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的批文當作2018年的徵地依據合法嗎?

用戶7260234566034


首先2018年用2014年的徵地批文是不合法的。徵地批文有效期只有2年,超過2年不實施徵收,那麼批文作廢。

另外農村集體土地徵收,土地補償標準按照土地統一年產值計算,統一年產值應當在2-3年就更新調整,因為經濟在發展,土地收入在提高,需要逐步提高土地徵收標準,如果2018年土地徵收還在用數年前的土地補償標準,也是不合理不合法的,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爭取到合理的補償。

具體問題歡迎諮詢愛土拆遷律師團。


愛土拆遷律師團邱晨


2014的不知道 反正我們這2015的還在用



做個37317194


不合法、徵地批文兩年內未實施徵收 或 未供地.徵地批文自動失效


籃天雲彩


當然不合法,已經過了4年時間,有些條文細則都不同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