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泉煤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是否有否決議案:無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二)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陽泉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會議中心

(三)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和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情況:

(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大會主持情況等。

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會召集,公司董事長王強主持。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和表決方式、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五)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監事6人,出席6人;

3.公司董事會秘書成曉宇出席本次股東大會,公司部分高級管理人員列席本次股東大會。

二、議案審議情況

(一)非累積投票議案

議案名稱:關於變更董事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二)涉及重大事項,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三、律師見證情況

(一)本次股東大會鑑證的律師事務所:北京國楓律師事務所

律師:董永豪、王鵬鶴

(二)律師鑑證結論意見:

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本次股東大會召集人、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會議人員的資格合法、有效;本次股東大會會議的表決方式、表決程序符合現行有效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結果和決議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目錄

(一)經與會董事和記錄人簽字確認並加蓋董事會印章的股東大會決議。

(二)經鑑證的律師事務所主任簽字並加蓋公章的法律意見書。

陽泉煤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8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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