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後90後作家普遍分不清助詞“的地得”

80後90後作家普遍分不清助詞“的地得”

80後90後作家普遍分不清助詞“的地得”

本文原題為《再談作家必須敬畏文字尊重讀者》,以便作為此前所發《作家必須敬畏文字尊重讀者》的續篇,進一步探討近年一些搞寫作的人不注意區分助詞“的地得”的根源所在,以及對現代漢語規範化所帶來的危害。但正式發出時為什麼改為這個題目呢?一是憑我對80後、90後這一代青年人在當今的文化、藝術、教育,亦包括新聞、出版、傳媒等各個行業運用文字的總體感受;二是基於對他們這一代人在學齡階段所處文化教育及社會環境中某些不良影響的瞭解。因為他們這一代人的學齡階段,適逢我國改革開放逐步深化,國民經濟開始突飛猛進地發展,同時也趕上了幾乎是必然要伴隨著經濟發展而產生的某種“社會陣痛”般的負面效應的時刻——那正是在文化教育、社會風尚、道德品質等諸多方面皆有所滑坡的一個特殊時期呀!

該時期文化教育的整體滑坡情況,此處姑且不論。只單說本文所要繼續探究的——為什麼這一代青年在語言、文學及課外閱讀等基本素養普遍有所欠缺的同時,竟連現代漢語中早已得到公認、且經正式頒佈相關法令而實施了數十年之久的區分助詞“的地得”這樣一個在中小學階段就應該輕鬆解決的問題,也突然間“斷代”了呢?

當然,要更深入地追溯這一問題出現的歷史淵源,不能不稍稍提一下個別前輩語言學家在很早以前就在學術上提出過可否“不作區分”的探討性意見等因素。但關鍵問題是,這一探討,其實早在上世紀50年代便已經獲得語言學界普遍認同了“必須區分”的結論而得以解決,且通過相關的法規及學校教育予以有效實施,成為在現代漢語的文字運用中早已深入人心不可逆轉的歷史趨勢。而有關教育部門在改革開放之初,由於面臨“文革十年”對文化教育造成的某些破壞乃至斷裂,再加上受到80年代末至90年代期間日益氾濫的重經濟、輕文化的社會風氣影響,便無形中產生了一種不論在語文教學的內容選擇還是語法規範的總體要求上都希望“做減法”、圖省事的觀念。居然在80年代末期之後所制定的一些“教學大綱”裡列出了可以適當允許不區分“的地得”的奇怪條款。這和歷來通行的字詞典之間,也就形成了令人無所適從的一種矛盾。

比如在當時的《中學教學語法系統提要(試用)》裡,即曾出現這樣的奇特規定和解釋:

“(助詞‘的’、‘地’、‘得')過去曾經不分,並未引起混亂,而通行分寫辦法在教學上不無困難,事實上也確有疑難情況,所以根據許多教師的建議,提倡不分。但是目前報刊文章和許多著作中大都是分寫的,因此不作硬性規定,願意分寫的儘管分寫,只要分得對就行。” 我認為這樣的模糊規定和解釋,既荒唐又輕率,尤其給80後90後這一代,以及未來的00後甚至10後的青少年所帶來的不良影響,都是非常嚴重的。

所謂“過去曾經不分,並未引起混亂”云云,在概念上也極其含混。若是把“過去不分”理解為主要指古代至近現代的早期白話文寫作中“的地得”曾經混用等情況,則當時雖未引起多大的“混亂”,畢竟屬於白話文發展演變的一種原始狀態,是不足為訓的。否則,後來也不會由最初的不分或亂用,而逐漸發展成後來的嚴格細緻區分。既然已經從過去的原始狀態向前發展了,而且得到國家相關機構的規範與肯定,那就必須遵照正確區分的法則去使用才對。現代漢語的所謂“語法”,原本就是通過研究總結漢民族語言(包括字詞、詞組、句子)的結構方式而制定出來的法則。既然法則已經制定了,卻又在教學上輕率地提出可以容許不遵守,豈不讓下一代人又重新回到早期白話文的“原始狀態”中?——這就叫走回頭路!

我當然相信現代漢語的語法及詞彙還會不斷地向前發展。但我絕不相信,經過了多少代人的努力才使之從原生態的混沌走向科學區分的助詞“的地得”運用法則,卻最終會“發展”到“重回原點”的初始狀態。因為區分之後可謂好處多多,不僅可以避免產生歧義,還會非常有利於英語等外文相關詞語的學習和互譯(參見本文所附杏壇晨鳥的文章)。這就好比五四新文化運動後,由於在文字書寫上區分了不同性別和物種的代詞“他、她、它”,便更加有利於漢語言文字和世界其他語言文字的交流接軌一樣。所有的這些漢語言文字及相關語法的健康發展,都是決不應該再走回頭路的!

上次我所發表的那篇文章《作家必須敬畏文字尊重讀者》,其中關於希望我們的作家、教授及圖書報刊,一定要嚴格區分“的地得”的意見,獲得了眾多讀者的普遍認同,但也有一些讀者表示了不同的看法。這些我都非常歡迎。我覺得這的確是必須認真討論清楚的一個不容忽視的大問題——它們在現代漢語中幾乎無處不在,其使用頻率之高,結構語言的任務之重,都是其他字詞所不可企及的。

下面引錄的兩篇文章,便是我的兩位博友——網易博客的小小艾民和新浪博客的杏壇晨鳥——在讀了我的上述文章之後寫出來作進一步討論的。而這兩篇文章又恰好代表了兩種不盡相同的意見。而且更巧的是,兩篇文章都不約而同地擷取了我的另一位網易博友愛君如夢對我該文所作評論的一個觀點——或則進一步論證,或則略加辨析駁難——藉以申說他們對此問題的不同看法。

為了有助於大家更清晰地瞭解所爭議問題的焦點,這裡先把愛君如夢和別的網友所作的點評及我的個別回覆引錄如下:

愛君如夢(系香港大學博友)2012-02-06 13:32

我之能夠分清“的地得”三字用法,也是承蒙鄧老師提示我注意和刻意改正使用習慣。不過我判別用哪一個字卻又不是看字典,而是在腦海將句子翻成英文,看該用副詞還是形容詞。以此判別,雖然笨一點,卻很少會錯。為了100%不錯,還可以利用粵語中“的地得”三字發音不同來檢測多一次。

鄧遂夫 回覆 愛君如夢 2012-02-06 17:54

您的第一種特殊判斷方式,恰好印證了我的新浪博客裡一位署名杏壇晨鳥的網友留言。他說:非常同意鄧先生的觀點。“的地得”分用也有助於英語的學習,在學習英語時,形容詞與副詞的區分如果藉助漢語“的地”(的區分)就方便得多。而一些語文老師偏偏像學生一樣,對此聽之任之,給英語學習帶來了不小的麻煩。

woaiwytxz 2012-02-08 00:48

語言總是落後於實際的,語言學家應該是為大家使用語言服務,而不是制定規則說你不按照我說的來就不行;比如ai'ban和呆板,大家都讀呆板了,語言學家也只能接受現實,承認ai'ban是錯誤的讀法;感覺樓主的堅持,想起某個字有四種寫法;並且,假如的、得、地三個字的混用會造成理解障礙,那麼確實我們應該堅持規範,但是,現在的情況是,會導致誤解麼?說不定50年以後,得、地的這種用法就會從現代漢語中消失;反而是樓主這類人堅持要區分這些字,反而造成了大家的理解障礙;我們有太多的知識,除了在高考語文試卷上偶爾才能見到一次意外,社會使用中,其實早就被淘汰了……

愛君如夢 回覆 woaiwytxz 2012-02-08 10:33

高調得要死、高調地要死、高調的要死。以上這三項,你還可以說只用同一個“的”字短語就能夠概括三種不同意思而又不產生歧義令人混淆嗎?

三亞艾民 回覆 愛君如夢 2012-02-10 22:49

拙文《也說說“的地得”》盼能得到鄧老師、博友們指教。

愛君如夢 回覆 三亞艾民 2012-02-14 13:46

我保留原有意見,須得嚴格分清用法,消除歧義。如果你以為詞組不能說明問題,請看以下例句:

他們頑固得要死。(言他們極端頑固)

他們頑固地要死。(謂他們死意已決)

他們頑固的要死。(點出他們當中的頑固分子會被殺頭)

三亞艾民 回覆 愛君如夢 2012-02-14 16:38

在實際交往中會遇到難以區分“的地得”的情況。這三個助詞都讀de,在交談中你是沒法區分的。

愛君如夢 回覆 三亞艾民 2012-02-15 10:34

你說的這些都是言語交談的情形,已暗換概念,超出博主所討論和強調的“文字”範疇。以普通話交談或許會有這樣的情況,不過粵語中是可以截然分開的。粵語有文白讀音之分。而且“的”可以說成“嘅”;“地”可以說成“咁”;“得”可以換成“到”;表達出來的意思、程度、語氣仍與之相合。

鄧遂夫 回覆 愛君如夢 2012-02-26 02:36

如夢博友的理解和辨析,真是太精闢了!包括前面所舉三個例句的括弧中不同解讀,全都精微貼切,無可辯駁。僅憑此例,那種以為“不區分並不產生歧義”的論調,即可以休矣!謝謝如夢博友!

2012年2月26日 02:36 匆草於釋夢齋

[附 錄]小小艾民和杏壇晨鳥二位博友的辯論文章

也說說“的地得”——辨詞析語之十二

(轉自網易小小艾民博客2012-02-10 22:12)

小小艾民 / 文

前兩天見網易博客懸浮窗上有一條“鄧遂夫:青少年讀《紅樓夢》易寫錯字”——這位紅學家怎會如此看待《紅樓夢》?點開一看,才是鄧先生2月5日的博文《作家必須敬畏文字尊重讀者》,作者大力抨擊當下的語言文字亂象,他重點剖析“的地得”混用問題時,指出《紅樓夢》中早就是“的得”混用——啊,這就導致博客編輯來了個帶幽默性的標題“青少年讀《紅樓夢》易寫錯字”!鄧先生還斥責公開宣稱不大區分“的地得”的名作家、名教授為“厚顏無恥,貽害社會”!

我非常擁護鄧先生指摘語言文字亂象、捍衛祖國語言文字的規範(筆者在搞系列博文《辨詞析語》和《語病摘錄》,大致算個同道者吧);不過,他這次對“的地得”混用的義憤填膺,可能稍微有點過分,值得為這事生那閒氣嗎?

在使用語言文字時,注意區分“的地得”,當然是應該的(筆者1月2日、4日《語病摘錄[5][9]》也是“的得”混用問題);但又要看到,在實際生活中,這種混用,大多並未影響內容的表達。有博友舉例“高調得要死”“高調地要死”“高調的要死”,表明區分“的地得”的重要;單看這三個短語,的確如此。但具體運用時,會說成完整的句子,你看:

他這人高調得要死

他這人高調地要死

他這人高調的要死

這三句在表意上大體一致(後一句“的”亦可視為相當於“著”,明代有此用法),在日常使用中,不致造成誤解的;似乎也不必去斷定這三句中“的地得”哪兩個屬“錯字”。

“的地得”雖然古已有之,但作為結構助詞並加以明確區分,是受了西方語言的影響。在五四時期至20世紀30年代,許多白話文著作還把“底”字用在作定語的詞和短語後,表示對中心語的領屬關係;當時“的”只用於表示對中心詞的描述關係。新中國成立後,在一批語言學家的共同努力下,編成中學《漢語》教材,確立了現行語法體系(包括對“的地得”的明確區分)。在長期的中學語文教學實踐中,日漸強調語文的工具性、實用性,不但取消了漢語、文學分科,教材中現已刪去語法、邏輯的知識短文。隨著時代和社會生活的發展變化,語言也在發展變化。“的地得”出現某些混用的情況(包括恢復古代的某些用法),也就不足為怪了。筆者以為,除了是正規的文件或搞語言文字方面的科研,在日常生活中,只要無妨於表意、不傷於大雅,“的地得”的有些混用就不必深究了吧。而且一般青少年,大約也不至於把“那是我的書”寫成“那是我地書”“那是我得書”的。事實上,20世紀80年代後期,國家有關機構下發各地的《教學語法》,對補語標誌“得”有時通用“的”,表示了認可(這資料暫未查到原文,待補)。

鄧先生強調,使用字典詞典,一定要買最新版的;並舉《現代漢語詞典》05年版對“唯、惟”用法和“空穴來風”含義與舊版的不同解釋作為例子。這正好表明,隨著生活、語言的變化,某些“規範”也得調整。

我順便再舉點例。“的地得”作助詞,都讀de;作名詞、副詞時“的”讀di(目的,的確)。可是,由著名語言學家呂叔湘作序並且題寫書名的《現代漢語規範字典》(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2011年6月第1版第1次印刷)第94頁“的”字條後提示說:“助詞‘的(de)’在某些歌詞、唱詞或個別慣用語中,有時讀di 。”是呀,好多歌唱家早就在唱“在那桃花盛開的(di)地方”“澎湃著中華的(di)聲音”,先前這不合“規範”,現在“規範”也改動了嘛。再者,“著(zhe)”是助詞,“著(zhuo)”是動詞。可歌唱家是這樣唱:“你挑著(zhuo)擔,我牽著(zhuo)馬”“澎湃著(zhuo)中華的聲音”。我估計,不久後字典詞典對“著”的解釋也會有改動的。

對文字固然要“敬畏”,但似乎也不必不論何時何地,一味地奉若神明。出於表達新事物、新情況等的需要,也可以學學“第一個吃螃蟹”,嘗試一下運用新方式嘛。這未必是“貽害社會”,與“尊重讀者”也並不矛盾的。可以預測,“給力”“微博”“裸官”“打黑”等新詞將會出現在新版《現代漢語詞典》裡;“被自願”“被豔遇”這樣的格式也可能會成為語法、修辭書的新例句。至於對“的、地、得”的用法,經過大家的進一步實踐,會不會有“規範”的修改,我們拭目以待吧。

鄧先生那篇博文結尾充滿詩情畫意:“但願我們的漢字語境,像白鷗在碧海藍天翱翔一樣清澈明淨……”作者還配上一幅白鷗、碧海、藍天的照片,引得讀者神往。不過還可補充一點,老話“水至清則無魚”,所謂清澈明淨只是相對的,總會有些“異類”的東西出現;語言文字的海洋也是如此。

我們一方面致力於整頓語言文字亂象(包括反對誤用“的地得”),一方面奮力地在語言文字的大海里暢遊向前……

小文字 大修養

——談“的地得”用法與英語學習的關係

(轉自新浪杏壇晨鳥博客2012-02-09 22:56)

杏壇晨鳥 / 文

春節前後,著名打假人士方舟子與知名青年偶像作家韓寒在網上就韓的作品是否代筆問題展開論辯,其中為一個小細節即“的地得”用法竟也鬧得很糾結。《咬文嚼字》雜誌社又針對某著名博客中的文字進行分析,提出文字運用、文史知識及語法規範等言語修養方面的問題,提出“敬畏文字”的命題。一些有識之士如紅學家鄧遂夫也在博客中高呼“作家必須敬畏文字尊重讀者”。鄧在博文中集中談了現在文字亂象中“一個極簡單極普遍也特別令人遺憾的小例子”——“的地得”不分現象。

“的地得”分用是現代漢語的語法規範,標誌性地反映了漢語定語、狀語和補語三種結構的典型特徵。作為現代漢語的使用者,尤其是作家或一些知名人士,規範地使用現代漢語是義不容辭的,因為“言語修養是人類文明和社會進步的重要標誌,也是個人精神文明和教育素養的重要一環”,而“言語修養的首義便是使用語言要正確,要合乎規範”。(王德春,陳晨,2001)

作為現代漢語的使用者,如果不認真學習現代漢語的語音、語義、詞彙、語法規則,就不可能具備基本的言語修養。

中學生正處於語言學習的基礎階段,他們不但在學習漢語母語,同時大多數還在學習著英語。沒有堅實的母語基礎,英語的學習也是很困難的。

我們知道,語音、詞彙和語法是語言的三要素。很多中學生在目前的高考形勢下,對漢語語法十分輕視,以致在日後的語言應用中出現了語法規範方面的低級錯誤,同時也影響著英語的學習。

在下文中,本人將集中議論分用“的地得”對英語學習的好處。

從《新華字典》(2000年漢英雙解版)可以明確得知,“的地得”作為定、狀、補標誌性助詞的用法,主要區分如下:

的 用在詞或詞組後表明形容詞等:美麗的風光/宏偉的建築

地 用在詞或詞組後表明副詞性:勝利地完成任務

得 用在動詞或形容詞後連接表結果或程度的補語等:跑得快/香得很

雖然在該版詞典中,“的”可當“地”作狀語標誌語使用,但在《現代漢語詞典》(2002年漢英雙語增補本)中,“的”字的這種用法就被“雙規”了,而且這三個字的用法更明確地界定了定、狀、補三種語法成分的標誌語作用。

與現代漢語語法規範相呼應的是,所有以英語學習為目標的正規英漢雙解詞典,如“牛津”、“朗文”、“柯林斯”等在給形容詞作註解時,其慣例均是以“的”作標誌,副詞則是以“地”作標誌。

為方便說明“的”“地”的用法與英語學習的關係,現舉四例如下:

1.sudden adj.

1)happening, coming, or done quickly and unexpectedly 突然的,忽然的,迅速而意外的:a sudden illness 突然其來的疾病/ a sudden change of plan計劃的突然改變

2)all of a sudden infml suddenly [非正式]突如其來地,突然地,猛然地

suddenly adv: I suddenly remembered that I hadn’t locked the door. 我忽然想起沒有鎖門。We were talking on the phone when, suddenly, the line went dead.我們正在通電話,突然線路斷了。

(《朗文當代英語大辭典》2004年商務印書館)

儘管用在句子中時,“突然”或“忽然”可以單獨作動詞的狀語,後面可以不接“地”,但是在all of a sudden的註解中,還是分別加“地”,不過是強調其狀語作用而已。

2.straight

adv. not in a curve or at an angle; in a straight line筆直地;平正地;成直線:Keep straight on for two miles.一直向前走兩英里。Can you stretch your arms out straighter?你能把胳膊伸得再直一些嗎?

adj. without a bend or curve; going in one direction only直的:a straight line/road直線/筆直的公路

(《牛津高階英漢雙解詞典》第六版2004年商務印書館 牛津大學出版社)

可以看出,同形詞既作副詞又作形容詞用時,分別以“地”和“的”作標誌以區別。明白這一點,在英語應用中就可以分別用straight作狀語和定語,各種成分的關係和位置就會一目瞭然。

另外,straight其他相關意思下的副詞和形容詞,也是用“地”和“的”區分的,在此就不贅述了。

3.cowardly adj.

Cowardly behaviour is behaviour in which someone avoids doing something dangerous or unpleasant because they are afraid; used showing disapproval [貶](行為)膽小的,懦怯的。EG…a cowardly and perverse refusal to face reality. ……膽怯而任性地拒絕面對現實

(《Cobuild英漢雙解詞典》2002年上海譯文出版社)

英語中有名詞加-ly構成形容詞的現象,又如friendly, fatherly, manly, scholarly, earthly, lovely, orderly, timely等。由於-ly是英語中非常典型的副詞詞尾,又出於先入為主的印象,所以中學生極容易把這類形容詞誤用作副詞,但如果他們在學習時首先注意到這類詞的漢語註解一般均為“……的”,就不至於憑印象誤解了。

4.deadly

adj.

1) likely to cause death致死的,致命的: a deadly poison/weapon致命的毒藥/武器

deadly disease/virus

2)complete or total完全的,極度的,非常的:He said it in deadly earnest (=completely seriously)他說這話時,態度極為認真。deadly accuracy極度的精確

adv.

very (in phrases like 用於以下短語deadly serious,deadly dull, deadly boring非常認真[乏味;沉悶]) 非常

(《朗文當代英語大辭典》2004年商務印書館)

形容詞加-ly,一般構成副詞,但也有又作形容詞用的,又如kindly,而詞典的註解方式不外乎加“地”和“的”進行區別。

以上四種類型,中學生印象較深的是第一種,後面三種都容易混淆。漢語基礎好的學生一般學起來較輕鬆,反之則吃力。尤其是“的”“地”不分的學生,對這幾類用法都覺得費解,因為在他們眼裡,“……的”與“……地”都一樣,所以也就進一步導致他們詞性不分、成分混淆、句子結構混亂。例如,本來在hard work中,hard是形容詞,修飾名詞work,那麼這個名詞短語的主要句子功能就是主語、賓語、表語。而在work hard中,hard是副詞,修飾動詞work,所以這是個動詞短語,其句子功能是謂語。這兩個短語如果從詞性角度去認識,應該是極其簡單的,然而卻難倒了一批又一批的學生,難倒這不值得深思嗎?

至於“得”字作為結構助詞使用,有時對應於英語中修飾動詞的副詞,有時對應於作表語的形容詞,也有時對應於作名詞定語的形容詞或作名詞補語的形容詞,不一而足,需要根據語境來翻譯。在巴金經過多年精心翻譯而成的著名譯作《快樂王子集》中,有許多絕妙的“得”字譯文。但不論是漢譯英還是英譯漢,如果對漢語本身的“得”都不能正確理解和應用,更何談學習英語呢?

重新審視諸如“的”“地”“得”這樣的小詞用法,不但學好是必要的,用好更是重要的,因為語言規範反映著一個國家的文明水平,更周到更完美的言語修養更是人類文明的標誌。(王德春,陳晨,2001)

隨手拿一本馮驥才的《維也納情感》,怎麼也找不出“的地得”方面的瑕疵,難道作家馮驥才先生就不怕思考這些小詞的用法而打斷思路嗎?尤其建議想學好英語的中學生朋友更要認真學習母語的語音、語義、詞彙、語法,打好基礎,為學習英語創造一個良好的條件。

【博主按】本文題圖為,去年10月博主陪同自北京返鄉的門生胡楠(《夢續紅樓》作者,新版《紅樓》電視連續劇編劇之一)接受媒體記者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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