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狗人士在高速路上攔車,被貨車司機撞死,算不算正當防衛?

風雨漂流2


正當防衛算不上,而且高速公路是全封閉的,是不允許行人上車的,愛狗人士走極端貿然堵高速公路,被貨車司機撞死,貨車司機在不違反交通規則的情況下是不會觸犯刑法,最多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負擔一定民事責任,貨車司機只能自認倒黴,這樣看來,愛狗人上高速攔車與自殺無異。



愛狗人士,對狗的感情很特殊,也是我們這些常人難以理解的,他們可以自然而然的屏蔽各種惡狗傷人事件,將狗看做不家人還親的親人。而愛狗人士上高速攔車救狗,不論貨車司機拉的狗有證沒證,這些愛狗人士的行為已經瘋狂到可以無視法律法規,在他們看來狗命大於天。愛狗人士不是國家執法人員,他們沒有權利到告訴攔車、查車,即使是警察抓捕嫌疑人也只會再高速收費站攔截嫌疑車輛,而不是到高速公路上親子攔截車輛,影響車輛暢通是一回事,影響公共安全才是關鍵。

對於這些所謂的“愛狗人士”,被貨車司機撞死也算是自找的,雖然貨車司機不算正當防衛,但也不是說愛狗人士的行為被法律所允許,私闖高速公路還是觸犯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被撞身亡也是自我承擔責任,自找的。


天涯0咫尺


我記得前幾年有個新聞報道,說是一群愛狗人士在公路上攔截了一輛各種證都齊全的運狗車,最後一個大款花六萬將幾百只狗都買下來了?。那群狗被送往一個什麼野生保護單位養。初始愛狗人還出錢出物出力地養護,可一年後有記者採訪,發現那些狗死了一多半,活著的個個骨瘦如柴奄奄一息,其環境也是屎尿成流臭氣沖天。驚問原因,很簡單,幾百只狗,每月費用兩萬餘,而愛狗人士愛了沒幾天就不管了。那個大款初還給些錢和物資,後也不管了。而接收單位當初說好只提供場地不提供資金,這就是愛狗人士的"豐功偉績"許多人都說:那些狗活得生不如死,還不如當初讓那些狗痛快死去呢。

高速不允許人行走,那些愛狗人上高速攔車就是犯法,不管出了什麼事,那些愛狗人士都要負全責。


君怡966


愛狗人士上高速攔車,被貨車司機撞死,是否屬於正當防衛,得看具體情況。

近年來,愛狗人士上高速攔截運狗車輛的事件並不少見。

2011年4月15日,京哈高速上一輛載有500餘條狗的貨車,被動物保護自願者攔截。交警檢查貨車各種證件齊全,屬於合法運輸,動保人士卻拒絕放行。最後,狗被中華慈善總會下屬上善基金和樂寵控股各出資5.75萬元收購,造成貨車車主直接經濟損失兩萬餘元。狗被送往動保基地,其中,生病的狗被送往10多個寵物醫院治療,但是救治的幾十萬醫療費卻沒人出,動保人士也不見了蹤影。10多家醫院將小動物保護協會起訴,最終判定動保協會支付醫院救治費用40餘萬元。

在此類事件中,首先,愛狗人士在高速上攔車,便是違法行為。因為愛狗人士不是交警,沒有執法權,隨意攔截他人車輛本身就是違法行為。況且,還是在高速路上,車輛最低時速都在60公里,最高時速達到120公里,更增大了發生交通事故的概率。而且,在高速路上行駛的車輛,由於車速快,即使剎車也會有很長的慣性行駛距離,極易造成多車相撞的重大交通事故。

這些愛狗人士的高速攔車行為,可能涉及多項罪行,包括:

1、危險駕駛罪

2、以危險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

3、搶劫罪

4、非法集會、遊行、示威罪

5、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

6、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

7、尋釁滋事罪

如果愛狗人士在攔截車輛時,同時對車輛駕駛員有攻擊、傷害行為,司機出於自衛、自保撞死實施攻擊、傷害行為的愛狗人士,便屬於正當防衛,不需要對被撞死的人負責。

假如愛狗人士只是攔截車輛,沒有對司機進行攻擊、傷害,司機由於驚慌等原因導致操作失誤,撞死愛狗人士,可能涉嫌過失殺人。假如司機是故意開車撞擊,則可能涉嫌故意殺人。這兩種情形,也可能被認定為防衛過當。

不過,由於是愛狗人士攔截車輛的違法行為在先,無論司機是過失殺人,還是故意殺人,都應減輕責任,更大的責任在於非法攔截車輛的愛狗人士。

此類事件是否屬於正當防衛,主要看對方是否對司機實施了攻擊、傷害等危急司機自身安全的行為。如果威脅到了司機的人身安全,即使被撞死,司機的行為也可能屬於正當防衛。如果未危急到司機的人身安全,則不屬於正當防衛。

希望愛狗人士、動保人士能夠理性的去運用愛心,切不可以愛心的名義行違法犯罪之事。保護小動物要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高速攔截車輛是嚴重的違法行為,最起碼會觸犯以上所列七宗罪中的一項,所以一定要理智。

大家覺得屬於正當防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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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族社


大實話:高速攔車涉嫌危害公共安全,攔車的愛狗人士應該承擔主要事故責任。

對於一些瘋狂的愛狗人士,可以說是人人都是敬而遠之,不過,有時候就像蒼蠅一樣,你不惹它,但是你不也防不住它在你耳朵邊嗡嗡亂叫。剛剛就在網上看到這麼一個故事,故事背景說的是老王是一個貨運司機,一人老王開車幫僱主運送肉狗給屠宰場,但是沒想到在高速路上卻遭到了一群愛狗人士的攔截,但是因為是在高速上行駛,老王來不及剎車,所以就導致有3個攔車的愛狗人士被撞死,然後問題問的是老王這個算不算是正當防衛。


其實,這個事跟正當防衛真的扯不上什麼關係,對於貨運司機老王來說,這就是一起普通的車禍,只要老王不存在什麼違規駕駛行為,那麼基本上老王是不用承擔任何責任的。

首先,就愛狗人士的行為來說,這就是典型地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因為“愛狗人士”這個稱謂,只能說明他們的個人愛好或者個人信仰的問題,但是並沒有賦予他們高速攔車的權利。說現實一點,哪怕是警察要圍捕犯罪分子,如果沒有什麼特殊的緊急情況,也基本上都是在高速路口等車輛速度降下來之後再設卡攔截,而不是選擇在高速路上攔截。毫不客氣地說,這種高速攔車的行為就是找死。這種行為不但是對自己生命不負責,更是對高速路上來往的車輛安全不負責,因此是需要承擔主要事故責任的。

然後就貨運司機老王的責任來說,這個則就主要看老王在駕駛過程中是否涉違規駕駛了,比如說是否存在超速,超載等問題,如果說確實也存在違規駕駛的問題,那麼肯定會在責任劃分時作為責任劃分的參考依據的,但是,這不會影響這些攔車的愛狗人士要承擔主要責任的本質。比如說,如果老王不存在任何違規駕駛的行為,那麼可能也就是承擔最多10%的無過錯賠償,並且這個錢基本上也都是保險公司出,並且保險公司還要給老王修車。但是,如果老王存在違規駕駛行為,那麼就可能要承擔更多一點的責任,比如說20%或者30%這樣子,並且保險公司也不會賠償。

當然,還有人說什麼老王是否有運狗證健康證什麼的這其實不會跟這個事故牽涉到一起,畢竟,就算是沒有運狗證什麼的,這些愛狗人士作為非執法人員也沒有權利在高速攔車。說難聽一點,哪怕是人家運的是毒品,我們也不能去高速上攔車。畢竟,這個危險是對當時所有車輛都有的,如果我們為了阻止犯罪而採用危害性更大的行為,那也是不被允許的,所以說,這些人的行為就是活該。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大力支持這位司機,撞得好



古道西風23325780


這絕對不能算是正當防衛,這也僅僅只是為民除害而已!



多味人生


愛狗人士越來越瘋狂!過份!太過份了!

愛狗人士近期非常肆無忌憚,號稱“萬人請辭”阻礙杭州執行新的犬類管理規定,並且某些明星也來蹭熱度、客人吃狗肉火鍋直接阻止別人用餐、現在又來個上高速攔車!這是作死的節奏啊!

試問哪一件不是在干擾國家,干擾別人?阻止杭州新犬類管理辦法是阻礙政令執行、阻止別人吃火鍋是侵犯了別人的基本權利,結果就是被K一頓、高速攔車不用說是違反交通法的,高速路屬於封閉式運輸通道,禁止行人進入的!



再回到這個問題上來說愛狗人士的瘋狂舉動,這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了,前一段時間有逼得人家車主脫衣服的!有逼得車主要自殺的!你說說你們!這是隻要狗權不要人權啊!連人權都不會維護,你怎麼愛狗?這次這個愛狗人士阻礙了運輸司機的正常行駛,但不至於危機司機生命。司機將這個所謂的愛狗人士撞死屬於防衛過當!在我看來是真的活該,讓你得瑟!別人拉的是狗不錯,可是人家也不是撿來的,是人家買的,你要放走人家一車的狗人家當然要跟你拼命!是我我也要跟你拼命!



希望愛狗人士能理性愛狗!不要去侵犯別人的權利,不能說你愛狗你就不讓別人吃狗肉!多去宣傳下怎麼文明飼養管理狗才是正道!

不知道大家是否同意同意我說的,同意的話點擊右上角紅字“關注”,謝謝


人生不掉線


不是不報,時辰未到。

現在有那麼多腦殘的所謂愛狗人士,對狗情有獨鍾,為了狗它就是賣了祖宗十八代都心甘情願。在它們的心裡只有自己和狗,再沒有其他任何人存在,包括它們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他們可以打娘罵爹,欺師滅祖,可以不管兒女死活,可以不顧兄弟姐妹情誼,它們為狗而生,為狗而死。它們同吃同睡同感情,最近有外國姑娘把狗作為自己的終身伴,準備白頭到老。

它們要這樣拿狗當爹當奶盡孝心,我們也無話可說。可恥的是,它們總要把自身的意願強加給我們,既不許我們打狗,吃狗肉,還要我們象它們一樣把狗當爹媽供俸。而且,當狗仗人勢欺負攻擊我們的時候,它們卻心安理得,幸災樂禍。可當我們對狗反擊的時候,它們便象死了爹媽兒女一樣鬼哭狼嚎,又是哭泣又是悼唁,花圈鞭炮齊上陣,紙錢燒的滿天飛。擾亂社會秩序,影響他人生活,之前發生在長沙的打狗案及四川的摔狗案就是明顯的例證。

披著人皮的愛狗者們,你們該醒醒了,畜牲永遠都只是畜牲,怎麼也成不了你們的同類。你們有權愛你們的狗父狗母,狗子狗生,但你們沒有權利,更沒有資格強迫他人。如果你還要執迷不悟,下場就遲早會象攔車者一樣,死無全屍。


愛灑紅塵


"愛"是幌子,一切以"愛"為藉口,非法集結,擾亂社會治安,挑鬥族群對立都是違法行為。警惕愛與不愛的互懟為不法之徒利用。嚴懲為一寵之私踐踏人權行為,徹查瘋狂背後的隱患,撕掉愛的畫皮。犬有狂性加之以鎖鏈;人若失心勒之以刑罰。

愛須無私奉獻,取締非法聯盟。物愛組織,先愛家人,家尚不諧,其心可誅也!



狼主1970


愛狗人士在高速路口攔車,被貨車司機撞死,這和正當防衛沒有一毛錢的關係。


再說拉狗的貨車司機也不知道你們是攔路搶劫還是什麼壞人,你說你是愛狗人士誰知道呢?何況除了交警執法單位可以可以在高速路上攔車之外,任何單位以及個人在高速路上攔車,不管你們出於什麼樣的動機,都屬於非法行為,被貨車司機撞死,就算不屬於白死,得到的賠償也只是人道主義象徵性的賠償而已。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愛狗人士從最初開始讓人覺得溫暖有愛心的代名詞變成了有些讓人生厭的烏合之眾,之前報道過的因為撿到狗拒不歸還的人被愛狗人士人肉,成天堵在人家門口不讓出門,還在門口貼上死人的對聯,還有一位民警捕殺流浪狗狗卻被所謂愛狗人士人肉,之後堵住派出所門口逼迫那個民警道歉。



等等的例子讓我們對那些所謂愛狗人士,其實卻是嚴重擾亂社會正常秩序的這些人感到不厭其煩,他們披著愛狗人士的外衣缺做著傷害人的行為。對於他們的行為我個人實在是不敢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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