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解放区法院院长主持审理一起涉黑涉恶案

河南经济报记者 谷太磊 见习记者 杨胜利 通讯员 张永刚

11月19日上午,焦作解放区人民法院院长赵玉军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常某、杨某犯非法拘禁罪一案,助推解放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焦作解放区法院院长主持审理一起涉黑涉恶案

经审理查明,2018年4月27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常某因与被害人陈某的债务纠纷,伙同被告人杨某,在解放区新华街某网吧内将陈某带至闫河村附近,对陈某实施殴打,限制其人身自由。4月27日5时许,陈某以买烟为由借机离开。经鉴定,被害人陈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2018年5月4日,被告人常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2018年6月13日,被告人杨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另查明,案件审理期间,被害人陈某与被告人常某、杨某自行达成和解协议,被害人陈某对被告人常某、杨某的犯罪行为表示谅解,请求法院对被告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经合议庭评议,赵玉军审判长当庭宣判。被告人常某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被告人杨某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宣判后,二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服法。

为保证庭审顺利进行,赵玉军院长庭前认真阅卷,熟悉案情,制定庭审计划。庭审中,从容把握庭审节奏,引导控辩双方紧紧围绕指控犯罪事实和罪名充分开展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整个庭审程序重点突出、层次分明,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一把手”主持庭审,将优秀审判资源回归审判,不仅发挥了领导表率作用,还激发了一线法官的工作热情,有利于推动审判执行工作,提升司法公信。记者了解到,下一步,解放区法院将继续发挥人民法院作为扫黑除恶主战场的地位和作用,全力维护辖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平安解放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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