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协商不缴社保属于犯法!根据法律,将被判刑!

注意:协商不缴社保属于犯法!根据法律,将被判刑!

文|时时拍案说法/360度拍案说法,全文1443字,阅读全文3分12秒。

【案例一】打工仔药店输液死亡 单位未买社保被判赔8万

打工仔黄某才工作期间身体不适,请假到一家无行医资格的药店输液,用药后心跳骤停死亡。由于黄某才所在的公司没有为他购买社保,近日法院终审判决该公司赔偿黄某才近8万元。

黄某才是东莞一家音响公司的员工,2005年,黄某才以黄某亮的名义入职公司,公司用黄某亮的身份证信息购买工伤保险时,发现黄某亮在其他公司已经购买社会保险,因此不能再为黄某亮购买工伤保险。公司查问之下得知黄某才的真实身份,要求他更正身份,并协助公司购买社保。黄某才称他的身份证丢失了,并表示不需要公司购买社保,如果发生事故也不需要公司负责。

注意:协商不缴社保属于犯法!根据法律,将被判刑!

2007年6月5日10时,黄某才在工作时感觉不适,向组长请假休息半天,当晚6时许到附近一家药店治疗。输液用药后,黄某才呼吸心跳骤停,经抢救无效死亡。2007年9月13日,东莞市社会保障局认定黄某才所发生的事故属工伤。音响公司不服向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起诉。

【以案说法】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黄某才自行到没有行医资格的药店就医,但音响公司确实没有为黄某才购买工伤保险,因此法院判决其需支付黄某才赔偿金近8万元,并按法定标准继续支付黄某才年迈父亲和年幼儿子的抚恤金直至供养条件消失之日止。音响公司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

注意:协商不缴社保属于犯法!根据法律,将被判刑!

【案例二】依员工意愿未缴社保 单位被裁定依法补缴

杨某于2008年3月进入某食品公司工作,工作岗位为操作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书》。工作期间,食品公司没有为杨某缴纳社会保险。2014年6月24日,杨某以食品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向食品公司邮寄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食品公司主张其未为杨某缴纳社会保险的原因是其本人曾向单位写了自愿不缴纳社会保险的保证书,所以未缴纳社会保险的责任在于杨某本人,不同意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注意:协商不缴社保属于犯法!根据法律,将被判刑!

仲裁委审理后认为,根据《社会保险法》及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缴纳手续。

【以案说法】

缴纳社保是强制义务,不依当事人意志改变。

杨某于2008年即进入食品公司工作,虽然写了自愿不缴纳社会保险的保证书,但是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险法》和《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关系双方的义务,《劳动法》第72条规定,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注意:协商不缴社保属于犯法!根据法律,将被判刑!

可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律规定的一项强制性义务,即便是杨某写了保证书也是违法的,食品公司的主张不能够作为其未为杨某缴纳社会保险的理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注意:协商不缴社保属于犯法!根据法律,将被判刑!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虽然让用人单位承担一些费用,但却可以规避可能发生的风险,如:用人单位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劳动者发生工伤意外时所引发的支付工伤待遇的主要义务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生育、失业、养老等也类似,但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造成劳动者损失的,用人单位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孰轻孰重不言自明。

以上是小编总结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案例,从中我们不难发现,即便是职工申请不缴纳社保,单位也不能以此为理由拒绝缴纳。双方经调解后会达成协议,企业补缴所欠的社会保险金。相对于仲裁和诉讼手段来说,使用调解程序解决劳动纠纷省时省力,是职工维权的不错选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