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黨員大會要求

(一)每季度召開一次;

(二)參加人員:

全體黨員,據需要,可吸收群眾代表和入黨積極分子列席。

(三)會議內容:

(1)傳達學習上級黨組織的有關文件、決議、指示;

(2)討論通過黨支部工作計劃和工作報告;

(3)選舉黨支部委員會;

(4)討論決定發展新黨員,預備黨轉正,黨員的獎勵和處分;

(5)討論決定由支委會提請的其他重要事項。

(四)要求:

記錄會議時間、地點、主持人、到會人數及名單、缺席人數及名單、會議議題、每名黨員的發言內容、決議的內容及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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