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也是女性性權利嗎

主動也是女性性權利嗎

有一位已經獲得博士學位的丈夫,當妻子提出過性生活時,竟然罵她是“賤貨”,進而無端懷疑她婚前不貞,婚後不忠。這個例子雖然有些極端,但持同樣看法的男性大有人在。這些人根本沒有理解,女性的性權利就是獨立自主地做出任何選擇的權利。因此它不僅包括女性保護自己,抗拒違背自己意願的性交;也

同樣包括女性主動選擇,首先向自己所愛的人提出性交要求。

主動選擇,首先表現在選擇配偶上,也就是一般所說的戀愛自由和結婚自主。女性和男性一樣,有權利拒絕別人的愛,也有權利主動與自己所愛的人建立婚姻或戀愛關係。自從五四運動提出這樣的口號之後,中國女性經過幾十年奮鬥,已經在法律和道義上獲得了這樣的權利。但是,在一些文化不發達的地區,侵犯或干擾女性這一權利的事還經常發生,還需要全體女性和全社會不懈地努力。

主動選擇,更表現在結成戀愛或婚姻關係之後。就是說,女性主動表達自己的性意願,主動發起性活動,主動要求對方配合自己,這些都是天經地義的,都是女性性權利中不可剝奪的內容。可惜,許多人並不理解或並不贊成這一點。

一般人總是認為,女性天生在性方面被動消極,甚至冷漠反感。她至多主動去愛一個男性,卻不可能在實際生活中採取任何主動。這種說法沒有任何科學根據。在生理上,女性的性要求並不低於或少於男性;在心理上,她在“去愛”之中所勃發的激情,超過“被愛”中的安慰;在行為上,女性主動的方式,對性生活和諧與婚姻美滿所發揮的推動作用,遠遠大於女性被動的方式。當代性學已經能夠幫助人們解決一切性生活不和諧問題,其中最重要的性行為療法,主要就是引導和依靠女性的主動。

女性的被動是幾千年封建社會造成的。封建禮教認為,女人不過是生兒育女的工具,或供男人享用的玩物。因此她沒有一絲一毫的理由要求主動。靠著剝奪女性在愛情與婚姻中的主動權,封建社會也就從根本上否定了女性的獨立人格,使她無論在家庭中還在社會上,都不得不成為男性的附屬品。

現在仍然有一些男性這樣看問題,儘管他們口頭上不承認。有些丈夫習慣於主宰夫妻性生活,儘管在其他一切家庭事務上,他都可以平等對待妻子,甚至讓妻子“掌權”,自己做出“妻管嚴”的可憐相;但是在性生活中,他又會覺得妻子的主動是冒犯自己,是隻圖她自己快活,是又來爭奪丈夫的最後一塊陣地。其中有一些人是出於更深層的原因——擔心自己的性能力不足。其實,女性的性主動不是“母老虎主義”,因為她的第一位主動要求,是加強性生活中的心理和情感交流,加強雙方對其中樂趣的體驗和感受。第二位主動要求是加強愛撫和親暱。至於多數男性都很重視的性生活頻率、具體方式和射精與否,女性一般都不那麼強調,也很少強求。因此妻子的性主動不但不會損害丈夫,反而能使雙方更加和諧。

還有些男性,生怕女友或妻子對自己主動也會對別人主動,婚內主動就會婚外主動。但生活中的實際情況卻恰恰相反。在傳統道德的壓力上,女性若能表現出主動,正是她熱烈忠貞多情的證明。如果不理解或貶斥這種主動,反而很容易迫使女性移情別戀。持這樣看法的男性,從根本上說,不但太缺乏對女方的信任,也太缺乏自信。自己沒本事獲得和享有愛情,只得求助傳統道德從外界來“管制”女性,這種不健康人格,怎麼能吸引和回報女性的愛情呢?

因此我們說,主動這項女性的性權利,首先需要讓男性和全社會都能理解和接受,像本文開頭說的那樣的“男子漢”,實在應該換換腦筋了。而且,不能只等他們良心發現,還需要女性不懈地宣傳和推動。這方面首先需要的也仍然是——女性的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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