完全符合人民意願的!

判刑的輕重應該依據對受害者造成的傷害程度決定怎樣量刑!!!

拐賣兒童者無疑對受害家庭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傷害,同時也對社會造成了巨大的影響!法律量刑過輕會導致傷害大量發生。

可憐天下父母心,孩子是父母的心頭肉。然而每一年,都有孩子被人販子拐走,父母撕心裂肺的哭聲,根本改變不了人販子那顆己經黑透了的心。

一家人的希望,瞬間破滅!!!一個孩子的未來,成為泡影!!!更可惡的是人販子往往虐待兒童!甚至致傷致殘!!!

這種毫無人性的行為,理當判處死刑!

有些罪,是犯不得的,拐賣兒童者已失去作人最其碼的良知!實在罪不可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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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嘯九天令


如果抓住人販子,最好是馬上判死刑,人販子都是沒有人性的惡魔,槍斃人販子是為民除害。人販子做的事情就是惡魔做的事情,慘害兒童和好人的人販子,槍斃一百回都不怨。


小財神博士688


人販子的下場就是這樣!



戲緣女王


“叔叔,求你別用硫酸了,還是用刀子割”

村郎曾經看過一篇關於人販子虐待兒童的事情,說是人販子偷到小孩後,會下黑手把小孩用各種方法弄殘,然後讓他們去乞討要錢。那篇報道里說,一個人販子用刀子劃傷一個小女孩的身體,然後嫌刀子劃的不夠狠,就用硫酸燒這個小女孩。小女孩難忍硫酸帶來的劇痛,哀求著對人販子說:“叔叔,求你別用硫酸了,還是用刀子割吧”。

人販子抓到就倆字:槍斃,你贊成嗎?

看到這個問題,心裡很沉重也很激憤,村郎就再講個親身經歷過的事情吧。記得以前家鄉過廟會的時候,山上每次都會出現一幫奇奇怪怪的孩子,令人非常揪心,這是為什麼呢?因為這些孩子沒有一個是健全的!他們都是殘疾的孩子,有的沒有胳膊;有的沒有雙腿;有的失去雙眼;有的脖子腳彎到脖子上面;有的肚皮貼著腿;有的臉上頭上全是燙傷……總之,看了讓人不禁心裡宛如刀割。

人販子抓到就倆字:槍斃,你贊成嗎?

村郎記得很清楚,當時村郎正在山口,四輛白色的麵包車開到山腳,然後幾個黑衣帶墨鏡的男子和三四個婦女,從車上把那些殘疾的小孩粗暴的弄到山口,然後每隔一個距離放一個殘疾的小孩,在旁邊再放幾個放錢的盆加立一塊牌子,牌子上面寫的是“小孩殘疾,希望愛心人士捐款救救我家小孩”。那些小孩一個個神情麻木,看的令人感到十分揪心。後來村郎才知道,是那些車上下來的大人下的黑手,把小孩的身體故意弄殘,然後把這些小孩當作乞討斂財的工具。

人販子抓到就倆字:槍斃,你贊成嗎?

人販子抓到就倆字:槍斃,你贊成嗎?我不贊成!從我個人角度來看,如果抓住人販子就槍斃,對於那些被人販子禍害過的孩子、婦女以及孩子的親生父母們太不公平了!槍聲一響,毫無痛苦,這是不是太便宜他們呢?我個人希望,人販子被抓住後,他是怎麼對待孩子的,我們就加倍用在他身上!然而,這是法律所不允許的,唉。


村郎三農館


贊成!一萬個贊成!殺了剮了都贊成!沒有人性的人販子殺害的都是些剛出生和幾歲的孩子,他們剛剛來到這個世界,有的自己的爹孃還沒有背熟,就被人販子給偷去毀禍了。把他們都毀禍的沒有了人形,改變了他們一生的命運。毀掉了他們的父母、老人,毀掉了他們的家,這個家從此就沒有了希望和寄託,痛不欲生。這樣的家庭毀掉了千千萬萬個,這些人販子已經沒有了任何做人的基本條件,他們必須死!不能再留到人世間繼續禍害人了!


心心相印36169


完全贊同。

我們應該像菲律賓總統杜特爾特雷霆禁毒一樣,抓到人販子即可當場擊斃,還能領取政府獎金。

要像俄羅斯總統普京的那句:“我們將到處追捕人販子,在機場就追到機場,在廁所就追到廁所,然後把他們溺斃在馬桶裡。原不原諒人販子是上帝的事,我們只是把他們送給上帝。”

人販子,這一代表社會最陰暗最無恥最惡毒最該千刀萬剮的毒瘤蛀蟲,給那些千家萬戶本該和諧幸福的家庭帶去妻離子散的飛來橫禍,所作的惡罄竹難書不計其數,是所有犯罪行為裡面最泯滅人性的禽獸行為。最為可恥可恨。

所以若抓到人販子,我們應該人人喊打人人可打,再讓政府一槍斃命。大快人心。



易知秋


贊成!舉雙手雙腳贊成!假如國家立法將人販子和貪汙兩種犯罪!一經查實。立即槍決的話!估計這兩種犯罪會越來越少!對於百姓深惡痛絕的犯罪!個人覺得應該重典治理!對魔鬼的縱容就是對百姓的屠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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