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李公乐主持并讲话

李公乐主持并讲话

11月26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全省相关会议精神,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讨论贯彻落实意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公乐主持会议并讲话。

市委常委靳磊、徐家平、常保利、易树学、黄明海、曹忠良、董良鸿、李向前出席会议。葛爱美、张善飞、李长治、郜军涛列席会议或相关议题。

会议听取了《安阳市人大常委会2018—2022年地方立法规划(草案)》《安阳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地方立法计划(草案)》起草情况的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相关文件。会议要求,一要保证立法质量。要坚持问题导向,大量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严格认真审议,不断探索完善,确保立法行得通、真管用。二要加快立法步伐。要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步伐,切实发挥地方立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三要发挥人大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要在市委领导下,充分发挥市人大常委会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整合方方面面力量,严格按照规划、计划推进,统筹协调做好立法工作,确保出台的每一部法规都能够符合我市实际、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基层公共文化建设暨扶贫扶志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研究了我市贯彻落实意见。会议要求,一要重视基层公共文化建设。加强基层公共文化建设,是适应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内在要求。要通过加强基层公共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传播正能量,把广大人民群众组织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二要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要按照“七个一”标准,结合实际,注重实效,推动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资源整合、共建共享,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三要组织开展各种活动。要充分利用好这一重要阵地,有计划地组织、引导群众开展更多喜闻乐见、充满正能量的文化活动,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四要推进扶贫扶志工作。要大力弘扬红旗渠精神,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要把扶贫资金、公益岗位的管理使用与扶贫扶志紧密结合起来,鼓励贫困群众通过勤劳致富光荣脱贫,动员大家通过双手绿化、美化家园,把农村建设得更美好、更和谐。

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讨论稿)》。会议要求,一要深刻认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意义。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对于维护广大职工切身利益、推动企业正常发展、保持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要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二要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要依法规范劳动关系,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要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建立职工诉求表达平台,发挥工会、职工代表大会、商会作用,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减少各类劳动关系矛盾。要建立健全劳动关系矛盾调解机制,充分发挥仲裁机构的调解作用,提高解决问题实效。三要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在市委领导下,根据《实施意见》分工要求,认真履行牵头或责任单位职责,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切实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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