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法爾勝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無增加、否決或修改提案的情況;

2、本次股東大會未涉及變更前次股東大會決議。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1、江蘇法爾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於2018年11月10日以公告形式發佈了《關於召開2018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於2018年11月20日以公告形式發佈了《關於召開2018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提示性通知》。

2、召開方式:現場投票及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3、召開時間:

①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8年11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8年11月25日15:00 至2018年11月26日15:00 期間的任意時間。

4、召開地點:江蘇省江陰市澄江中路165號江蘇法爾勝股份有限公司二樓會議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6、主持人:陳明軍先生

7、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開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

(二)會議出席情況

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計14人,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數為86,145,035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2.6911%;其中中小股東10名,代表有表決權股份數為5,096,688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3425%。

1、參加現場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5名,代表股份81,049,247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1.3489%;

2、通過網絡投票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9名,代表股份5,095,788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3423%。

(三)公司董事、監事、董事會秘書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出席或列席了會議。

二、議案審議表決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採用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了表決,具體表決結果如下:

1、審議通過了關於調整2018年度全資子公司向關聯方拆入資金的提案

總表決情況:同意86,138,635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9926%;反對6,40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74%;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東表決情況:同意5,090,288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9.8744%;反對6,40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1256%;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1、律師事務所名稱:江蘇世紀同仁律師事務所

2、律師姓名:居建平張紅葉

3、結論性意見: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召集人和出席列席大會人員的資格合法有效;大會的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江蘇世紀同仁律師事務所關於江蘇法爾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2、江蘇法爾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特此公告。

江蘇法爾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年11月27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