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泉煤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600348 證券簡稱:陽泉煤業 公告編號:2018-053

陽泉煤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是否有否決議案:無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二)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陽泉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會議中心

(三)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和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情況:

(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大會主持情況等。

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會召集,公司董事長王強主持。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和表決方式、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五)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監事6人,出席6人;

3.公司董事會秘書成曉宇出席本次股東大會,公司部分高級管理人員列席本次股東大會。

二、議案審議情況

(一)非累積投票議案

議案名稱:關於變更董事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二)涉及重大事項,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三、律師見證情況

(一)本次股東大會鑑證的律師事務所:北京國楓律師事務所

律師:董永豪、王鵬鶴

(二)律師鑑證結論意見:

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本次股東大會召集人、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會議人員的資格合法、有效;本次股東大會會議的表決方式、表決程序符合現行有效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結果和決議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目錄

(一)經與會董事和記錄人簽字確認並加蓋董事會印章的股東大會決議。

(二)經鑑證的律師事務所主任簽字並加蓋公章的法律意見書。

陽泉煤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8年11月29日

證券代碼:600348 股票簡稱:陽泉煤業 編號:2018-054

陽泉煤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決議公告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一)本次董事會會議的召開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本次董事會會議的通知和資料於2018年11月23日以電子郵件和書面方式發出。

(三)本次董事會會議於2018年11月28日(星期三)15:00以現場表決方式在陽泉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會議中心召開。

(四)本次董事會會議應出席的董事人數為9人,實際出席會議的董事人數為9人。

(五)本次董事會會議由公司董事長楊乃時主持,部分高管列席會議。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一)關於選舉董事長的議案

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本議案。

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治理準則》和公司《章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經公司控股股東陽泉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提名,楊乃時同志為公司第六屆董事會董事長候選人。經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同意選舉董事楊乃時為第六屆董事會董事長,任期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六屆董事會屆滿之日止。

(二)關於調整第六屆董事會專業委員會委員的議案

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本議案。

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治理準則》和公司《章程》、《董事會專業委員會議事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公司董事會設立了戰略委員會、提名委員會、審計委員會和薪酬與考核委員會。

經公司第六屆董事會1/3以上董事提名,董事長楊乃時為公司第六屆董事會戰略委員會委員候選人。經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同意董事長楊乃時擔任第六屆董事會戰略委員會委員,任期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屆董事會屆滿之日止。根據公司《董事會戰略委員會議事規則》規定,戰略委員會設主任委員(召集人)一人,由公司董事長擔任。

(三)關於首期公開發行2018年可續期公司債券發行條款及相關事項的議案

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本議案。

鑑於公司2018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陽泉煤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擬公開發行2018年可續期公司債券的議案》,並將與公司公開發行2018年可續期公司債券(以下簡稱“本次發行”)有關的事項授權董事會決定,且公司已於2018年11月23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出具的《關於核准陽泉煤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可續期公司債券的批覆》,現結合公司實際情況,並經公司與主承銷商中國民族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國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商議,擬於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陽泉煤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2018年可續期公司債券第一期(以下簡稱“本期發行”)的相關工作,並對與本期發行有關的待定事項進行確定,具體如下:

1.發行方式和發行規模:本次發行採用分期發行方式,首期發行擬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面值總額不超過30億元的可續期公司債券,具體發行規模由公司總經理在詢價過程中結合市場情況進行確定。

2.債券期限和品種:本期發行的債券為單一期限品種,基礎期限為3年,以每3個計息年度為1個週期,在每個週期末,公司有權選擇將債券期限延長1個週期(即延長3年),或選擇在該週期末到期全額兌付本期發行的債券。

3.債券利率及其確定方式:本期發行的債券採用固定利率形式,單利按年計息,不計複利,在公司不行使利息遞延支付權的情況下,每年付息一次。如有遞延,則每筆遞延利息在遞延期間按當期票面利率累計計息。

首個週期的票面利率將由公司與主承銷商根據網下向合格投資者詢價的簿記建檔結果在預設區間範圍內協商確定,預設區間為5.5%-6.5%。票面利率在首個週期內固定不變,其後每個週期重置一次。本期發行的票面利率由公司總經理在詢價區間內結合發行規模和市場情況進行確定。

4.新質押式回購:公司主體信用等級和本次債券信用等級均為AAA,符合進行新質押式回購交易的基本條件,公司將向上交所及債券登記機構申請新質押式回購安排。如獲批准,具體折算率等事宜將按上交所及債券登記機構的相關規定執行。

除上述條款外,與本期發行有關的其他事項以公司2018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和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內容為準。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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