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员工该如何捍卫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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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法律工作者,只是hr从业多年,希望能给你一点帮助,也可以加我关注,有关于离职补偿金的文章分享。

首先可以确定的是,企业需要对你进行补偿。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经济补偿方面大部分是一样的,只是在具体操作上,根据情况的不同来套用不同法律条款。

问题在于如何补偿。

边看劳动合同法条款边说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先看这条,如果公司以第三点来和你谈,同时说公司业务调整,你转岗吧,你不同意,然后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情况一,就只是按照你5年的工作年限补偿5个月工资。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两倍赔偿的规定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再来看经济性裁员的规定,首先就是裁员的合法性。如果不合法,那就很明确了,这就是情况二,那就可以直接根据87条规定按两倍赔偿计算。

情况三,如果裁员程序合法,按照41条的规定,你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裁员不能先裁你,如果在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时,对你进行裁员,那么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按照87条规定2倍赔偿。

情况四,如果裁员合法,同时所有员工都是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又没有出现最后一种需要优先留用的情况的,那么对你进行裁员,那么就只按5年5个月的经济补偿计算,就没有两倍赔偿了。

情况五,这个情况企业应该不会这么任性。就是我既不按40条第三点来和你谈,也不以经济性裁员来和你说,就是单方面宣布要和你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就直接根据87条,按2倍赔偿计算。

另外,最重要的就是证据,关于证明你们两者存在劳动关系,这个就不用多说了。重点在企业和你谈话的内容是否都有书面材料,是否有录音文件。如果他们口头表达的和最后给你的书面材料不一致,你就会被动,比如口头和你说的是缩减人员,实质就是裁员,但是最后给你的书面材料又是让你转岗,这一来一去你就少了5个月工资的补偿,容易被坑。另外,这个期间,请严格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作息时间,不要让企业抓到你违规的把柄……所以现在开始留心收集证据吧。

以上,希望能给你有所帮助!有帮助加个关注呗……


素席子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用人单位应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补偿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法律规定的条件、程序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糸,《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糸,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该继续履行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糸,劳动者不要求履行的或劳动合同己经不能履行的,用人单位应依据《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标准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

如果用人单位无视劳动者的主张和权力,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如果仲裁结果不尽人意,劳动者可以在收到裁决书15日内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一裁、二审制度,劳动者可依据相关法律,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宜免受侵害。


青杨树A


第一是否违法:根据你的描述公司没有违法的实际行为,因为它没有直接强行解除劳动合同,只是要求你自己提出辞职,这只是一种意思的表达,不能因他说了这个意思就违法了,所以不适用赔偿两倍条款。第二是否可以解除:无期限劳动合同并不等同于不能解除。大体只是在同等条件下应该最后解除(严重违纪除外)。公司改革时期,如果对你有所安排而你拒绝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个时候是补偿一个月工资/年。注意,两个月工资/年是赔偿,这是补偿,前者带有惩罚性质,后者含有救济或者安慰性质,意思是不一样的。


吴大叔55384748


我不是法律界人士,但看了您的问题,公司方面应该没什么违法行为,说是裁员也好,说是经营项目变化也好,公司方面在法律上还是占得住脚的。问题在于补偿方面,正常一年工龄补一个月工资(上年月平均收入),公司方面违法辞退,双倍赔偿。您可去当地劳动部门咨询一下,做到心中有数。


长金老者


公司无权单方解出劳动合同的!

是违法的!到劳动监察局去举报!


鞍山二姐


去法院起诉都无用。都是败诉,请问还有什么好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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