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议!城里人能到农村买宅基地?你怎么看?

近日,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杨伟民在第三届中国新型城镇化理论政策实践论坛演讲时指出,户籍、土地、住房等多项制度阻碍了城镇化,

应该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允许城里人到农村购买宅基地的使用权,同时简化行政层级,设置更多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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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伟民还认为

目前农村空置宅基地有3000万亩,相当于目前所有城市建成区的37%,比城市目前所有的住宅用地的总量还多。因此,拿出一小部分农村空置的宅基地转为城市居住用地,可以大幅度降低地价,应该赋予农户对宅基地充分的用益物权,可以长租、流转、抵押、继承。

专家:方向可行 还需认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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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石激起千层浪。这个观点也引起了大家热议。

农业经济学研究专家党国英表示,杨伟民的观点是进一步改革探索的一种尝试,主要有以下3个方面。

1.有利于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2.一般的村庄建设用地跟周边的土地比较的话,村庄建设用地耕作条件差,所以这些地利用起来,能安排到建设用地上,有利于扩大建设用地供应;

3.从改革趋势上看,我们要放活土地要素市场,扩大流转范围,还是有利于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

党国英认为

解决城乡建设用地的市场分割问题,原则是不改变农村建设用地集体所有这个前提。实现的是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开,是一种产权制度的改革,这个改革是涉及到国计民生的大事,需要一系列的配套措施才能实现好的结果。

国家:不断放松与不变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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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之后,宅基地“三权分置”是咱们国家正在探索实行的新政策。近年来,中央及各级主管部门对宅基地的政策放松力度,正在不断加大。

2016年10月,《关于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的实施意见》发布,提出要结合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要求,

允许进城落户人员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

2017年12月,《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意见》发布,提出允许深度贫困地区可以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

2018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

2018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提出,对于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违反土地用途管制、工商企业和城市居民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的行为,依法认定无效。

总 结

中央一号文件多次提出了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但同时也明确:不得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

各地:积极探索现行宅基地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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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不违背中央“城市居民不得购买宅基地”的底线下,部分地区进行了多种尝试。

也出台了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的方案,相关农户可从使用权流转中获得租金、股息、红利等多项收入。例如:

山东省

山东省发布《关于开展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促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规定:按照房地一体的原则,合理确定宅基地和农民房屋通过转让、互换、赠与、继承、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的适用范围,设定流转期限、途径和用途。

探索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城镇和乡村居民可以利用自有住宅依法从事休闲、旅游经营等。另外,探索农民房屋财产权保障方式,禁止宅基地农户资格权转让。

湖北省

湖北省出台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工作方案,12个县市区可先行先试。试点地区将探索使用权的主体、范围、对象、用途、年限、方式、担保及收益分配机制。

例如,农民可以把闲置农房出租给企业或个人,由后者经营农家乐、发展乡村旅游,也可用农房使用权入股,分享农家乐的经营收益。

北京市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北京市大兴区、天津市蓟县等33个试点县级行政区域,拟暂时调整实施土地管理法等关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出让等规定,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同时提高被征地农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比例,对宅基地实行自愿有偿的退出、转让机制。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购买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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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农村的宅基地,不能上市流通,只能在本村内部流转。这样,城市资金很难流入农村,农民也很难享受土地增值带来的红利。如果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卖给城里人,而且打破地域限制,它可能会带来许多好处。

“城里人”的新机会

这将给予“城里人”一个机会到农村生活。事实上,已经有一些厌倦了繁华、喧嚣的城里人,早早就进入了农村,他们使用的方式是租。租下近郊农民的房屋,然后改造。但这种做法是打擦边球,权益很难得到保证,投入的资金很有可能打水漂。

目前,国家正在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宅基地的“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被分离。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农村集体的,“资格权”是当地村民的,如果卖给城里人被允许,卖出的是“使用权”。即便城里人获得的是“第三手权利”,仍然很多人翘首以待。

农村资产变现、升值

对于农村人来说,资产多了一个变现、升值的机会,有助于他们城市化。农村人想进城生活,面临的首要问题是没有钱买房子。如果宅基地流通权扩大,可以把“若干年的使用权”卖给全国范围内的城里人,价值必将大大提升,这可以让城市化提速。而整个社会的财富,也流动了起来,总值将大大增长。

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有效刺激内需。城里人买农村宅基地,一般是两大用途:自用,当自己的乡村别墅,或者接待朋友、客户的会所;开办客栈,发展旅游业。无论是哪种选择,都可以有效刺激内需,并带动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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