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每季度召開一次;(二)參加人員: 全體黨員,據需要,可吸收群眾代表和入黨積極分子列席。(三)會議內容:(1)傳達學習上級黨組織的有關文件、決議、指示;(2)討論通過黨支部工作計劃和工作報告;(3)選舉黨支部委員會;(4)討論決定發展新黨員,預備黨轉正,黨員的獎勵和處分;(5)討論決定由支委會提請的其他重要事項。(四)要求:記錄會議時間、地點、主持人、到會人數及名單、缺席人數及名單、會議議題、每名黨員的發言內容、決議的內容及表決情況。 分享到: 閱讀更多 不B忘W初C心X 的文章 關鍵字: 列席 積極分子 黨員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