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推工程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控股股東增持公司股份達到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山推工程機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8年11月2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東山東重工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東重工集團”)的《關於增持山推股份股票及增持計劃的告知函》,函件告知:山東重工集團自2018年7月24日至2018年11月20日期間,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以集中競價的方式合計增持公司股份12,407,981股,佔公司總股份的1.00%。具體情況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況

1、增持股東:山東重工集團有限公司。

2、增持目的:基於對公司價值的認可和未來發展戰略的信心,實施本次增持行為。

3、增持方式:深圳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

4、增持情況:2018年7月24日至2018年11月20日期間,山東重工集團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合計增持公司股份12,407,981股,佔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為1.00%。本次增持前,山東重工集團持有公司股份數量為342,765,440 股,佔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為27.62%;本次增持完成後,山東重工集團持有公司股份數量為 355,173,421股,佔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為28.62%。

5、增持資金來源:山東重工集團自有資金。

二、後續增持計劃

1、基於對公司價值的認可和未來發展戰略的信心,公司控股股東山東重工集團在遵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的前提下,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個月內(增持計劃實施期間,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期限可以順延),以自有資金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擬增持股份的金額不低於3,000萬元人民幣,且不超過6,000萬元人民幣。

2、本次增持不基於增持主體的控股股東特定身份,如喪失相關身份時也將繼續實施本增持計劃。

3、本次增持股份不存在鎖定安排。

4、山東重工集團在本次增持計劃公告前十二個月內沒有披露增持計劃,在本次增持計劃公告前六個月內,不存在減持公司股份的情況。

三、其他事項說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證券法》及《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制度的規定。

2、山東重工集團本次增持行為不影響公司上市地位,不會導致公司股權分佈不具備上市條件,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

3、山東重工集團增持公司股份將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在股份增持實施期間以及法定期限內不減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 公司將繼續關注山東重工集團後續增持公司股份的相關情況,並依據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四、備查文件

《山東重工集團有限公司關於增持山推股份股票及增持計劃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推工程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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