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没有替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这该怎么处理?

威全87206441


楼主你好,我们国家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只要单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就要依法购买社保,这里的社保主要指的是五险,那么这五险包括的是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这五大类保险。实际上并没有包含这个住房公积金。所以说住房公积金,没有写入到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当中去,所以说住房公积金不是法律规定,要强制购买的。

那么很多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还有就是私营企业,为了降低企业的用工成本。都是不给员工购买住房公积金的,实际上这样也是完全可以的,因为毕竟不是法律规定要强制购买的东西,所以说可以选择购买,也可以选择不购买,这是无可厚非的事情。

那么既然你所在的单位没有住房公积金,你也不能去要求他给你购买,因为我相信你们全单位的人都没有这个住房公积金,当然如果你想拥有一份住房公积金,实际上最好的办法就是更换一家工作单位,更换到一家交住房公积金的工作单位,这样你就能实现有住房公积金的待遇了。


社保小达人


在实际操作中,目前大部分劳动仲裁委均未将公积金争议纳入受案范围,员工只能通过向公积金中心投诉等手段进行自我救助。

公积金缴纳如不合法,在公积金条例里是有相应的救济措施的,条例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又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说明条例实际上是通过行政手段对公积金缴纳进行救济的,并没有赋于劳动者可以将住房公积金作为一项民事权利(或劳动争议内容)向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提起仲裁或民事诉讼的权利。


夸夸棋谈


带上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去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要求企业缴纳以及补缴以前未缴纳的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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